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问题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所以这个代书遗嘱是有效的,现在你最好就是保留你爷爷,奶奶一些字迹,以证明该份遗嘱确实是爷爷意思,就应该没有问题了哈。
当然,能协商当然是最好。
祝你好运!
其实你可以直接去过户的哈,带上这份遗嘱。 假如现在直接过户可能会引起你的叔姨的不满,当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去把户过了吧,至于发展到打官司方面应该问题不到。
至于前面一人说的只有一个见证人,其实本质上是两个见证人,一个是你奶奶,一个是代书人。所以构成两个见证人,代书遗嘱有效。这个是没有争议的事实
问题是我奶奶也去世了~~~~
去世了同样可以做笔记鉴定啊,只要能够证明那是你奶奶的签名就可以了哈。发条所规定的两个见证人,其中明确规定了一个是代书人,显然代书人已经是纳入见证人的行列,根据你的情况明显是符合代书遗嘱的相关规定的。
只要那份遗嘱上面有你爷爷奶奶和那邻居签名即可。
我是这么认为的,也会去这么辩护。应该是有法律根据的
因此,你爷爷的财产应为法定继承,而你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主张有你享有该房屋产权,必须由你奶奶、父亲、两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均声明放弃继承权。否则,你无法享有该项权利。
推荐于2017-09-05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遗嘱的有效条件
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我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4、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我国《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
现在就是提出了异议,所以我才想问有几种解决途径!
法律讲究法律事实,不讲究客观事实。没有足够证据,没有办法支持遗嘱有效。唯一的办法就是说服他们,看看他们如何才能让你过户,当然这就涉及到合理补偿的问题了。如果你不愿意补偿,那可能就必须作为遗产分割,然后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走了。。
其中一个姑姑和叔叔 对遗嘱有争议,认为当年立遗嘱的时候没有告诉他们,现在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