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向各位律师请教一些问题:一名初中教师,在学生都不在,且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学生的笔记本查看里面的内容,并且,有一次这名老师把一位学生带到学校的手机没收了(学校不允许带... 向各位律师请教一些问题:一名初中教师,在学生都不在,且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学生的笔记本查看里面的内容,并且,有一次这名老师把一位学生带到学校的手机没收了(学校不允许带手机),并以这位学生的口气和另一名学生聊天,还到别人的空间查看学生的空间留言、相册等。这位老师自己承认了自己隐姓埋名与学生聊天的事实。并且有时候还叫学生把自己心中知道班上同学的秘密写在纸上,交上去他看。请问这位老师的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展开
 我来答
我是洪湖水
2011-03-01 · 超过2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7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3万
展开全部
这位老师显然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老师是不能私自拿走学生的笔记本查看里面的内容,没收的手机也应该归还。更不能以该学生的名义看该生的空间和照片,更没有权利让学生把班上同学的秘密交给他看。
这不仅违法,而且没有职业道德!
risebaby7788
2011-02-28 · TA获得超过717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269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yjaiff
2011-03-01
知道答主
回答量:1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显然。。。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40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198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