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感情:也就是在亲情、友情、爱情之外感情,由于男女的特殊性,其被誉为朋友之上,恋人未满,对于过去的“快餐性行为”,经过时间的推移,第四类感情也不断的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内涵,其实它是异性知己的最高阶段。
暧情的基础是喜欢,可是因为客观原因无法相恋或者是无法结婚,或是原始目的本就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在于精神上的平等交流。其表现形式大体分为:精神恋爱;稳定的伴侣;有行为(不单指性行为)的单恋,并不是上诉三种形式都可称为暧情。
精神恋爱亦称之为柏拉图式的恋情,形成久远,只有当这种情感称为恋爱(双方皆有),并且相互成为精神依托,且有精神慰藉的时候才可以说是暧情,现今的网络爱情大多属于此类。
扩展资料:
第四类感情的产生与形成
当传统道德所不容的“第三者”渐渐被反传统的新新人类所厌倦之时,近年来,又一个新名词---“第四者”逐渐浮出水面,而第四者与第四类情感不同:第四者亦是不道德的,它是人对自己不用负责任的放纵,也是婚姻的隐形杀手;第四类情感则是异性友情的最高境界——知己。
“第四类情感”,其被誉为徘徊于友情和爱情之间,它是比较为“危险”的,一旦控制不住就会越界为男女之情。
已婚的人说,找一个知己的异性,能缓解婚姻所带来的压力和矛盾;未婚的人说,找一个知己的异性,可以倾听单身寂寞时的苦闷和烦恼。这类情感的存在,会使人生活得更加丰富多彩。
可是有些人则认为,“第四类情感”是一种十分危险的情感,生活中不少人就是因为没有把握好一定的“度”,到头来妻离子散。更多的人则对它质疑为不道德的情感,也是对婚姻的亵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四类感情
古语有云:人生难得一知己。而当知己却为一异性的时候,为她曰“红颜”,为他曰“蓝颜”。他与她、她与他之间,就有了一种游离于亲情、爱情、友情之外的第四类情感。有人说:“它比爱情少了一种人为的羁绊和功利,比友情多了一点内心的释然和挂牵。”
应该说,我们大部分人所认可的第四类感情应该是这样:介于情人和朋友之间,有亲密的情感和随意而不加掩饰的肢体动作,但不发生性关系,以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和发展为前提。
其实第四类感情不可能纯粹的升华到高空去攀附友谊的洁净,但也决不甘心坠于泥坑成为婚外情的同类,而在现实的地面上,它争不过明媒正娶的爱情;抵不过血浓与水的亲情;比不过肝胆相照的友情。所以,无论是它自己的特性还是生存环境的压迫,它注定是悬浮在感情涵概以外的地方。虽然它无须约束,无须定势,它又是一种天性,因为它符合异性之间更容易理解和沟通的个性。
如果说在未婚的男女之间与“知己”相处还是十分浪漫与朦胧的话,在一方已婚或双方已婚的男女之间多了这么一层第四类情感,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 。
对于已婚男女之间的第四类感情,许多人担心,这就是“婚外恋”的前奏,这不无道理。这种异性间比友情多,比爱情少的所谓“第四类”感情正在使相当一批已婚男女陷入困惑和难以自拔的境地。后退一步,失知己,往前一步,谁又能保证不是“婚外恋”呢?
爱情的占有性和排他性往往使得这种相互吸引的情况产生,会片刻不断地向前发展。由于不用更多的承诺和付出,使得双方缺乏责任感,一旦出现适宜的土壤,便有可能一发而不可收拾。不可否认,这种情感通常不夹杂功利目的,纯是精神上的吸引,因此在当事人心中更是圣洁不可侵犯,由此对家庭关系和夫妻感情的杀伤力也就更加巨大。
真正意义上的第四类感情是一条长满理解、温暖和友谊等许多美好植物的大道。但是,如果说第四类感情会变为爱情的话,也如同友情也会随时变为爱情,但你能说这是友情是错吗?
第四类感情在我们周围无声无息地存在着,很久了,没有人能直面它。它的存在是对或是错?事实上,感情是难分对错的,那么第四类情感是否是感情的一种正常乃至必然到无法拒绝的种类呢?它,又能持续多久呢?这个话题颇引人争议。
有许多人认为,“第四类感情”不会持续太久的,当对方找到另一半的时候,就是退一步的时候,或者,等到彼此都能接受都有能力承担时,就是进一步的时候。
有人说,拿一份深厚的友情换取一份爱情,责任也重了很多,爱情是要比友情沉重得多的,一旦爱情终结,原来的友情还会存在吗?这种交换值得吗?于是他们选择了在友情和爱情的边缘徘徊。
有人认为,生活在一个开放而丰富的社会里,我们的感情如果还算正常,面对形形色色的人,自然会有大相径庭的感觉。 我们都是独立的,社会也算宽容,如果我们选择一个异性作为朋友,没有人苛责我们必须相爱结合,我们视对方为朋友,只因为喜欢,如果说是异性,那也只是碰巧罢了。
还有人认为,第四类感情中的男女因没有太逼真的厉害关系、太深重的责任义务、太全面的体验了解,反倒能在朦胧中保持不变的欣赏,和友情相比,它又多了一份来自异性的吸引和魅力。其丰富隽永的意蕴又非单纯的友情能比。
其实,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被各种情感所激荡围绕,但不论我们如何成熟,总有一些情感让我们莫名欢喜或者莫名苦恼。
感情如何分类,没有定论,所谓友情、爱情和亲情的三分法也只是一种粗略的说法,因此,享有第四种感情,不出奇,但要把握好一个“度”,让它不伤及已有的或即将到来的婚姻,不陷入“婚外情”的陷阱,却是一个难得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