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以前扣2分,以后扣3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如果开上路,也将被扣3分,被扣分后要在记分周期内及时处理违章罚款,否则会记录到下个记分周期。下列违章驾驶一次记3分的违章行为: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扩展资料:
扣留驾证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四、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参考资料: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参考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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