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vb里:可用public语句在窗体模块的通用声明处定义一个全局数组,对错?为啥?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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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这样才实现了封装性,只有把成员方法定义成public,来访问这个数组
如,在一个类模块里
dim arr() as integer
public initarr() as integer
'初始化代码
end sub
public putarr(num as integer,i as integer)
arr(i)=num
end sub
这样不就可以了吗?
在标准模块中定义不行吗?既然是全局变量,怎么会一定要在某一个局部声明的呢?
我想你添加一个标准模块,定义全局变量,在类模块中照样可以用啊
如,在一个类模块里
dim arr() as integer
public initarr() as integer
'初始化代码
end sub
public putarr(num as integer,i as integer)
arr(i)=num
end sub
这样不就可以了吗?
在标准模块中定义不行吗?既然是全局变量,怎么会一定要在某一个局部声明的呢?
我想你添加一个标准模块,定义全局变量,在类模块中照样可以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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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在public定义的,都是全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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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但与在标准模块中定义有区别。
在标准模块中定义的public全局数组,在程序任意地方可以直接引用。而在窗体模块中定义的public全局数组,在引用时需用“窗体名.数组名”的格式引用。其中的“窗体名”也可是窗体类型的变量。
在标准模块中定义的public全局数组,在程序任意地方可以直接引用。而在窗体模块中定义的public全局数组,在引用时需用“窗体名.数组名”的格式引用。其中的“窗体名”也可是窗体类型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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