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会别人欠我的钱,用这种方法要回可以吗?
因为种种原因我以前陆续借给一个朋友1100元!当时这个数字是双方认可的,借条也没要他写!现在我问他要回。他说他还不出,让他爸还。我和他爸也谈过,他爸也承认这笔帐!但一直说...
因为种种原因我以前陆续借给一个朋友1100元!当时这个数字是双方认可的,借条也没要他写!现在我问他要回。他说他还不出,让他爸还。我和他爸也谈过,他爸也承认这笔帐!但一直说有钱就还给我,直到现在都没还!我想这样行不行,去他家再问他们要钱然后将所有对话录音录下。再去警局报警,要求还钱!不知道可行吗?
那除了录音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拿到证据。(他借条是不会写的,他把一切都推给他爸,然后他爸永远是帐我承认的,现在没钱还,有钱就会还的,如果写借条他也不肯写的)现在就这样,叫我怎么办?这事头疼啊? 展开
那除了录音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拿到证据。(他借条是不会写的,他把一切都推给他爸,然后他爸永远是帐我承认的,现在没钱还,有钱就会还的,如果写借条他也不肯写的)现在就这样,叫我怎么办?这事头疼啊? 展开
1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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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但没办法的情况下可以试一试。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即不具有证据效力。同时,由于视听资料容易被修改或者改造,因此,法院不能将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经过技术处理能够消除疑点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你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必去报警,但是,如果您的朋友没有偿还能力,即使判了,也得不到赔偿,只有等他有可执行的财产时再执行。
而且,朋友之间,还是不要通过诉讼的途径为好,就是说,最好是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即不具有证据效力。同时,由于视听资料容易被修改或者改造,因此,法院不能将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经过技术处理能够消除疑点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你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必去报警,但是,如果您的朋友没有偿还能力,即使判了,也得不到赔偿,只有等他有可执行的财产时再执行。
而且,朋友之间,还是不要通过诉讼的途径为好,就是说,最好是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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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家再问他们要钱然后将所有对话录音录下这做法是对的,然后你就拿着证据起诉到法院
(希望你早日拿回自己的钱)
(希望你早日拿回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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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朋友家里确实有困难,就暂时别要!这样才叫朋友嘛!不要把事情搞大,说不定什么时候你还能用得上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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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如果录音让警察来解决.那么会弄僵你们的关系.如果他是你的好朋友.就最好别这么做.否则会失去一个朋友.为了钱.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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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100元看清楚一个人是值得的,但是不代表就是不去要,可以把他和他的爸爸叫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当面解决,不要拖拖拉拉。越快越好。
既然都承认就不要跟他们罗嗦什么,直接开口要。
既然都承认就不要跟他们罗嗦什么,直接开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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