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回答
展开全部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是她滋润着我们这些娇嫩的祖国之花,她就像辛勤的园丁一样,哺育我们成长,传授我们知识.她,中等身材,有一头棕色的卷发,洁白的瓜子脸,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罩着她那双沉稳得来又明亮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以及一对灵敏的耳朵。她平易进人,上课非常认真。讲课时,她常把难题用生活中的事例或者一些历史故事来分析给我们听,让我们一边听故事一边学知识,使我百听不厌。
有一次,有位同学在课堂上讲悄悄话,被她发现了。那时她正面对着黑板写字,我不知道她是怎样发现的,可能是她的耳朵真的像顺风耳一样吧。那位同学被她罚站了,可我看得出那位同学很不情愿站起来,是啊,有谁又想被老师批评呢!但面对着她,他还是无奈地站了起来。
无时无刻,都是她昼夜不停地为我们操心:深夜里,我们已经进入了甜美的梦乡,而她却在皎洁的月光下,微微的灯光下为我们批改作业;白天,她又站在讲台上,引领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她认真地去把每一粒种子传播给我们,并让它发芽、开花、结果,结出一堆硕大、饱满、甜美的果实……她是谁,不用说你们已经知道,她就是我们最敬佩、最熟悉的人——老师。
魂 上
有一天,这是极其平常的一天。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当恒日柔软的光辉透过七彩的玻璃,在地板上散射下道道美丽的光柱。生命之神杜曼普罗塞思从睡梦中醒来,他仅有几万岁,相当于人类的儿童。他穿着蓝绿相间的睡衣,凤凰羽毛编制而成的拖鞋,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他从舒适柔软的鹅毛床上爬起,揉掉眼中的困倦。此时,他的母亲星神贝丝普罗塞思已然离去,他不知她走的多久,只是知道距上一次他睡着前见她到现在已经过去很多岁月了。
床头巴掌大的口袋吸引了他的注意,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灰色口袋,似乎是用什么野兽的毛皮制作而成,上头用绳子扎进,用以装需要随身携带的物品。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袋子,在神界基本上人手一只,譬如日神就拿它装怀表。以前杜曼也有过一个,但不知被他玩耍时丢到哪里去了。从袋子上闪闪发光的印记可以认出这是母亲身上的那个袋子。
杜曼印象中见过这个袋子几次,它总是被母亲小心翼翼的保管起来,看她打开袋子时的一脸郑重,就知道其中一定装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母亲神神秘秘的动作表情引起了杜曼的好奇心,他曾询问母亲袋子里的装的东西,但总被星神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并告诫她不许乱动袋子。3000年前,也就是杜曼正要进入睡眠的时候,母亲说要去参加神界例会,照顾他睡下后就乘着弯月匆匆离去。一定是她走时把这袋子忘在了床头。
杜曼咽了口唾沫,努力和自己的好奇心做着思想斗争。但毕竟他是一个小孩子,好奇很快战胜理智。他忘窗外瞟了两眼,只看见恒日耀眼的光辉。灰色的毛皮让他的手掌感到温暖和舒适,袋子里仿佛有球状的物体在滚动。
“是珠子。”这个想法很快让他兴奋起来。杜曼最爱玩的玩具就是珠子,母亲也经常从外面带回一些灰色的珠子,并告诉他这是“消亡的宇宙”。但杜曼玩着玩着就失去了兴趣,灰色的珠子里常常是混沌一片,一种比消失了万年的死亡气息更为恐惧的东西弥漫其中,他曾经试着输入神力去唤醒它们,但灰色永恒的混沌却是从来不为所动。于是杜曼沮丧的把它们丢在后花园里。“母亲既然带回了珠子,为什么不拿给我?或许她是故意把口袋遗落在床头,让我一觉醒来就可以玩到这珠子。”他明白这种想法只是借口而已,但他仍然忍不住隔着口袋抚摸那些圆润的珠子。与往日的珠子不同,这些珠子散发着令他陶醉的气息,那是一种感觉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吸引力,仿佛万物都包容在其中一样。即使隔着毛皮也是如此。就像他在搭建生灵积木时那样,但这珠子带来的感觉却比那些积木更加令他兴奋和喜悦,他几乎是疯狂的要得到那些珠子。他有一种感觉,口袋里的珠子和他往日从母亲那儿得到的绝对不是一种类型。
他用颤抖的手解开口袋上的细线,五颗珠子接连滑落到他的手中。果然,五颗不同的颜色的珠子,杜曼的眼中也同时放出光彩。他不断把玩着它们,把它们钻进,吸收它们传来的丝丝能量。红色的令他感到情绪高涨,绿色的珠子让他感到愉悦,蓝色的珠子让他充满活力,橙色的珠子让他感到温暖。他欣喜的把它们捏到指尖,举到窗前,看着恒日的光芒在上面折射,在墙壁上透下斑斓的影子。最后一颗珠子似乎与众不同,那是一颗白色的珠子,散发着轻盈的银白色光芒,珠子内一股若有若无的烟气在振荡飘动,像是清晨海面上挂起的薄雾那样。
这颗与众不同的珠子立刻让他产生把神力输入其中一试的冲动。神界的万物都是有意识的,不论是天上永不熄灭的恒日,还是地上流淌的天河之水,再到神界的每一寸岩石,每一颗野草,只要把神力输入其中,它们都会有所反应。只是反应的剧烈程度不同,神识强烈的神祗,神祗能和它们直接进行意识上的交流。但这种现象实在是太过寻常,因此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杜曼把它贴近自己额头上的金色符号,随着他意识里的缓缓催动,神力像温暖的海水一样源源不断的用进这颗珠子。随着神力的涌入,先前漂浮在珠子中的烟气竟也缓缓下沉,凝聚成气团,最后落到珠子底部,化为一往清水。仅接着海面上又扶起一小块陆地,陆地很快被苍翠说覆盖。杜曼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难道这就是神界亿万年接一颗果子的生命大树的果实。据说着树自神界出现时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天地间还是漆黑一片,混沌未开,经历了亿万年之久,生命大树结出了第一颗果子,华为神界。神界又出现诸神,生命大树也开始为诸神说掌管。它一次成熟结五颗果实,其中只有一颗可以化为新的世界。
正在这时,弯月呼啸着停在窗前,星神贝丝一挥手,弯月立刻化为她脖子上的项链。她穿着坠满银色星星的深蓝色长袍,下巴细长而面容严肃。而杜曼正出神的端详着珠子中的变化,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归来。这让她微微有些不高兴,她是个很在乎别人态度的神祗,因为她仅次于空间神的至高地位,让神界所有的神祗都对她礼让有加,但杜曼不同,他是她的儿子,她爱他。所以她很快把脸上的不悦抹去,轻轻落在房间的地板上。
听到脚步声,杜曼下意识的把五颗珠子并在掌心。但由于珠子太滑,红绿蓝橙四色珠子乒乒乓乓的滚落地面。他惊慌失措的抬起眼睛,正迎上母亲惊异而略带愤怒的目光。“你,谁叫你乱动它们的。”贝丝弯下腰,拾起掉在地上的珠子,并重新把它们装入口袋中。杜曼低下头,他已经做好准备承受母亲接下来的训斥,星神的脾气并不怎么好,这在神界人尽皆知。
“还有一颗,在哪里。”贝丝询问道,口气确是异常的平静。她越是这样,杜曼的心里就越是慌张。他不知母亲接下来会怎样惩罚他,他只知道母亲的口气越是平静,她的怒火也就越大。“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贝丝说道,口气不容置疑。杜曼没动弹,贝丝叹气道:“我又没有责怪你的意思。”闻言杜曼立刻松了口气,他抬起头来,注视着母亲。星神这时才发现一直悬浮于空气中的白色珠子,此时它散发出的光芒更加谣言,金银两色光芒在珠子内相互交错缠绕,其亮度甚至令窗外的恒日也黯然失色。
母子二人有些痴迷的看着珠子中的景象,潮水褪去,金银两色光芒几乎同时坠落到珠子底部。金色的变成草木,银色的变成生灵万物。珠子猛烈的震颤起来,待地震消失后,岩浆覆盖这片土地。紧接着浪涛雷电也一起用来,滔天的巨浪再次张牙舞爪的扑向陆地,似乎要把所有一切撕碎。不知过了多久,一切又重归于平静,这时金银光芒洒下的生命种子开始生长起来。先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堆满了陆地的一隅,紧接着这片大陆的另一侧抬高,化为山岭,这些山岭以眼睛看见的速度快速生长着,待它们长到一顶高度时便盖满皑皑白雪。东部陆地由于地震的破坏和海啸的残食化为道道海湾。
杜曼惊讶的看着这一切,这个由他亲手开启的微小世界,此刻正在浪涛声中静静沉睡。而星神贝丝此时看得也有些痴迷,她喃喃自语到:“是历史神冥冥中的旨意吗……”杜曼好奇的问:“母亲,历史是谁?”贝丝闻言立刻惊惶的四处张望一番,在确定四周没人后他抱起杜曼向房间里走去。“好孩子,不要问的别问。既然你已经开启了它,那就让它继续存在下去吧。”说完她一抖动袖子,立刻有无数亮闪闪的星星从袖口涌出,它们化作一只晶莹的手掌,托着这新生的世界向遥远的恒日飞去。
此刻在造物大殿中,空间神伊欧力兹闭着眼坐在宽大的石椅上,身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银白色烟气。猛然间,他身子一晃,差点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他有些失措的用手支撑住身体,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怎么回事,卡里查的力量好像有出现了……但他已经消失了好几万年了,莫非是我的错觉不成。”即便这样想,刚才那若有若无的金色力量还是让他心中一惊。“不可能,神不会有错觉的。莫非是卡里查的神识还未完全消散,某人又用力量开启了他……”一时间杂乱的想法填满他的脑海,他揉了揉太阳穴,接着一挥手,造物大殿中央立刻出现一个光环,从里面前后走出两个人,把手放在胸口向他致意。
伊欧力兹摆摆手,他努力压制自己心中的烦躁。“阔华、尼隆,我刚才好像又感觉到神伊欧力的存在了,你们立刻给我调查一下,是否有人重新开启了他残存的神识。”位于他左手的人微微一愣,他穿着一件银白色的丝衣,在胸口出用金色的环扣别住。“空间神大人,不可能啊,卡利查早在上万年前就已经神形距咩了啊。”左手边的人也同时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空间神猛地一拍扶手,从椅子上站起。“叫你们去就去,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两人神色复杂的对视一眼,金色的光环再次出现,两人走入其中消失不见。空间神再次瘫倒在椅子上。“为什么我会变得如此软弱无力,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吸取我的力量一样。莫非卡利查那家伙还未完全消散。”他想象着历史神此刻正躲在神界的一个角落,阴森森的注视着他,这个想法让他不寒而栗。“这太危险了,我必须要彻底查清楚此事。”
阔华、尼隆二人正在空中急速的穿行,两人神色复杂,彼此都默然不语。待到造物大殿的大门出现在二人眼前时,阔华突然停下了。“尼隆,你有没有觉得空间神大人最近突然变得很奇怪?”尼隆停下脚步,他漂浮在半空中俯视着下方的阔华,道:“这有什么,历史神大人死后他就一直很奇怪。”阔华皱皱眉头,他起身飞到和尼隆相同的高度:“我刚才正在闭目休息,突然感觉到一股力量传了过来。紧接着空间神大人就召唤了我。而且奇怪的是,这股力量和消失已久的历史神的生命本源十分相似。”
尼隆的眼神折射出凌厉的光芒,他一甩袖子道:“阔华,虽然同为天界神祗,但我不得不提醒你。卡利查早在上万年前就由于谋反被空间神大人打得魂飞魄散,如果你不想落得和他同样下场的话那么就不要再提他。”阔华的脸色一暗,小声说:“尼隆,谢谢你的提醒,我记下了。”
尼隆闻言脸色缓和下来,他把手放在阔华肩膀上道:“阔华,我知道历史神曾对你有知遇之恩,但你要认清现在的形式。任何一名统治者都不可能把三心二意的部下留在身边,空间神大人他也同样。”他回头看了一眼造物神殿的方向,“我们走吧,空间神大人交给我们的任务还未完成。”
在群星宫里贝丝手搭在窗台上望向天空,在恒日正北方向多了一个银色的小点。若是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这就是杜曼刚刚用生命大树果实创造的新世界。此刻它已真正离开神界,向着虚无的空间飞去。已目前的速度计算,大约五千年后它就会消失不见。“叫它什么好呢,历史神大人,或许你能在里面重生?”贝丝默默的想着,此刻这个一向冷峻的女人却是一脸黯然,蓝色衣裙上的星星也不再发光。
这时窗前猛地降下两道光柱,贝丝一惊,连忙回过神来。“尼隆、阔华二位大人,你们怎么来了?我听说空间神最近精神不太好,二位为什么没呆在他身边服侍他呢?”贝丝很难保证二人没有发现杜曼创造的新世界,所以她用一连串的话语来掩饰自己刚才的失态。
阔华看起来显得心事重重,直到尼隆一拉他的袖子他才想起向贝丝问好。“星神大人,今天空间神大人在造物大殿冥想时突然觉察到一股力量,而这力量正是历史神大人身上的。所以空间神让我们调查,希望您能够理解。”尼隆直言不讳。
贝丝一愣。“果然,那股力量是历史神大人的。看来他还没死,并且进到了生命果实里。”她不自觉的又向天空的方向望了一眼,这个细微的动作被尼隆看在眼里。“星神大人,此次前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取回空间神大人放在您身边的生命果实,如您说知,空间神大人最近精神一直不太好,需要借助生命果实的力量来疗养。”
贝丝眯起眼睛打量他。“尼隆这个家伙,看来他已经知道了。这下可怎么办,此事一旦被空间神知道,杜曼难面也会被牵连进去。不行,绝对不能让杜曼陷入危险。”想到这里,她站起身来说:“生命果实放在知圣泉了,现在不便取回,三天后我会亲自给空间神送去。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二位就先请回吧。”
尼隆脸色一变,他一招手,手中立刻多了一把银色的长剑,而剑尖正好搭在贝丝的脖子上。“尼隆大人,你这是。”阔华惊呆了,他想不到尼隆竟然会用武力威胁他。“你让开。”尼隆冷冷的说道。“今天这事情和你没有关系,如果你不想受到牵连的话。”
贝丝没有躲闪,相反脸上露出凄惨的笑容。“要杀便杀吧,历史神大人走后,我的生命再也没有意义。活着与死了对于我而言又有什么区别。”“不要啊,星神大人。”阔华急忙劝阻道,贝丝昂着头,一滴泪珠从她眼角滑落。
尼隆却突然哈哈大笑着把剑收回,在几人二人惊愕的目光中他双手猛得发力,方向正对着贝丝抛向天空的银色珠子,力量之大以至于那一部分空间都发生额微微的扭曲。而本已远去的银色珠子此刻却宛如听到召唤一般,急速飞向尼隆,并落在他的手中。贝丝身子一抖,差点摔倒。尼隆让银色珠子停在三人中间的位置,用剑尖在珠子表面滑了道弧线。一道银色的弧线闪过,贝丝可以看见珠子里弥漫的云气微微颤抖了一下,直觉告诉她刚才尼隆那个动作已经让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放心吧,贝丝,我们是一同从神界学院出来的老同学,看在同学的情分上,我不会这么绝情的。”他转向错愕的阔华:“阔华大人,你敢不敢和我打一个赌。”“赌,什么赌?”阔华显然没反应过来。“就赌这个世界吧,刚才我已经给这个世界输入了我的力量,至于这股力量是什么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不过我可以保证这个力量足以改变这个世界的一切。阔华,你说忠于的历史神大人不是圣龙骑士吗?”
阔华连忙摇手:“尼隆大人,你可不要乱说。历史神早就湮没万年之久了,我现在只忠于空间神。”尼隆又是一笑:“阔华大人,你可以把我当傻子。隔三差五就去圣坛念念叨叨的家伙是谁?”阔华一愣,叹息道:“好吧,我承认,我不能忘记历史神大人。也只有在他和空间神共同的领导下,神界才能保持平衡,可现在……”
“因此我才要和你打一个赌,历史神和你,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信仰的存在可以战胜一切……我倒要看看,是我输入的这股力量厉害,还是历史神的信仰可以占据上风。如果你赢了,我可以为你和贝丝大人保守秘密,如果你输了……”他不怀好意的看向贝丝:“那么她就是我的。”阔华张开双臂挡在贝丝身前:“你不要碰她,我就和你赌。”说完他也在空气中划了一个金色的图案,金色,本来就是历史神生命本源的颜色。金色的图案落入珠子后,珠子再次轻颤,只不过这次珠子的抖动更为剧烈一些。
尼隆抱着膀子在一旁观看,见状嘲道:“很遗憾啊,阔华,看起来这个世界不想接受你的馈赠。”果然,金色的光芒触到珠子表面,并没有像尼隆的银色的光芒那样轻而易举的融入其中,而是撞在珠子的表面弹了回来。阔华被金色的力量击中胸口,哇的一声吐了一口鲜血。贝丝见状急忙用手绢帮他擦拭胸前的血迹。“阔华大人啊,您不要勉强了。其实他走了这么多年,我早已习惯了。”她看到的却是阔华坚毅的眼神。“不,贝丝。历史神大人临走前就曾经嘱托我照顾你,我不能眼见着你被人欺负。”说完他挣脱贝丝的手臂,奋力支撑起摇摇欲坠的身体,再次把金色的光芒输入这个世界。这次珠子内部仿佛有什么力量响应似的,金色光芒触到珠子壁轻而易举的就容了进去。尼隆脸色微微一变,而阔华眼中却露出兴奋的神采。他高兴的对贝丝说:“看到了吗,是历史神大人,他在响应我。”贝丝激动的脸色通红,她也不顾作为形神的面子,用颤抖的手抚摸珠子的表面。“卡理查,真的是你吗?”一旁尼隆却是冷冷的说:“你别高兴的太早了,即使历史神还有意识残存在其中,他的力量也不比往日。我刚才那股力量是借助了圣泉的威力,轻而易举的就可以把它吞噬掉。”
贝丝猛地抬头,目光像利剑一样射向他。那眼神竟然让他微微一颤。“尼隆,当年你曾亲自参与对历史神的攻击。倘若这次历史神的意识由于你而彻底消失……”她握紧了拳头,银色的光芒自指溢出。那是发动攻击的前兆。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一定要你偿命。”
他把脸凑近珠子“我来给这个世界起个名字,就叫伊瑟利亚吧。”
魂 下
天空陡然暗了下来,浓云翻滚间,一道闪电直劈而下,落在林间的一栋小木屋上。木屋发出微微的红光,下一秒钟连呻吟还没来得就发出一声就碎裂成灰。但雷电似乎没有就此罢休的一次,一道道雷电接连劈在了旁边的树木上,巨大的树冠疯狂摇曳起来,在地上投射下张牙舞爪的怪影。
烧焦的枝丫间,一个人在急速奔跑着。他身穿褐色长袍,脸部也隐藏在兜帽之下。嘴角的一抹微笑让人看不出他是兴奋还是恐慌。奔跑间长袍随风起舞,遇到枝叶时竟然浮现出密密麻麻的黑色的闪电,褐色看不出材质的布料也荡漾出水一般的微澜,阻挡的枝叶顷刻间化为灰烬。
那人手握一把和身高齐平的长杖,仔细看的话可以发现那长杖竟是由人的腿骨组成。在他跨越一道溪水时,闪电的攻势似乎也愈急,闪电末端形成一个个紫色雷光缠绕的光球,拖拽着闪电迤逦而至。
他的脚没入水中,冰冷的感觉瞬间沿着他的神经蔓延。那闪电似乎惊觉到了什么,天上彤云自动封开,一只巨大的火球摇曳而至,在林间飞舞时划出一条火龙,火龙一头扎进水面。只听一声巨响,大团的白气向周围弥散开来,并快速渗透了林间的每一个角落。小溪沸腾了,原本潺潺的溪水鼓出水泡蒸发殆尽,火龙竟然在地面上划出一条十几米深的巨大沟壑将小溪整个决断。
天空中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亚岱尔,持有亡灵法杖必死。神族是不会允许邪恶势力危害到人间的。”那褐袍身影也不理会,只是快速向前奔逃,闪电接连落到他身后几米远的位置,样子可谓狼狈之极。
待威严的声音再次响起时,他回过头嘲弄的说道:“身为神族,竟然使出如此手段追杀一个人类,你们不觉得羞愧吗?”他一面说,一面注意观察周身的情形。连续的闪电戛然而止,隐藏在彤云后的声音一时语塞,随即变得狂怒起来:“你,一个人类,竟敢对抗神族!我要你似乎全尸!”
褐袍人啧啧两声,随手身出法杖,接下一道闪电。那水桶粗细的闪电到达法杖顶端竟像遇到无形的墙壁,一阵颤抖后消失不见。而褐袍人的身形也只是微微颤动而已。躲藏在密云后的施法者似乎没预料到褐袍人竟然有如此的实力,天地间响起一道凌厉的呼啸声,原本嚣张的彤云被撕扯声碎片。被乌云覆盖的天空上突然打开一个窟窿,落下万道金光。只听“叮咚,叮咚”的脆响,一辆四轮马车竟然从虚空中驶来,整个马车由金子制成,雕刻着精美的花纹。马车上端坐一人,金衣金甲,手扶黄金巨剑。另一手挽着四条缰绳,分别拴在四匹生有宽大双翼的飞马身上。金甲人身上不时散发出道道金光,看起来威风至极。
褐袍人停下脚步,唾骂道:“阔华尼斯尔,是你!当年你和空间神联合起来把我害成这样。要不是你,我怎会能力尽失,堕落成亡灵法师!今天,如果你再穷追不舍,我会让你付出应有的代价。”
金甲人也不气恼,只是兀自大笑起来,笑得浑身的金芒散乱一片。好久他才止住笑声,随手一道闪电劈下,饶有兴致的欣赏着狼狈躲闪的褐袍人。褐袍人跳到一处空地上,目光逼视着他,眼睛似要冒出火来一般。
金甲人轻蔑的说道:“你现在神格涣散,不过是普通的人类而已。对于你来说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把亡灵法杖交还给我,然后乖乖滚蛋。我会考虑在空间神大人面前为你求情。”
褐袍人呸了一声:“你这走狗,你别忘了伊瑟利亚是和神界平行的位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能力在这里会受到大幅度的削减。而我,亡灵法师,是这片大陆上最强的存在。”
金甲人似乎为他的狂妄感到好笑,他猛地一抖缰绳,几匹飞马脱离舒服,拍展着宽大的翅膀向远方飞去,包括那辆金色的马车,都逐渐溶成一团光影,消失不见。金甲人就这么直直的立在虚空中。他扭动了一下脖颈,随手挥舞了一下巨剑。从剑尖拖出一道剑芒,直扫褐袍人所站立的位置。褐袍人躲闪不及,金芒扫过的地方,纷纷变成透明的玻璃,然后在一片劈啪声中破碎。金甲人收回长剑,哈哈大笑。但随即他的笑声就止住了,因为他看到那一地的玻璃碎片上升起一道绿色的烟气,在空中再次幻化成褐袍人的身影。“你……你!”金甲人指着他,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褐袍人微笑点头:“没想到吧,阔华尼斯尔。这些年我为了报仇,一直躲在深山中苦修。为了获得强大的能力,我不惜抛弃肉体成为亡灵法师。现在我已经成为拥有无限重生能力的亡灵了,只要不离开伊瑟利亚,我就是无敌的存在!”
金甲人很快镇定下来,他也不答话,一剑斩向褐袍人。眼见他被剑芒撕成碎片,然后绿色的烟气腾起,碎片再次聚拢成他的身形,呼啸着向他飞来。
“我就来个以牙还牙吧。”褐袍人发出一连串的咏唱,黑色的闪电在他法杖顶端聚集,猛地击向金甲人。金甲人闪身一躲,黑色闪电还是劈在了他的头盔上,一只金角应声掉落,化成点点星光。
金甲人惊慌起来,他指着面无表情的褐袍人颤声说:“好,你等着,我不会善罢甘休的。”说着他化成一道金色流星,瞬间冲破浓云,消失在天际。密密的云层再次合上。
褐袍人长处一口气,他落回地面,望着正在逐渐消散的浓云出神。黛绿色山峦的尽头,恒日
朋友,当你处在钢筋、混凝土的楼房里,在为生活、学习忙碌时,你是否十分羡慕古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雅趣,你是否十分向往“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的胜景?这些曾在古时随出可见的美丽风景,而今却只能在特定德公园、风景区才能见到了。
几千年前曾鼎盛一时的巴比伦王国,因其人民只知一味的恳荒伐木,破坏森林,不懂得与自然和谐相处,使得这个辉煌灿烂的文明逐渐被黄沙所掩埋,最终导致它如我国的楼兰一般成为人类历史上的昙花一现,留给我们无尽的惋惜与反思……
“地球——生命——人类”系统的平衡与物质的生产和调节能力是有限的,正所谓“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人类追求发展的需求和地球资源的有限供给是一对永恒的矛盾,我们必须在地球资源有限与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去建造人类文明的大厦。因此人类要学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我过古代儒家、道家等学派都有着丰富的和谐思想,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儒学宗师孔子认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主张天、地、人的和谐发展。
然而,人类历史发展到拥有现代文明的今天,头脑里只有金钱观的人们,根本没在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性。不必援引枯燥的数据,也不必再借用古老的格言,我们只需用肉眼仰望一下头顶的天空,就应当惊愕地承认:这天早已不是天的“原稿”,它以被“现代文明”的烟尘复印得浑浊而模糊了。
朋友们,该是静下来反思、忏悔的时候了!我们都是受过大自然恩典和养育的华夏子孙,我们对待自然界的态度不能再是任意的了,更不能是恶意的,而必须是亲和的,善意的;在对自然界开发的同时,还要注意涵养、保护和节约。“以投入求速度,以消耗求发展”的经济体制早已应被抛弃,我们应当在资源的压力和节约的动力下,以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
作为当代的中专生、祖国明天的建设者,我们怎能让历史悲剧重演,怎能让环境恶化的魔爪继续蔓延?朋友们开始行动吧!让我们从生活中的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页纸做起,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地球节约每一点资源!
也许你会不屑这生活中节约的点滴,觉得它只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对于整个社会,它几乎可以归为虚无。可是,风无形,但当柳枝拂动,树弯腰时,我们看到了它的力量;空气无状,可是,在阳光的透射下,可以看到尘埃浮动,地气上升,目击它模糊的形状;同样,生活中的点滴也许可以约为零,但如果大家参与,日积月累,平日里毫无感觉的微风汇聚在一起就会成为一股强大的劲风荡涤在祖国大地,唤醒每一个华夏子孙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识,塑造出一个秀美的山川!
是她滋润着我们这些娇嫩的祖国之花,她就像辛勤的园丁一样,哺育我们成长,传授我们知识.她,中等身材,有一头棕色的卷发,洁白的瓜子脸,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罩着她那双沉稳得来又明亮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以及一对灵敏的耳朵。她平易进人,上课非常认真。讲课时,她常把难题用生活中的事例或者一些历史故事来分析给我们听,让我们一边听故事一边学知识,使我百听不厌。
有一次,有位同学在课堂上讲悄悄话,被她发现了。那时她正面对着黑板写字,我不知道她是怎样发现的,可能是她的耳朵真的像顺风耳一样吧。那位同学被她罚站了,可我看得出那位同学很不情愿站起来,是啊,有谁又想被老师批评呢!但面对着她,他还是无奈地站了起来。
无时无刻,都是她昼夜不停地为我们操心:深夜里,我们已经进入了甜美的梦乡,而她却在皎洁的月光下,微微的灯光下为我们批改作业;白天,她又站在讲台上,引领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她认真地去把每一粒种子传播给我们,并让它发芽、开花、结果,结出一堆硕大、饱满、甜美的果实……她是谁,不用说你们已经知道,她就是我们最敬佩、最熟悉的人——老师。
魂 上
有一天,这是极其平常的一天。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当恒日柔软的光辉透过七彩的玻璃,在地板上散射下道道美丽的光柱。生命之神杜曼普罗塞思从睡梦中醒来,他仅有几万岁,相当于人类的儿童。他穿着蓝绿相间的睡衣,凤凰羽毛编制而成的拖鞋,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他从舒适柔软的鹅毛床上爬起,揉掉眼中的困倦。此时,他的母亲星神贝丝普罗塞思已然离去,他不知她走的多久,只是知道距上一次他睡着前见她到现在已经过去很多岁月了。
床头巴掌大的口袋吸引了他的注意,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灰色口袋,似乎是用什么野兽的毛皮制作而成,上头用绳子扎进,用以装需要随身携带的物品。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袋子,在神界基本上人手一只,譬如日神就拿它装怀表。以前杜曼也有过一个,但不知被他玩耍时丢到哪里去了。从袋子上闪闪发光的印记可以认出这是母亲身上的那个袋子。
杜曼印象中见过这个袋子几次,它总是被母亲小心翼翼的保管起来,看她打开袋子时的一脸郑重,就知道其中一定装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母亲神神秘秘的动作表情引起了杜曼的好奇心,他曾询问母亲袋子里的装的东西,但总被星神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并告诫她不许乱动袋子。3000年前,也就是杜曼正要进入睡眠的时候,母亲说要去参加神界例会,照顾他睡下后就乘着弯月匆匆离去。一定是她走时把这袋子忘在了床头。
杜曼咽了口唾沫,努力和自己的好奇心做着思想斗争。但毕竟他是一个小孩子,好奇很快战胜理智。他忘窗外瞟了两眼,只看见恒日耀眼的光辉。灰色的毛皮让他的手掌感到温暖和舒适,袋子里仿佛有球状的物体在滚动。
“是珠子。”这个想法很快让他兴奋起来。杜曼最爱玩的玩具就是珠子,母亲也经常从外面带回一些灰色的珠子,并告诉他这是“消亡的宇宙”。但杜曼玩着玩着就失去了兴趣,灰色的珠子里常常是混沌一片,一种比消失了万年的死亡气息更为恐惧的东西弥漫其中,他曾经试着输入神力去唤醒它们,但灰色永恒的混沌却是从来不为所动。于是杜曼沮丧的把它们丢在后花园里。“母亲既然带回了珠子,为什么不拿给我?或许她是故意把口袋遗落在床头,让我一觉醒来就可以玩到这珠子。”他明白这种想法只是借口而已,但他仍然忍不住隔着口袋抚摸那些圆润的珠子。与往日的珠子不同,这些珠子散发着令他陶醉的气息,那是一种感觉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吸引力,仿佛万物都包容在其中一样。即使隔着毛皮也是如此。就像他在搭建生灵积木时那样,但这珠子带来的感觉却比那些积木更加令他兴奋和喜悦,他几乎是疯狂的要得到那些珠子。他有一种感觉,口袋里的珠子和他往日从母亲那儿得到的绝对不是一种类型。
他用颤抖的手解开口袋上的细线,五颗珠子接连滑落到他的手中。果然,五颗不同的颜色的珠子,杜曼的眼中也同时放出光彩。他不断把玩着它们,把它们钻进,吸收它们传来的丝丝能量。红色的令他感到情绪高涨,绿色的珠子让他感到愉悦,蓝色的珠子让他充满活力,橙色的珠子让他感到温暖。他欣喜的把它们捏到指尖,举到窗前,看着恒日的光芒在上面折射,在墙壁上透下斑斓的影子。最后一颗珠子似乎与众不同,那是一颗白色的珠子,散发着轻盈的银白色光芒,珠子内一股若有若无的烟气在振荡飘动,像是清晨海面上挂起的薄雾那样。
这颗与众不同的珠子立刻让他产生把神力输入其中一试的冲动。神界的万物都是有意识的,不论是天上永不熄灭的恒日,还是地上流淌的天河之水,再到神界的每一寸岩石,每一颗野草,只要把神力输入其中,它们都会有所反应。只是反应的剧烈程度不同,神识强烈的神祗,神祗能和它们直接进行意识上的交流。但这种现象实在是太过寻常,因此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杜曼把它贴近自己额头上的金色符号,随着他意识里的缓缓催动,神力像温暖的海水一样源源不断的用进这颗珠子。随着神力的涌入,先前漂浮在珠子中的烟气竟也缓缓下沉,凝聚成气团,最后落到珠子底部,化为一往清水。仅接着海面上又扶起一小块陆地,陆地很快被苍翠说覆盖。杜曼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难道这就是神界亿万年接一颗果子的生命大树的果实。据说着树自神界出现时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天地间还是漆黑一片,混沌未开,经历了亿万年之久,生命大树结出了第一颗果子,华为神界。神界又出现诸神,生命大树也开始为诸神说掌管。它一次成熟结五颗果实,其中只有一颗可以化为新的世界。
正在这时,弯月呼啸着停在窗前,星神贝丝一挥手,弯月立刻化为她脖子上的项链。她穿着坠满银色星星的深蓝色长袍,下巴细长而面容严肃。而杜曼正出神的端详着珠子中的变化,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归来。这让她微微有些不高兴,她是个很在乎别人态度的神祗,因为她仅次于空间神的至高地位,让神界所有的神祗都对她礼让有加,但杜曼不同,他是她的儿子,她爱他。所以她很快把脸上的不悦抹去,轻轻落在房间的地板上。
听到脚步声,杜曼下意识的把五颗珠子并在掌心。但由于珠子太滑,红绿蓝橙四色珠子乒乒乓乓的滚落地面。他惊慌失措的抬起眼睛,正迎上母亲惊异而略带愤怒的目光。“你,谁叫你乱动它们的。”贝丝弯下腰,拾起掉在地上的珠子,并重新把它们装入口袋中。杜曼低下头,他已经做好准备承受母亲接下来的训斥,星神的脾气并不怎么好,这在神界人尽皆知。
“还有一颗,在哪里。”贝丝询问道,口气确是异常的平静。她越是这样,杜曼的心里就越是慌张。他不知母亲接下来会怎样惩罚他,他只知道母亲的口气越是平静,她的怒火也就越大。“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贝丝说道,口气不容置疑。杜曼没动弹,贝丝叹气道:“我又没有责怪你的意思。”闻言杜曼立刻松了口气,他抬起头来,注视着母亲。星神这时才发现一直悬浮于空气中的白色珠子,此时它散发出的光芒更加谣言,金银两色光芒在珠子内相互交错缠绕,其亮度甚至令窗外的恒日也黯然失色。
母子二人有些痴迷的看着珠子中的景象,潮水褪去,金银两色光芒几乎同时坠落到珠子底部。金色的变成草木,银色的变成生灵万物。珠子猛烈的震颤起来,待地震消失后,岩浆覆盖这片土地。紧接着浪涛雷电也一起用来,滔天的巨浪再次张牙舞爪的扑向陆地,似乎要把所有一切撕碎。不知过了多久,一切又重归于平静,这时金银光芒洒下的生命种子开始生长起来。先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堆满了陆地的一隅,紧接着这片大陆的另一侧抬高,化为山岭,这些山岭以眼睛看见的速度快速生长着,待它们长到一顶高度时便盖满皑皑白雪。东部陆地由于地震的破坏和海啸的残食化为道道海湾。
杜曼惊讶的看着这一切,这个由他亲手开启的微小世界,此刻正在浪涛声中静静沉睡。而星神贝丝此时看得也有些痴迷,她喃喃自语到:“是历史神冥冥中的旨意吗……”杜曼好奇的问:“母亲,历史是谁?”贝丝闻言立刻惊惶的四处张望一番,在确定四周没人后他抱起杜曼向房间里走去。“好孩子,不要问的别问。既然你已经开启了它,那就让它继续存在下去吧。”说完她一抖动袖子,立刻有无数亮闪闪的星星从袖口涌出,它们化作一只晶莹的手掌,托着这新生的世界向遥远的恒日飞去。
此刻在造物大殿中,空间神伊欧力兹闭着眼坐在宽大的石椅上,身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银白色烟气。猛然间,他身子一晃,差点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他有些失措的用手支撑住身体,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怎么回事,卡里查的力量好像有出现了……但他已经消失了好几万年了,莫非是我的错觉不成。”即便这样想,刚才那若有若无的金色力量还是让他心中一惊。“不可能,神不会有错觉的。莫非是卡里查的神识还未完全消散,某人又用力量开启了他……”一时间杂乱的想法填满他的脑海,他揉了揉太阳穴,接着一挥手,造物大殿中央立刻出现一个光环,从里面前后走出两个人,把手放在胸口向他致意。
伊欧力兹摆摆手,他努力压制自己心中的烦躁。“阔华、尼隆,我刚才好像又感觉到神伊欧力的存在了,你们立刻给我调查一下,是否有人重新开启了他残存的神识。”位于他左手的人微微一愣,他穿着一件银白色的丝衣,在胸口出用金色的环扣别住。“空间神大人,不可能啊,卡利查早在上万年前就已经神形距咩了啊。”左手边的人也同时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空间神猛地一拍扶手,从椅子上站起。“叫你们去就去,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两人神色复杂的对视一眼,金色的光环再次出现,两人走入其中消失不见。空间神再次瘫倒在椅子上。“为什么我会变得如此软弱无力,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吸取我的力量一样。莫非卡利查那家伙还未完全消散。”他想象着历史神此刻正躲在神界的一个角落,阴森森的注视着他,这个想法让他不寒而栗。“这太危险了,我必须要彻底查清楚此事。”
阔华、尼隆二人正在空中急速的穿行,两人神色复杂,彼此都默然不语。待到造物大殿的大门出现在二人眼前时,阔华突然停下了。“尼隆,你有没有觉得空间神大人最近突然变得很奇怪?”尼隆停下脚步,他漂浮在半空中俯视着下方的阔华,道:“这有什么,历史神大人死后他就一直很奇怪。”阔华皱皱眉头,他起身飞到和尼隆相同的高度:“我刚才正在闭目休息,突然感觉到一股力量传了过来。紧接着空间神大人就召唤了我。而且奇怪的是,这股力量和消失已久的历史神的生命本源十分相似。”
尼隆的眼神折射出凌厉的光芒,他一甩袖子道:“阔华,虽然同为天界神祗,但我不得不提醒你。卡利查早在上万年前就由于谋反被空间神大人打得魂飞魄散,如果你不想落得和他同样下场的话那么就不要再提他。”阔华的脸色一暗,小声说:“尼隆,谢谢你的提醒,我记下了。”
尼隆闻言脸色缓和下来,他把手放在阔华肩膀上道:“阔华,我知道历史神曾对你有知遇之恩,但你要认清现在的形式。任何一名统治者都不可能把三心二意的部下留在身边,空间神大人他也同样。”他回头看了一眼造物神殿的方向,“我们走吧,空间神大人交给我们的任务还未完成。”
在群星宫里贝丝手搭在窗台上望向天空,在恒日正北方向多了一个银色的小点。若是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这就是杜曼刚刚用生命大树果实创造的新世界。此刻它已真正离开神界,向着虚无的空间飞去。已目前的速度计算,大约五千年后它就会消失不见。“叫它什么好呢,历史神大人,或许你能在里面重生?”贝丝默默的想着,此刻这个一向冷峻的女人却是一脸黯然,蓝色衣裙上的星星也不再发光。
这时窗前猛地降下两道光柱,贝丝一惊,连忙回过神来。“尼隆、阔华二位大人,你们怎么来了?我听说空间神最近精神不太好,二位为什么没呆在他身边服侍他呢?”贝丝很难保证二人没有发现杜曼创造的新世界,所以她用一连串的话语来掩饰自己刚才的失态。
阔华看起来显得心事重重,直到尼隆一拉他的袖子他才想起向贝丝问好。“星神大人,今天空间神大人在造物大殿冥想时突然觉察到一股力量,而这力量正是历史神大人身上的。所以空间神让我们调查,希望您能够理解。”尼隆直言不讳。
贝丝一愣。“果然,那股力量是历史神大人的。看来他还没死,并且进到了生命果实里。”她不自觉的又向天空的方向望了一眼,这个细微的动作被尼隆看在眼里。“星神大人,此次前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取回空间神大人放在您身边的生命果实,如您说知,空间神大人最近精神一直不太好,需要借助生命果实的力量来疗养。”
贝丝眯起眼睛打量他。“尼隆这个家伙,看来他已经知道了。这下可怎么办,此事一旦被空间神知道,杜曼难面也会被牵连进去。不行,绝对不能让杜曼陷入危险。”想到这里,她站起身来说:“生命果实放在知圣泉了,现在不便取回,三天后我会亲自给空间神送去。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二位就先请回吧。”
尼隆脸色一变,他一招手,手中立刻多了一把银色的长剑,而剑尖正好搭在贝丝的脖子上。“尼隆大人,你这是。”阔华惊呆了,他想不到尼隆竟然会用武力威胁他。“你让开。”尼隆冷冷的说道。“今天这事情和你没有关系,如果你不想受到牵连的话。”
贝丝没有躲闪,相反脸上露出凄惨的笑容。“要杀便杀吧,历史神大人走后,我的生命再也没有意义。活着与死了对于我而言又有什么区别。”“不要啊,星神大人。”阔华急忙劝阻道,贝丝昂着头,一滴泪珠从她眼角滑落。
尼隆却突然哈哈大笑着把剑收回,在几人二人惊愕的目光中他双手猛得发力,方向正对着贝丝抛向天空的银色珠子,力量之大以至于那一部分空间都发生额微微的扭曲。而本已远去的银色珠子此刻却宛如听到召唤一般,急速飞向尼隆,并落在他的手中。贝丝身子一抖,差点摔倒。尼隆让银色珠子停在三人中间的位置,用剑尖在珠子表面滑了道弧线。一道银色的弧线闪过,贝丝可以看见珠子里弥漫的云气微微颤抖了一下,直觉告诉她刚才尼隆那个动作已经让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放心吧,贝丝,我们是一同从神界学院出来的老同学,看在同学的情分上,我不会这么绝情的。”他转向错愕的阔华:“阔华大人,你敢不敢和我打一个赌。”“赌,什么赌?”阔华显然没反应过来。“就赌这个世界吧,刚才我已经给这个世界输入了我的力量,至于这股力量是什么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不过我可以保证这个力量足以改变这个世界的一切。阔华,你说忠于的历史神大人不是圣龙骑士吗?”
阔华连忙摇手:“尼隆大人,你可不要乱说。历史神早就湮没万年之久了,我现在只忠于空间神。”尼隆又是一笑:“阔华大人,你可以把我当傻子。隔三差五就去圣坛念念叨叨的家伙是谁?”阔华一愣,叹息道:“好吧,我承认,我不能忘记历史神大人。也只有在他和空间神共同的领导下,神界才能保持平衡,可现在……”
“因此我才要和你打一个赌,历史神和你,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信仰的存在可以战胜一切……我倒要看看,是我输入的这股力量厉害,还是历史神的信仰可以占据上风。如果你赢了,我可以为你和贝丝大人保守秘密,如果你输了……”他不怀好意的看向贝丝:“那么她就是我的。”阔华张开双臂挡在贝丝身前:“你不要碰她,我就和你赌。”说完他也在空气中划了一个金色的图案,金色,本来就是历史神生命本源的颜色。金色的图案落入珠子后,珠子再次轻颤,只不过这次珠子的抖动更为剧烈一些。
尼隆抱着膀子在一旁观看,见状嘲道:“很遗憾啊,阔华,看起来这个世界不想接受你的馈赠。”果然,金色的光芒触到珠子表面,并没有像尼隆的银色的光芒那样轻而易举的融入其中,而是撞在珠子的表面弹了回来。阔华被金色的力量击中胸口,哇的一声吐了一口鲜血。贝丝见状急忙用手绢帮他擦拭胸前的血迹。“阔华大人啊,您不要勉强了。其实他走了这么多年,我早已习惯了。”她看到的却是阔华坚毅的眼神。“不,贝丝。历史神大人临走前就曾经嘱托我照顾你,我不能眼见着你被人欺负。”说完他挣脱贝丝的手臂,奋力支撑起摇摇欲坠的身体,再次把金色的光芒输入这个世界。这次珠子内部仿佛有什么力量响应似的,金色光芒触到珠子壁轻而易举的就容了进去。尼隆脸色微微一变,而阔华眼中却露出兴奋的神采。他高兴的对贝丝说:“看到了吗,是历史神大人,他在响应我。”贝丝激动的脸色通红,她也不顾作为形神的面子,用颤抖的手抚摸珠子的表面。“卡理查,真的是你吗?”一旁尼隆却是冷冷的说:“你别高兴的太早了,即使历史神还有意识残存在其中,他的力量也不比往日。我刚才那股力量是借助了圣泉的威力,轻而易举的就可以把它吞噬掉。”
贝丝猛地抬头,目光像利剑一样射向他。那眼神竟然让他微微一颤。“尼隆,当年你曾亲自参与对历史神的攻击。倘若这次历史神的意识由于你而彻底消失……”她握紧了拳头,银色的光芒自指溢出。那是发动攻击的前兆。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一定要你偿命。”
他把脸凑近珠子“我来给这个世界起个名字,就叫伊瑟利亚吧。”
魂 下
天空陡然暗了下来,浓云翻滚间,一道闪电直劈而下,落在林间的一栋小木屋上。木屋发出微微的红光,下一秒钟连呻吟还没来得就发出一声就碎裂成灰。但雷电似乎没有就此罢休的一次,一道道雷电接连劈在了旁边的树木上,巨大的树冠疯狂摇曳起来,在地上投射下张牙舞爪的怪影。
烧焦的枝丫间,一个人在急速奔跑着。他身穿褐色长袍,脸部也隐藏在兜帽之下。嘴角的一抹微笑让人看不出他是兴奋还是恐慌。奔跑间长袍随风起舞,遇到枝叶时竟然浮现出密密麻麻的黑色的闪电,褐色看不出材质的布料也荡漾出水一般的微澜,阻挡的枝叶顷刻间化为灰烬。
那人手握一把和身高齐平的长杖,仔细看的话可以发现那长杖竟是由人的腿骨组成。在他跨越一道溪水时,闪电的攻势似乎也愈急,闪电末端形成一个个紫色雷光缠绕的光球,拖拽着闪电迤逦而至。
他的脚没入水中,冰冷的感觉瞬间沿着他的神经蔓延。那闪电似乎惊觉到了什么,天上彤云自动封开,一只巨大的火球摇曳而至,在林间飞舞时划出一条火龙,火龙一头扎进水面。只听一声巨响,大团的白气向周围弥散开来,并快速渗透了林间的每一个角落。小溪沸腾了,原本潺潺的溪水鼓出水泡蒸发殆尽,火龙竟然在地面上划出一条十几米深的巨大沟壑将小溪整个决断。
天空中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亚岱尔,持有亡灵法杖必死。神族是不会允许邪恶势力危害到人间的。”那褐袍身影也不理会,只是快速向前奔逃,闪电接连落到他身后几米远的位置,样子可谓狼狈之极。
待威严的声音再次响起时,他回过头嘲弄的说道:“身为神族,竟然使出如此手段追杀一个人类,你们不觉得羞愧吗?”他一面说,一面注意观察周身的情形。连续的闪电戛然而止,隐藏在彤云后的声音一时语塞,随即变得狂怒起来:“你,一个人类,竟敢对抗神族!我要你似乎全尸!”
褐袍人啧啧两声,随手身出法杖,接下一道闪电。那水桶粗细的闪电到达法杖顶端竟像遇到无形的墙壁,一阵颤抖后消失不见。而褐袍人的身形也只是微微颤动而已。躲藏在密云后的施法者似乎没预料到褐袍人竟然有如此的实力,天地间响起一道凌厉的呼啸声,原本嚣张的彤云被撕扯声碎片。被乌云覆盖的天空上突然打开一个窟窿,落下万道金光。只听“叮咚,叮咚”的脆响,一辆四轮马车竟然从虚空中驶来,整个马车由金子制成,雕刻着精美的花纹。马车上端坐一人,金衣金甲,手扶黄金巨剑。另一手挽着四条缰绳,分别拴在四匹生有宽大双翼的飞马身上。金甲人身上不时散发出道道金光,看起来威风至极。
褐袍人停下脚步,唾骂道:“阔华尼斯尔,是你!当年你和空间神联合起来把我害成这样。要不是你,我怎会能力尽失,堕落成亡灵法师!今天,如果你再穷追不舍,我会让你付出应有的代价。”
金甲人也不气恼,只是兀自大笑起来,笑得浑身的金芒散乱一片。好久他才止住笑声,随手一道闪电劈下,饶有兴致的欣赏着狼狈躲闪的褐袍人。褐袍人跳到一处空地上,目光逼视着他,眼睛似要冒出火来一般。
金甲人轻蔑的说道:“你现在神格涣散,不过是普通的人类而已。对于你来说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把亡灵法杖交还给我,然后乖乖滚蛋。我会考虑在空间神大人面前为你求情。”
褐袍人呸了一声:“你这走狗,你别忘了伊瑟利亚是和神界平行的位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能力在这里会受到大幅度的削减。而我,亡灵法师,是这片大陆上最强的存在。”
金甲人似乎为他的狂妄感到好笑,他猛地一抖缰绳,几匹飞马脱离舒服,拍展着宽大的翅膀向远方飞去,包括那辆金色的马车,都逐渐溶成一团光影,消失不见。金甲人就这么直直的立在虚空中。他扭动了一下脖颈,随手挥舞了一下巨剑。从剑尖拖出一道剑芒,直扫褐袍人所站立的位置。褐袍人躲闪不及,金芒扫过的地方,纷纷变成透明的玻璃,然后在一片劈啪声中破碎。金甲人收回长剑,哈哈大笑。但随即他的笑声就止住了,因为他看到那一地的玻璃碎片上升起一道绿色的烟气,在空中再次幻化成褐袍人的身影。“你……你!”金甲人指着他,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褐袍人微笑点头:“没想到吧,阔华尼斯尔。这些年我为了报仇,一直躲在深山中苦修。为了获得强大的能力,我不惜抛弃肉体成为亡灵法师。现在我已经成为拥有无限重生能力的亡灵了,只要不离开伊瑟利亚,我就是无敌的存在!”
金甲人很快镇定下来,他也不答话,一剑斩向褐袍人。眼见他被剑芒撕成碎片,然后绿色的烟气腾起,碎片再次聚拢成他的身形,呼啸着向他飞来。
“我就来个以牙还牙吧。”褐袍人发出一连串的咏唱,黑色的闪电在他法杖顶端聚集,猛地击向金甲人。金甲人闪身一躲,黑色闪电还是劈在了他的头盔上,一只金角应声掉落,化成点点星光。
金甲人惊慌起来,他指着面无表情的褐袍人颤声说:“好,你等着,我不会善罢甘休的。”说着他化成一道金色流星,瞬间冲破浓云,消失在天际。密密的云层再次合上。
褐袍人长处一口气,他落回地面,望着正在逐渐消散的浓云出神。黛绿色山峦的尽头,恒日
朋友,当你处在钢筋、混凝土的楼房里,在为生活、学习忙碌时,你是否十分羡慕古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雅趣,你是否十分向往“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的胜景?这些曾在古时随出可见的美丽风景,而今却只能在特定德公园、风景区才能见到了。
几千年前曾鼎盛一时的巴比伦王国,因其人民只知一味的恳荒伐木,破坏森林,不懂得与自然和谐相处,使得这个辉煌灿烂的文明逐渐被黄沙所掩埋,最终导致它如我国的楼兰一般成为人类历史上的昙花一现,留给我们无尽的惋惜与反思……
“地球——生命——人类”系统的平衡与物质的生产和调节能力是有限的,正所谓“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人类追求发展的需求和地球资源的有限供给是一对永恒的矛盾,我们必须在地球资源有限与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去建造人类文明的大厦。因此人类要学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我过古代儒家、道家等学派都有着丰富的和谐思想,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儒学宗师孔子认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主张天、地、人的和谐发展。
然而,人类历史发展到拥有现代文明的今天,头脑里只有金钱观的人们,根本没在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性。不必援引枯燥的数据,也不必再借用古老的格言,我们只需用肉眼仰望一下头顶的天空,就应当惊愕地承认:这天早已不是天的“原稿”,它以被“现代文明”的烟尘复印得浑浊而模糊了。
朋友们,该是静下来反思、忏悔的时候了!我们都是受过大自然恩典和养育的华夏子孙,我们对待自然界的态度不能再是任意的了,更不能是恶意的,而必须是亲和的,善意的;在对自然界开发的同时,还要注意涵养、保护和节约。“以投入求速度,以消耗求发展”的经济体制早已应被抛弃,我们应当在资源的压力和节约的动力下,以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
作为当代的中专生、祖国明天的建设者,我们怎能让历史悲剧重演,怎能让环境恶化的魔爪继续蔓延?朋友们开始行动吧!让我们从生活中的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页纸做起,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地球节约每一点资源!
也许你会不屑这生活中节约的点滴,觉得它只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对于整个社会,它几乎可以归为虚无。可是,风无形,但当柳枝拂动,树弯腰时,我们看到了它的力量;空气无状,可是,在阳光的透射下,可以看到尘埃浮动,地气上升,目击它模糊的形状;同样,生活中的点滴也许可以约为零,但如果大家参与,日积月累,平日里毫无感觉的微风汇聚在一起就会成为一股强大的劲风荡涤在祖国大地,唤醒每一个华夏子孙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识,塑造出一个秀美的山川!
展开全部
最佳答案 我的家乡是XX市,那里有许多好玩的地方。张店公园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我经常去那里去玩。
公园里面有一个湖,清清的湖水里有许多好看的鱼,有大红色的、红黄色的、白色的、金色的,还有黑色的。只要往湖里撒上一点鱼料,一群鱼就都围过来了,湖水就变成了一幅五颜六色的图画。我看小鱼吃得非常香,我就高兴地离开了。
现在来到的这个地方,是我最喜欢的儿童乐园。那里有很多好玩的项目,秋千、单杠、跷跷板、滑梯,还有实木攀登和迷宫,我和爸爸妈妈经常在这里比赛。
我又来到一个小山上,看见上面有一个小亭子,小亭子四面都有风,很凉快。我在上面休息了一下,就离开了公园。
其实,像张店公园这样既美丽又好玩的景点,在淄博可不止一处哦!我喜欢公园,我爱家乡。
我家乡的公园
我的家乡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公园。
云雾朦胧的早晨,金桥公园就浸在了云雾里,如同仙境一般。金桥公园安安静静,甚至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太阳高照的中午,金桥公园热闹极了,到处充满了笑声,有的人坐在洁净的板凳上,摇着扇子;有的老人在跟着广播跳舞;有的小孩子在公园里做游戏;还有的人在看风景。
像镜子一样清澈的水里,鱼儿在欢快的游着,它们的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给我一些东西吃吧!”树木们个个都挺着自己那粗壮的身子,有的树开着黄的、白的花朵,有的树直直的伸着自己的双臂,为人们遮阴,还有的树被风一吹,就抖着自己的手臂,好像在拍手。
夜幕降临的时候,金桥公园就亮起来了,成了灯的海洋,光的世界。彩虹桥亮起来了,它由绿渐渐转到蓝,由蓝渐渐转到橘色,真美丽!我想:彩虹桥这个名字一定是这样来的吧!金桥公园右方的房子,也跟着亮了起来,勾画出一道道雄伟的轮廓。滨河路的边缘,也亮了起来。电视大屏幕就开了,许许多多的人坐在板凳上,挤着看电视。
美丽的公园,天天给大家带来欢笑的公园,我喜欢你!
公园里面有一个湖,清清的湖水里有许多好看的鱼,有大红色的、红黄色的、白色的、金色的,还有黑色的。只要往湖里撒上一点鱼料,一群鱼就都围过来了,湖水就变成了一幅五颜六色的图画。我看小鱼吃得非常香,我就高兴地离开了。
现在来到的这个地方,是我最喜欢的儿童乐园。那里有很多好玩的项目,秋千、单杠、跷跷板、滑梯,还有实木攀登和迷宫,我和爸爸妈妈经常在这里比赛。
我又来到一个小山上,看见上面有一个小亭子,小亭子四面都有风,很凉快。我在上面休息了一下,就离开了公园。
其实,像张店公园这样既美丽又好玩的景点,在淄博可不止一处哦!我喜欢公园,我爱家乡。
我家乡的公园
我的家乡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公园。
云雾朦胧的早晨,金桥公园就浸在了云雾里,如同仙境一般。金桥公园安安静静,甚至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太阳高照的中午,金桥公园热闹极了,到处充满了笑声,有的人坐在洁净的板凳上,摇着扇子;有的老人在跟着广播跳舞;有的小孩子在公园里做游戏;还有的人在看风景。
像镜子一样清澈的水里,鱼儿在欢快的游着,它们的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给我一些东西吃吧!”树木们个个都挺着自己那粗壮的身子,有的树开着黄的、白的花朵,有的树直直的伸着自己的双臂,为人们遮阴,还有的树被风一吹,就抖着自己的手臂,好像在拍手。
夜幕降临的时候,金桥公园就亮起来了,成了灯的海洋,光的世界。彩虹桥亮起来了,它由绿渐渐转到蓝,由蓝渐渐转到橘色,真美丽!我想:彩虹桥这个名字一定是这样来的吧!金桥公园右方的房子,也跟着亮了起来,勾画出一道道雄伟的轮廓。滨河路的边缘,也亮了起来。电视大屏幕就开了,许许多多的人坐在板凳上,挤着看电视。
美丽的公园,天天给大家带来欢笑的公园,我喜欢你!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我喜欢的一处风景
在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大花园。这里绿树依依,繁花似锦,非常美丽。
来到这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整齐的大树,分别是松树和柳树。然后看见的是两个大花圃,里面密密麻麻种了很多花:有菊花、牵牛花,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野花。地上长满了绿茵茵的小草,还种了许多水仙花。最后面是一排竹子,他们个个都非常高大,清秀绮丽。
春天来了,柳树冒出了嫩绿的新芽,松树长出了新的绿叶。竹林里的春笋穿破坚硬的石头,破土而出。小草探出了头。一场春雨来了,小草抬起了小脑袋,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水仙花也开了,偶尔会飞来几只蝴蝶和蜜蜂。一阵风吹来,叶沙沙作响,像是大自然的乐曲。
夏天来临了,柳树的叶子都长齐了,它高兴地舞动着枝丫。松树显得更加高大、挺拔了。竹子也都长得清秀、高大,那翠绿的颜色,明亮地照耀着我们的眼睛。牵牛花吹着小喇叭,高兴地爬上爬下。
秋天到了,柳树却更加憔悴了,那金黄色的叶子纷纷落下,犹如一群群金黄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而旁边的松树却仍然是那么秀挺。地面的小草也都伤心地低下了头。花坛中,洁白的菊花开满了花圃,五颜六色的小野花也开了,美丽极了!
这个花园真美啊!真是不朽的杰作
在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大花园。这里绿树依依,繁花似锦,非常美丽。
来到这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整齐的大树,分别是松树和柳树。然后看见的是两个大花圃,里面密密麻麻种了很多花:有菊花、牵牛花,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野花。地上长满了绿茵茵的小草,还种了许多水仙花。最后面是一排竹子,他们个个都非常高大,清秀绮丽。
春天来了,柳树冒出了嫩绿的新芽,松树长出了新的绿叶。竹林里的春笋穿破坚硬的石头,破土而出。小草探出了头。一场春雨来了,小草抬起了小脑袋,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水仙花也开了,偶尔会飞来几只蝴蝶和蜜蜂。一阵风吹来,叶沙沙作响,像是大自然的乐曲。
夏天来临了,柳树的叶子都长齐了,它高兴地舞动着枝丫。松树显得更加高大、挺拔了。竹子也都长得清秀、高大,那翠绿的颜色,明亮地照耀着我们的眼睛。牵牛花吹着小喇叭,高兴地爬上爬下。
秋天到了,柳树却更加憔悴了,那金黄色的叶子纷纷落下,犹如一群群金黄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而旁边的松树却仍然是那么秀挺。地面的小草也都伤心地低下了头。花坛中,洁白的菊花开满了花圃,五颜六色的小野花也开了,美丽极了!
这个花园真美啊!真是不朽的杰作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things on the platform,a bicycle key,a pair of sunglasses,a hair band,newspaper,whose are these things?We only know that in this class,Alice liks reading newspaper,Jack often rides a bike to school,Kathy hates sunshine,she likes to be cool,Lillian has long hair,Maris hates reading.So with these tips we can conclude that:the newspaper is Alice's,not Maris,the bike is Jacke's since only he ride a bike to school.The sunglasses is Kathy's cause the sunglasses can help her to prevent her eye from being basked by the sunshine,also wearing a pair of sunglasses will be cool in appearance.The hair band is Lillian's cause Lillian can use the hair band to prick her long hair.
参考资料: 百度一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