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中在窗体模块声明的全局变量与在标准模中声明的全局变量作用域相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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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qkeke
推荐于2017-09-18 · TA获得超过280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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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域相同,但是就是引用的时候有点不一样。比如在form1的通用段中用public声明的全局变量,public a%,如果要在form1中的其他过程或函数中引用的时候,直接引用a,可是如果在其他窗体或标准模块的代码中引用a的时候要加上form1的限制,就要写成form1.a的形式。
如果实在标准模块中用public声明的全局变量,只要在本工程内部不管什么代码中是那就直接引用就可以了。
350r41
2011-02-24 · TA获得超过203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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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敲书中的一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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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定义的位置,影响变量的作用范围和生命周期.根据作用域不同变量可分为以下几类.
1、过程内局部变量:在过程内定义,在过程中有效,可用Dim或Static语句定义
2、模块级变量:模块可以是窗体或标准模块,在模块的“通用_声明“中定义,在模块的所有过程中有效,可用Dim或Private语句定义
3、全局变量:在标准模块的“通用_声明“中定义,在整个工程中有Public或Global语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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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都敲酸了,呵呵。
说一下,你要定义窗体级变量,就在窗体的“通用_声明“里定义,全局变量你就去标准模块“通用_声明“里定义。

我也是初学VB。我的QQ:2303507 欢迎一起讨论

参考资料: 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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