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介绍: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一、报考条件:1、非师范类及师范类专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行业的人员并具有相应学历均可报名
A:中专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老师
B:大专学历可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
C:本科学历可以申请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
D:在校生(大一、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者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E: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2、报名时需交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张(A4纸),蓝底一寸彩照两张,蓝底电子证件照一张
二、考试内容:“两学”(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
三、报考与考试时间:
“两学”即日起至2011年2月底,名额有限,请先预报名。
普通话1至2月开考一次。
报名的地方一般是当地的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