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受的是什么刑罚?
受的是宫刑,是因为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的李陵事件。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贰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
李陵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
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然后投降,司马迁为其说情,被判宫刑。
扩展资料:
事情经过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
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
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风范。
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
司马迁对汉武帝盛言:“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蘖其短,诚可痛也!
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輮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
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
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
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贰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讽刺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
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
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
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
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
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
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
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陵事件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广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凤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讽刺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 "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 《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古代有些刑法和性有一定的关系,如作为“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之一的宫刑就是这样。
一、什么是宫刑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加刑罚。把宫刑称为椓刑,见于《尚书·吕刑篇》,“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上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二、宫刑的由来
宫刑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
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淫,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有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
从以上记载看来,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与“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
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
古代的宫刑也适用于女性,对女子的性刑罚,称为“幽闭”。鲁迅在《病后杂谈》一文中说:“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她缝起来。近时好象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关于“幽闭”,古书很少作注,我们只能从史书的片言只语中知其大概,例如“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用今天的话来说,“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口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幽闭”最早的记载也是见于《尚书》。与对男子的宫刑一样,死于“幽闭”的妇女是无法统计的。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
三、施宫刑的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滥施惩罚、压平民众的一种严酷手段。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 “隐宫”是指宫刑,这70余万人中已受过宫刑的人肯定是不少的。
四、宫刑的发展
秦朝是由于残暴统治而迅速覆亡的,继之而起的汉王朝从本质上看也好不了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虽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因为汉武帝询问看法时说了真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这就是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大臣、官吏稍微违背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平民百姓受这种酷刑蹂躏的人肯定更多了。
到了南北朝,宫刑仍在不断实施。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例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与和尚一起企图谋反而被牵连的。受宫刑者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使对他们赦免也被作为奴隶送交官府,例如北齐后主曾发恩一次,把原来当受宫刑的人,普免作为官奴。
从以上历史看来,宫刑的施行范围虽然扩大了,虽然不仅仅是惩罚被认为是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作为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但仍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实是十分严酷的惩罚。此外,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与精神的目的,使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他每当想起自己受宫刑这一耻辱,都仍然要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就是不想再活下去了。
施用这种酷刑,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著名的如东汉时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他们都力主废除宫刑以及其它一些残酷的肉刑。但是,也有一些人秉承最高统治者的旨意,死抱住宫刑不放,如和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就是如此。到了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
例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血流数升,差点致死;后来,安禄山也被猪儿切腹而死。
初,猪儿出妻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慧黠。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因为阉人,禄山颇宠之,最见信用。禄山壮大(肥重三百三十斤),每著衣带,三四人助之,两人抬起肚,猪儿以头戴之,始取裙裤带及系腰带。玄宗宠禄山,赐华清宫汤浴,皆许猪儿等入助解著衣服。然终见刳,猪儿也。
又如明太祖泉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在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随便。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到了清朝,有所谓“闰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其中也难免没有宫刑了。
五、宫刑的操作
更早时候的宫刑也许是从阉割动物得到的启发。那时当然没有无菌术的观念,可以想象,因度不过创口感染而毙命决非少数。但是生命在中国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也算不得什么。
清以前的宫刑或阉割术大约是非常粗糙简单的,但到了清朝,与宫刑一脉相承的阉割技术已经发展到了极致。准备当太监的孩子在做“净身”手术前,都要先签一个合同,表示自己是自愿接受手术的,出了生命危险完全由自己负全部责任(这可能是最早的“术前同意书”,比西方又早了几百年,哈哈)。签完合同,这孩子就被送上了手术台。所谓的手术台,是一块四角都装着铁环的门板(可见麻醉术确实是失传了)。孩子一躺上去,“净身师”把孩子的四肢牢牢的捆在铁环上,然后蒙上一块黑布,灌上一碗大麻汤做麻药(肯定不是麻沸散),接着一盆凉水泼向孩子的下身,趁着孩子脑袋发懵、身子发麻,这时就下刀。一些人付不起这手术费,就由家长自己动手。晚清的太监马德清在回忆当年自己亲生父亲给他“做手术”的经历的时候说,当时他被吓坏了,“疼得不知昏过去多少次。”随着技术的进步,行刑者会拿绳子把受刑的人的性器官(包括阴囊)勒住,阻塞那里血液的流通,使受刑者的性器官自然坏死,三天以后再一刀而下,痛苦大大减轻。接著,拿香灰一盖,用以止血,最后,拿一根鹅毛插在尿道里。过了几天,如果那人祖宗积德,宫刑便算成功。要是不能小便,就此废了(也许死于尿毒症?)。被阉的人会把自己的「宝贝」保存好,在死后,把尸体和「宝贝」一起放进棺材,这就算可以保存全尸。也有把切下来的东东,放在一个装着石灰的罐子里,放在屋里比较高的地方,象征着:步步高升。
岳不群的挥刀自宫大约是古典宫刑的最高技艺,出那点血算不了什么,一点穴就成;而有紫霞神功真气内守,更不必担心什么感染。但现代宫刑却更人性化更科学。据说挪威丹麦等国家有所谓“化学宫刑”,专对那些丧心病狂而又诚心悔改的色魔而施,以化学的方法而阉掉其性欲。存其形而去其神,可谓宫刑之最高境界。
六、女人的宫刑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偶想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不忍或实在是耻于祖宗的“伟大发明”。清朝禇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七、思想的宫刑
宫刑初用来驯服奴隶和俘虏,后来才主要用来惩罚和防范”性犯罪”。天子们后妃众多(虽然周代的天子相对于后世那些七十二嫔妃,佳丽三千的帝王老婆来得少些。但依周礼还是拥有十二位老婆。联想到当今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尚有人绞尽脑汁地去发明什么贞操内裤。我们就不难理解一个拥有十二位老婆的正常男人惶恐的心境。)难保她们中没有想红杏出墙的。派些奴仆服侍兼监视她们。又难保证他们中没人想监守自盗。既然没有把握,又不希望戴绿帽子。也就只能本着“宁可错割千人,不可放过一个”原则把奴仆们一一阉掉。使其成为不能对天子们后宫性垄断地位构成威胁的太监。而至此始宫刑成为主要是制造太监预防后宫性犯罪的工具而不是一种惩戒性犯罪的刑罚存在了。即使偶然以刑罚的面目出现,也不再是用来惩戒生理淫乱。如司马迁被宫刑就绝非是因为他乱搞男女关系殃及后宫。而是因为他在思想上与汉武帝不一致并在言语上顶撞了汉武帝。至于汉武帝为什么不用刖刑之类的刑罚或割掉司马迁的舌头(有人这样干过,在文革中更升华为割喉管),大概是因为汉武帝认定司马迁的行为是对其政治统治的一种“意淫”。既然是“淫乱”那么处以宫刑也就理所当然了。思想上的意淫历代都是帝王所深恶痛绝的。它不象普通性犯罪,可以捉奸在床,然后没收它的作案工具,一劳永逸。它是种思想犯罪,极其隐蔽,不易防范,又极易传播。而对统治的威胁性又极其致命。因此它成了历代统治者最棘手的事。帝王要制约民众的行为容易,想钳制民众的思想却非常困难。汉武帝对司马迁施以生理宫刑就是一种钳制思想的尝试,但效果并不理想。其实这种尝试秦始皇也做过,但焚书坑儒的效果并不佳,那个万世帝国只传了两世就终结了。或许是汉武帝认识到了生理上的宫刑对思想犯没什么效果。转而寻求思想上的宫刑。“君权神授”“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等阉割理论正符合了汉武帝的需要。也符合了以后各代帝王的需要。只是在宋代以前,这种思想上的宫刑并不成熟。宋以后朱程理学把儒学演化成了儒教。成为了一种阉割民族血性的利刃。而文人更是首当其冲,学问越大就被阉割的越彻底。而科举制度则成了这种思想宫刑的帮凶。所有想进仕林的文人都不得不“欲成神功,挥刀自宫”。而被精神阉割过的人,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都与被骟的牛没什么两样。只知道吃草干活,其他一概不知,连杀都不用捆。而且人比牛更甚,被杀前多是跪在地上嘴里念着谢主隆恩,然后或服毒,或抹脖子或上吊。不但文臣如此,武将也不例外。一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如紧箍咒般套在了他们的头上。更为严重的是整个民族被这种思想宫刑所阉割,人性中只剩下了麻木。这也直接导致了蒙古族以至始至终不足129000蒙古族骑兵的兵力灭亡了汉族政权。而满清灭明时,满族军队也不过150000。而在此之前,被异族整个吞并是从未有过的事。只不过蒙古族的统治者没有认识到科举制度对统治的有益帮助,而废除了科举。使汉人渐渐恢复了些民族本性。终于在一个没多少学问的和尚带领下恢复了汉族政权。明朝恢复了科举制度,汉族又故态复萌了。据传十来个倭寇就能深入大陆腹地,并能在南京城周围大杀一圈,而无人抵抗。这让我想到了在抗战时期的南京大屠杀,那些被屠杀的人往往是一脸的麻木,排着队一批批被杀,而反抗者寥寥。人性的麻木和尚武精神的丧失,证明了朱程理学灭人欲的思想宫刑阉割民族的成功。但其稳定社会稳定统治的作用远远小于它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人欲虽然有恶的一面,但也正是人类文明前进的原动力。正是随着人欲的消亡,汉族的精神也随之消亡了。汉族从此就不再有其前期的辉煌。只剩下落日的余辉下从故纸堆里寻找自尊的能耐。
诸子百家的时代是中华民族的大黄金时代,是中华民族生命力最活泼旺盛最朝气蓬勃的时代,中华人的思想学术百花怒放光芒四射充满了想象力可谓奔腾驰骋彩虹四起处处是活泼的灵性和丰富的生命。然而自从被施以思想的宫刑,光芒从此黯淡!两千年中,中国人的学术思想著作百分之九十都是对有限的几本古书经典的研究再研究,所谓学者专家思想家差不多都是为那几本书做注解,甚或是为其中某一句某一字做考证,互相抄录,辗转引据,积成烟海,终至于皓首难穷。但从此,中国人的思想统一了,天与人合一了,紧密团结在天的周围万众一心,做成思想的长城,任何异端想造一点点反,都无异于以卵击石。
生理的宫刑随着满清的消亡而消亡,但思想的宫刑并未随之而消亡。直到如今我们的教育所能制造的只能是成批经过思想宫刑的思想太监。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广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凤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讽刺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 "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 《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一、什么是宫刑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加刑罚。把宫刑称为椓刑,见于《尚书·吕刑篇》,“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上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二、宫刑的由来
宫刑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
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淫,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有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
从以上记载看来,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与“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
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
古代的宫刑也适用于女性,对女子的性刑罚,称为“幽闭”。鲁迅在《病后杂谈》一文中说:“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她缝起来。近时好象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关于“幽闭”,古书很少作注,我们只能从史书的片言只语中知其大概,例如“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用今天的话来说,“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口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幽闭”最早的记载也是见于《尚书》。与对男子的宫刑一样,死于“幽闭”的妇女是无法统计的。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
三、施宫刑的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滥施惩罚、压平民众的一种严酷手段。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 “隐宫”是指宫刑,这70余万人中已受过宫刑的人肯定是不少的。
四、宫刑的发展
秦朝是由于残暴统治而迅速覆亡的,继之而起的汉王朝从本质上看也好不了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虽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因为汉武帝询问看法时说了真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这就是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大臣、官吏稍微违背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平民百姓受这种酷刑蹂躏的人肯定更多了。
到了南北朝,宫刑仍在不断实施。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例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与和尚一起企图谋反而被牵连的。受宫刑者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使对他们赦免也被作为奴隶送交官府,例如北齐后主曾发恩一次,把原来当受宫刑的人,普免作为官奴。
从以上历史看来,宫刑的施行范围虽然扩大了,虽然不仅仅是惩罚被认为是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作为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但仍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实是十分严酷的惩罚。此外,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与精神的目的,使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他每当想起自己受宫刑这一耻辱,都仍然要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就是不想再活下去了。
施用这种酷刑,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著名的如东汉时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他们都力主废除宫刑以及其它一些残酷的肉刑。但是,也有一些人秉承最高统治者的旨意,死抱住宫刑不放,如和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就是如此。到了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
例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血流数升,差点致死;后来,安禄山也被猪儿切腹而死。
初,猪儿出妻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慧黠。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因为阉人,禄山颇宠之,最见信用。禄山壮大(肥重三百三十斤),每著衣带,三四人助之,两人抬起肚,猪儿以头戴之,始取裙裤带及系腰带。玄宗宠禄山,赐华清宫汤浴,皆许猪儿等入助解著衣服。然终见刳,猪儿也。
又如明太祖泉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在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随便。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到了清朝,有所谓“闰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其中也难免没有宫刑了。
五、宫刑的操作
更早时候的宫刑也许是从阉割动物得到的启发。那时当然没有无菌术的观念,可以想象,因度不过创口感染而毙命决非少数。但是生命在中国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也算不得什么。
清以前的宫刑或阉割术大约是非常粗糙简单的,但到了清朝,与宫刑一脉相承的阉割技术已经发展到了极致。准备当太监的孩子在做“净身”手术前,都要先签一个合同,表示自己是自愿接受手术的,出了生命危险完全由自己负全部责任(这可能是最早的“术前同意书”,比西方又早了几百年,哈哈)。签完合同,这孩子就被送上了手术台。所谓的手术台,是一块四角都装着铁环的门板(可见麻醉术确实是失传了)。孩子一躺上去,“净身师”把孩子的四肢牢牢的捆在铁环上,然后蒙上一块黑布,灌上一碗大麻汤做麻药(肯定不是麻沸散),接着一盆凉水泼向孩子的下身,趁着孩子脑袋发懵、身子发麻,这时就下刀。一些人付不起这手术费,就由家长自己动手。晚清的太监马德清在回忆当年自己亲生父亲给他“做手术”的经历的时候说,当时他被吓坏了,“疼得不知昏过去多少次。”随着技术的进步,行刑者会拿绳子把受刑的人的性器官(包括阴囊)勒住,阻塞那里血液的流通,使受刑者的性器官自然坏死,三天以后再一刀而下,痛苦大大减轻。接著,拿香灰一盖,用以止血,最后,拿一根鹅毛插在尿道里。过了几天,如果那人祖宗积德,宫刑便算成功。要是不能小便,就此废了(也许死于尿毒症?)。被阉的人会把自己的「宝贝」保存好,在死后,把尸体和「宝贝」一起放进棺材,这就算可以保存全尸。也有把切下来的东东,放在一个装着石灰的罐子里,放在屋里比较高的地方,象征着:步步高升。
岳不群的挥刀自宫大约是古典宫刑的最高技艺,出那点血算不了什么,一点穴就成;而有紫霞神功真气内守,更不必担心什么感染。但现代宫刑却更人性化更科学。据说挪威丹麦等国家有所谓“化学宫刑”,专对那些丧心病狂而又诚心悔改的色魔而施,以化学的方法而阉掉其性欲。存其形而去其神,可谓宫刑之最高境界。
六、女人的宫刑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偶想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不忍或实在是耻于祖宗的“伟大发明”。清朝禇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七、思想的宫刑
宫刑初用来驯服奴隶和俘虏,后来才主要用来惩罚和防范”性犯罪”。天子们后妃众多(虽然周代的天子相对于后世那些七十二嫔妃,佳丽三千的帝王老婆来得少些。但依周礼还是拥有十二位老婆。联想到当今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尚有人绞尽脑汁地去发明什么贞操内裤。我们就不难理解一个拥有十二位老婆的正常男人惶恐的心境。)难保她们中没有想红杏出墙的。派些奴仆服侍兼监视她们。又难保证他们中没人想监守自盗。既然没有把握,又不希望戴绿帽子。也就只能本着“宁可错割千人,不可放过一个”原则把奴仆们一一阉掉。使其成为不能对天子们后宫性垄断地位构成威胁的太监。而至此始宫刑成为主要是制造太监预防后宫性犯罪的工具而不是一种惩戒性犯罪的刑罚存在了。即使偶然以刑罚的面目出现,也不再是用来惩戒生理淫乱。如司马迁被宫刑就绝非是因为他乱搞男女关系殃及后宫。而是因为他在思想上与汉武帝不一致并在言语上顶撞了汉武帝。至于汉武帝为什么不用刖刑之类的刑罚或割掉司马迁的舌头(有人这样干过,在文革中更升华为割喉管),大概是因为汉武帝认定司马迁的行为是对其政治统治的一种“意淫”。既然是“淫乱”那么处以宫刑也就理所当然了。思想上的意淫历代都是帝王所深恶痛绝的。它不象普通性犯罪,可以捉奸在床,然后没收它的作案工具,一劳永逸。它是种思想犯罪,极其隐蔽,不易防范,又极易传播。而对统治的威胁性又极其致命。因此它成了历代统治者最棘手的事。帝王要制约民众的行为容易,想钳制民众的思想却非常困难。汉武帝对司马迁施以生理宫刑就是一种钳制思想的尝试,但效果并不理想。其实这种尝试秦始皇也做过,但焚书坑儒的效果并不佳,那个万世帝国只传了两世就终结了。或许是汉武帝认识到了生理上的宫刑对思想犯没什么效果。转而寻求思想上的宫刑。“君权神授”“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等阉割理论正符合了汉武帝的需要。也符合了以后各代帝王的需要。只是在宋代以前,这种思想上的宫刑并不成熟。宋以后朱程理学把儒学演化成了儒教。成为了一种阉割民族血性的利刃。而文人更是首当其冲,学问越大就被阉割的越彻底。而科举制度则成了这种思想宫刑的帮凶。所有想进仕林的文人都不得不“欲成神功,挥刀自宫”。而被精神阉割过的人,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都与被骟的牛没什么两样。只知道吃草干活,其他一概不知,连杀都不用捆。而且人比牛更甚,被杀前多是跪在地上嘴里念着谢主隆恩,然后或服毒,或抹脖子或上吊。不但文臣如此,武将也不例外。一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如紧箍咒般套在了他们的头上。更为严重的是整个民族被这种思想宫刑所阉割,人性中只剩下了麻木。这也直接导致了蒙古族以至始至终不足129000蒙古族骑兵的兵力灭亡了汉族政权。而满清灭明时,满族军队也不过150000。而在此之前,被异族整个吞并是从未有过的事。只不过蒙古族的统治者没有认识到科举制度对统治的有益帮助,而废除了科举。使汉人渐渐恢复了些民族本性。终于在一个没多少学问的和尚带领下恢复了汉族政权。明朝恢复了科举制度,汉族又故态复萌了。据传十来个倭寇就能深入大陆腹地,并能在南京城周围大杀一圈,而无人抵抗。这让我想到了在抗战时期的南京大屠杀,那些被屠杀的人往往是一脸的麻木,排着队一批批被杀,而反抗者寥寥。人性的麻木和尚武精神的丧失,证明了朱程理学灭人欲的思想宫刑阉割民族的成功。但其稳定社会稳定统治的作用远远小于它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人欲虽然有恶的一面,但也正是人类文明前进的原动力。正是随着人欲的消亡,汉族的精神也随之消亡了。汉族从此就不再有其前期的辉煌。只剩下落日的余辉下从故纸堆里寻找自尊的能耐。
诸子百家的时代是中华民族的大黄金时代,是中华民族生命力最活泼旺盛最朝气蓬勃的时代,中华人的思想学术百花怒放光芒四射充满了想象力可谓奔腾驰骋彩虹四起处处是活泼的灵性和丰富的生命。然而自从被施以思想的宫刑,光芒从此黯淡!两千年中,中国人的学术思想著作百分之九十都是对有限的几本古书经典的研究再研究,所谓学者专家思想家差不多都是为那几本书做注解,甚或是为其中某一句某一字做考证,互相抄录,辗转引据,积成烟海,终至于皓首难穷。但从此,中国人的思想统一了,天与人合一了,紧密团结在天的周围万众一心,做成思想的长城,任何异端想造一点点反,都无异于以卵击石。
生理的宫刑随着满清的消亡而消亡,但思想的宫刑并未随之而消亡。直到如今我们的教育所能制造的只能是成批经过思想宫刑的思想太监。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广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凤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讽刺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 "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 《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司马迁(前145或前135~?)
中国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西南)人。生年说法不一,有人认为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前145),也有人认为生于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卒年不可考。10岁开始学习古文书传。约在汉武帝元光、元朔期间,向今文家董仲舒学《公羊春秋》,又向古文家孔安国学《古文尚书》。20岁,从京师长安南下漫游,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一带,所到之处考察风俗,采集传说。后不久 ,仕为郎中,成为汉武帝的侍卫和扈从,多次随驾西巡,并奉命出使巴蜀。元封三年(前108) , 司马迁继承其父司马谈之职,官太史令,职掌天时星历,管理皇家图籍。太初元年(前104),与唐都、落下闳等共同制定《太初历》, 以代替由秦沿袭下来的《颛顼历》。此后,司马迁开始撰写《史记》。天汉二年(前99),李陵出击匈奴兵败投降,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触怒汉武帝,下狱受腐刑。后获赦出狱,为中书令,发愤著书,最后完成了《史记》的撰写和润饰。《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和传记文学巨著,对后世史学和文学影响深远。除《史记》外,司马迁作赋8篇 , 均已散佚,唯《艺文类聚》卷三十引征《悲士不遇赋》片段。又撰《报任安书》,记述了他下狱受刑的经过和修史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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