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我现手上的工资条和考勤记录可以胜诉吗?如不不可以,我还要提供什么证据?
工资条和考勤记录上都没有公司名称。
2.我听说试用期3个月是违法的是吗? 如果是违法的,如果公司辞退我,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多少?如果试用期3个月,不是违法的,那刚过完3个月,辞退是否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试用期是不是也要给员工提交社保??
4.离职前,工资如何算: 比如我多做了10天,一个月工资是4000,双休日,
是 4000/30*10=1333.3元 还是 4000/23(一个月内实际上班天数)*10=1739.1元
5.劳动仲裁都要提供什么东西?? 要提供公司注册地那些吗?
除了我手上工资条和考勤记录外,还需要什么? 展开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需要掌握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根据我国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工资的计算请看这个网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436572.htm
2、试用期可以超过3个月,但要看所签合同时限长短,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有经济补偿,按你工资算,不满半年半个月的工资。
3、要缴社保。
4、按20.83天算。
5、1、仲裁申诉书(一式三份)
2、 你的身份证
3、工作单位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当地工商局查询)
4、证据材料(工卡啊、考勤记录、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希望对你有帮助!
1.20.83 是怎么得出的??
2.如果公司,试用期3个月后,跟我签合同,但只签一年的,那又要怎么办呢??
有什么补偿吗?
3.另外,合同签后,又马上辞退。。或者一个月内辞退什么的,这个是属于合理合法的范围吗?
4.工作单位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这个是由谁提供的??
谢谢!! 很急需您的帮助。
1 、20.83天是月工作日。
2、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履行完试用合同期三个月与正式合同一年后,可要求补偿二个月经济补偿。
3、辞退可以,但需要合法的理由,你需要重大过错。而且应当给你经济补偿。
4、工商局,调一次大概35元。
补充:你要注意你所谓的试用期,其实劳动关系产生了。如在以后的仲裁、诉讼过程中你可以以这段时间没有签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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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0-1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关键要有余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依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