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若到期对方将款还给银行,企业要不要作帐?
对于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问题,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处理时,若该票据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将票据足额付给贴现银行,那么企业用不用作帐啊?我们老师说不用作帐,可是课本上是把...
对于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问题,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处理时,若该票据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将票据足额付给贴现银行,那么企业用不用作帐啊?我们老师说不用作帐,可是课本上是把它看成短期借款要做帐.我都不知该相信谁的,帮个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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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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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本身不用做帐,只需在备查簿上注明该票据已贴现就可。另外需做短期借款。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种不是票据贴现,只是票据抵押贷款而已,他与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其实是一样的。想想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该怎么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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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到期值=58500×(1+10%×3/12)=59962.5
票据贴现息=58500×(1+10%×3/12)×6%×2/12=599.625
贴现净额=59962.5-599.625=59362.875
借:银行存款
59362.875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599.625
贷:短期借款-本金
59962.5
所以贷方短期借款的数目是票据的到期值.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从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进行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票据到期,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直接扣掉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此时帐务处理: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金额是账面金额,票据利息不做帐务处理。
如有疑问,再磋商:)
票据贴现息=58500×(1+10%×3/12)×6%×2/12=599.625
贴现净额=59962.5-599.625=59362.875
借:银行存款
59362.875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599.625
贷:短期借款-本金
59962.5
所以贷方短期借款的数目是票据的到期值.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从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进行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票据到期,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直接扣掉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此时帐务处理: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金额是账面金额,票据利息不做帐务处理。
如有疑问,再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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