用网上的图片做成手办实物会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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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互联网可以说是十分方便,有的图片在互联网上很是火热,比如表情包之类的,一些商家为了博人眼球,使用这些“网红”图片作为包装,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是侵权呢?这种情况是侵权的,但是实践中权利人可能并不知晓自己被侵权,所以很少有类似的案件。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使用来自网络的图片怎么判断是否侵权呢:1、 直接使用搜索引擎抓取的图片而没有著名来源或者作者。2、转发作者明确说明禁止转载的图片。3、未经原作者同意对图片进行二次加工或者使用。4、在作者未同意的情况下对图片进行商用。5、在图片分享网站有明确的分享规定的情况下违反这些规定进行分享。如果是出于营利目的,那么转载别人的作品就需要版权人的同意,否则就属于侵权。如果对方追究你的责任,你就要进行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otakuguo
推荐于2016-10-07 · TA获得超过199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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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你的手办是要做什么,是自己收藏还是贩卖,严格的从法律意义来讲,如果你制作的手办是完全自己收藏,不已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话是不算侵权的,因为肖像权和著作权规定全部是以经济利益为规定的,但是如果你制作的手办实物是贩卖用途,如果你未能征得原图片作者、拥有者的同意就构成了侵权。当然,所谓的经济利益也包括了展出,等等,我个人认为除非是自己制作收藏,最好还是征得所有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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