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70%责任,对方30%责任,如何赔付
按照情况的说明,双方均应该先在交强险额度内(财物损失2000元)全额赔偿对方,剩余不足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本事故认定己方主要责任70%,因此对方车损12000元若全部有单据材料的话,首先由你方交强险赔偿2000元,剩余1万元部分,你方承担7000元,对方承担3000元,由于你方有三者险,这7000元部分可由三者险承担,而对方由于没有车损险,因此3000元部分只能自己承担。
同样道理,你方车损对方先赔偿2000元,剩余的1330元,对方承担30%,即399元。剩余的931元只能你方自行承担。
赔偿的话,最好是双方修车完毕后凭发票单据和交警的认定书,对方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等进行理赔申请。如果修车费用大于定损金额的话,保险公司会提出质疑,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考虑走法律途径。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于一方事故,保险公司负责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情形下,可以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于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
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
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一般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的草图、相关事故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