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占用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该如何处理? 10
联系要求物业介入协商,协商不成,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向消防局96119服务中心向上报问题,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进行举报。
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如鞋柜、鞋、自行车、玩具等。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不仅影响美观,且产生的异味极易招惹蚊虫、滋生细菌,影响健康,给邻里带来无尽烦恼,同时具极大消防安全隐患,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本规定,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
2020-07-1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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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到场核查,情况属实的话,进行处罚。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责令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拒不执行,则由消防部门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3、请注意一下,这个是占用消防车通道,或者是占用疏散通道。
2015-05-1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章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