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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矿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的信息化工作,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方针,切实发挥信息化在“安全发展”、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效用,提升矿井核心竞争力和持续性活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纵深发展,按照“一抓三查三完善一追究”管理原则,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XX矿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管理机构
矿信息中心是XX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
二、职责:
1.负责矿信息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实施;
2.负责矿计算机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和日常维护;
3.负责全矿网络设备和自动办公机具设备管理、调整、维修和维护工作,保障网络设备和自动办公机具设备运行正常、性能稳定。
第二章 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节 硬件管理
一、网络机房管理制度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是XX矿网络系统的关键设备,须放置网络机房内,不得随便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做它用。
2.网络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接触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4.建立全矿网络设备、办公机具设备管理台帐,对矿局域网络的运行情况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5.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符合规定及频率符合要求,以防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二、办公机具管理制度
(一)各科、队对本单位配置的自动办公机具设备负有使用、管理责任。
(二)各科、队无特殊需要,不得擅自购买办公机具。确因工作需要购置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办公自动化等设备时,应向信息中心申报拟购置设备数量、品牌、型号、用途、资金渠道、技术要求等,由信息中心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采取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包括:
1.计算机设备(含服务器,小型机等);
2.网络设备(含路由器、交换机等);
3.办公自动化设备(含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等)。
(三)各单位配备的自动办公机具设备、硬件及外设(包括单位自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设备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保证计算机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积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开设备、修改配置、更换板卡等;不得随意调换办公机具设备,确需调换的,必须经信息中心现场查看、报矿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管理或使用人员调动(包括副总以上领导)时,不得私自处理或带走办公自动化设备。凡属管理原因造成设备丢失(包括配件)或设备配置与原配置不符的,由使用单位照价赔偿。
(四)维修管理
1.维修范围:计算机设备(含服务器,小型机等)、网络设备(含路由器、交换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含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等)硬件维修;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耗材维修。耗材维修包括以下情况:
(1)复印机耗材维修:硒鼓、碳粉、鼓总成等;
(2)打印机耗材维修:硒鼓、碳粉、色带、色带架、墨盒、喷头等;
(3)速印机耗材维修:油墨等;
2.维修程序
使用单位办公机具出现故障或设备老化无法满足现行工作时,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提出维修或更换设备申请,包括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故障情况等。由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到现场鉴定后,实行集中维修或经过鉴定确属设备老化时,根据其单位现有办公机具设备台数及实际工作量,给予调配。凡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二节 软件管理
一、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1.不允许任何人随意安装非办公软件。
2.设置系统管理员岗位,对系统数据实行专人管理。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方能上岗操作。
3.制定各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对系统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二、网络管理制度
1.信息中心负责XX矿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维护工作。
2.矿属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要进行保密审查,对重要部门和信息应制定周全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访问人员的范围和权限,定期更换密钥。禁止以普通信息形式在网上发送涉密文件和数据,确须发送这类信息时,需作加密处理。
3.严禁利用XX矿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禁止出现以下七种情形:
⑴、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⑵、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⑶、损害集团公司及矿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⑹、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⑺、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任何危害XX矿网络系统安全的活动。
⑴、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擅自接入XX矿局域网,不允许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
⑵、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对网络相关设备、电源、光缆线路、网络线路等进行更改或重新安装。
⑶、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对计算机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⑷、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对网络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等设备的设置参数进行修改,不得对网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⑸、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⑹、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拆卸、移动网络设备、设施及线路。安置在各单位内的设备、设施和线路,确实需要移动的,须经信息中心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移动。
6.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时,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严禁有害信息和反动信息传播。
7.IP地址管理采用静态地址分配,IP地址与MAC地址绑定方式。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修改IP地址。具体实施办法见《IP地址管理办法》。
8.为确保局域网的正常运行,禁止恶意占用网络带宽;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操作系统共享等方式在局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9.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在局域网内部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
三、IP地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XX矿IP地址的管理,保障网络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IP地址是XX矿局域网络的重要信息资源,获得IP地址,是矿区内计算机联网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XX矿入网的所有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 IP地址由XX矿信息中心统一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
第五条 根据网络应用范围、目的、形式的不同,IP地址分为不同的网段。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应当按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
第六条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负责IP地址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矿属各单位申请IP地址的审批、IP地址和网卡地址的绑定、IP地址的监管和网络故障检测等。
第七条 使用固定IP地址上网的单位,享有对该IP地址的专用权,必须承担该IP地址所应担负的网络道德规范责任。
第八条 各单位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所拥有的IP地址。
第九条 信息中心有权根据特殊情况对IP地址进行绑定、更换、封锁、关闭等强制措施。
第十条 各单位新设备入网前,应将上网计算机的网卡地址(MAC地址)、使用单位、负责人上报给信息中心,便于进行IP地址的分配和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计算机更换网卡时,应将网卡的MAC地址、主机IP地址一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XX条 当本单位入网计算机须调整时,应将调整单位、接受单位、主机IP地址、MAC地址、接受单位责任人等相关信息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 各单位获得IP地址后,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地址设为代理服务器地址。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发现IP地址被盗用,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信息中心将先行停止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矿属各部门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立即处理并通知信息中心专职人员。
2.新软件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如:电子邮件、mis系统、OA系统),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计算机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清洁。
2.操作人员必须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3.操作人员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4.不得让任何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不得擅自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5.工作时间禁止上网浏览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6.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节 软、硬件管理考核办法
一、硬件管理考核办法
1.矿属各单位的自动办公机具设备必须人走关机。否则因人为因素造成硬件设备毁坏的,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相关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2.私自接入XX矿信息网的单位,一经发现停止其单位上网权利,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3.私自对网络相关设备、电源、光缆线路、网络线路等进行更改或重新安装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200元。
4.对网络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的设置参数进行修改,对网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200元。
二、软件管理考核办法
1.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200元
2.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的,停止其单位上网权利,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网络管理员各罚款200元。
3.操作人员对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泄密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
4.让无关的人员使用部门计算机,擅自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部门计算机系统重要设置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5.工作时间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信息的,停止其单位上网权利,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
6.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等信息的,停止其单位上网权利,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500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信息化应用系统管理细则
第一节 XX矿网站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管理规定
一、XX矿网站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XX矿网站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分工
1.网站整体设计、制作和技术维护由矿信息中心负责。
2.网站内容更新责任划分:
图片新闻、矿区新闻:主要包括集团新闻、XX矿新闻
责任单位:电视站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3天
企业文化:
主要内容包括:矿安全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信息等。
责任单位:宣传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1周
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包括:涉及矿井安全、企业管理、职工利益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性政策法规,如《工会法》、《劳动法》、《安全法》等。
责任单位: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工会、纪委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媒体链接:主要内容包括国际、国内重要新闻等。
责任单位:宣传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3天
矿井概况、企业领导、企业荣誉: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产品信息:
责任单位:煤质站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网站公告:主要内容是发布矿有关通知及公告。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二)、网站信息维护
1、各网站严禁发布传播、下载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损害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3).传播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散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或教唆犯罪的;
(5).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个人隐私的;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2、上网信息应符合有关语言文字规范。
(1).各单位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用字用词正确,语言通顺简洁;各类文体信息要符合相应文体格式规范。
(2).文字、标点符号、数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规定。
(3).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安全、保密管理
1.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及信息保密相关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上网信息内容不涉密、不泄密;根据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
2.网站管理、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内部管理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将进入系统后台的用户名、密码透露给他人,密码要定期修改。
(四)、网站管理信息发布考核办法
由信息中心负责每月对各科室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参加考核的单位: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
1.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信息管理员对信息发布负有编辑、管理责任,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信息发布内容负有审查、把关责任,所发布的信息出现问题,严格按照矿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2.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根据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必须在相关事件发生后一天内将所需发布的动态信息发送到网站主页上。延缓发布、或发布过时信息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3.应发布的公告、通知、工作目标、任务安排、报表资料等,要求内容完整无误,有一处错误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4.发布信息要遵守各级政策法规及矿各项规定。如有违反,由信息中心给予警告和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一次罚款200元并取消三个月上网权利。
二、XX矿OA办公系统信息发布责任分工
(一)、信息中心负责OA办公系统技术支持和维护。
(二)、OA办公网主页面内容分为四个栏目:即新闻动态、企业资料、业务信息、公共信息。内容更新责任划分:
1.新闻动态: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2.企业资料:设置集团公司信息、行政文件、党委文件、纪委文件、群团文件(工会和团委文件)、矿会议纪要、矿长办公会议纪要、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情况简报、其它简报(宣传信息及其它部门简报)11个文件夹。放置我矿下发的文件、简报、纪要。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3.业务信息:设置8个文件夹。
(1)生产管理
放置生产日报、生产事故通报、调度考核信息、计划管理文件及年、季、月度计划与考核结果。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调度室、计划科、评估队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2)安全信息与质量管理
放置安全信息日报、安全事故通报、动态达标日报及与质量达标规划、计划及考核等。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安检科、评估队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3)一通三防管理
放置一通三防、防突方面的管理文件、各种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通风科、防突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4)机电管理
放置机、电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各种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机电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5)煤质管理
放置煤质管理方面的管理文件、各种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煤质站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6)成本管理
放置与成本支出、材料管理有关的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企管科、物管中心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7)资源管理
放置与资源管理有关的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地测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8)规范化管理
放置规范化管理规定及考核结果。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规范化管理办公室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4.矿务公开
由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信息发布,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XX矿OA办公系统信息发布考核办法
矿信息中心负责每月对各科室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参加考核的单位: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
1.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编辑、管理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要把好关,并负主要审查责任。
2.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必须在相关事件发生后一天内将所需发布的动态信息发送到网站主页上。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3.应公布的公告、通知、工作目标、任务安排、报表资料等,要求内容完整无误,有一处错误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二节 XX矿视频会议系统应用管理规范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矿视频会议系统应用管理,保障我矿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平煤集团视频会议系统应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视频会议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网络、音响、显示等系统的集成应用,重在经常性管理维护,难在实时性会议操作,需要会场操作人员密切协同。
第三条 我矿指定专人作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负责应用和维护。系统管理员应有2人以上,以保证人员替补,并经过培训、熟知计算机、网络知识、音响和显示设备知识,熟练操作平煤视频会议系统。
二、会务管理
第四条 XX矿视频会议会场设在矿调度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室,会议设备由矿党政办公室负责看护管理,会议由矿信息通讯中心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第五条 每次会议召开前,矿党政办公室要于前一个工作日,协同矿信息通讯中心(技术支持部门),到会场进行现场调试。每次会议开始前,会场操作人员要提前一个小时同集团公司主会场操作人员进行会前联调。
第六条 如召开紧急会议,矿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应于接到通知后立即参加联调,保证系统尽快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第七条 会议开始后,矿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不得离开会议室,如因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退出会议时,应尽快重新登录。
第八条 系统管理员应及时解决会议中出现的问题。与会人员场间询问应用问题时,要通过会议系统讨论通话栏用文字交流,不能采用打电话或视频呼叫方式。
第九条 会议结束后,集团公司主会场宣布散会并退出系统后,我矿方可退出视频会议系统。
三、设备配置调试
第十条 视频会议计算机由矿党政办公室管理,要保证专机专用,不得他用和安装与视频会议应用无关的软硬件,以免影响视频会议系统应用。
第十一条 视频会议会场摄像头安装位置要适中,与会人员面向摄像头分排就座,会场灯光宜使用三基色灯,照度合适无强逆光,保证会场视频图像效果。
第XX条 应用视频会议系统,要登陆平煤视频会议服务器下载安装会议软件。进入视频系统时,输入我矿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第十三条 与集团公司主会场会议联调是会议系统软件硬件、音响、显示、网络等系统的综合性调试,我矿要着重做好网络、视频、音频三个方面的连接调试和检查。
(一)网络连接调试三要素。一是网络连接是否完好;二是正确设置本地网络;三是能够正常访问视频服务器。
(二)视频连接调试三要素。一是摄像头驱动程序已安装,并正确连接计算机;二是会议系统即时通讯窗口底部摄像机按钮为蓝色;三是正确调节系统视频设置。
(三)音频连接调试三要素。一是音箱麦克正确连接计算机,开关及电源打开,禁用摄像头麦克;二是会议系统即时通讯窗口底部小喇叭按钮为蓝色,麦克按钮为红色;三是计算机设置不在静音状态,并正确调节音频向导。
(四)连接调试最后做到三检查。一是检查本地视频效果,画面能正常显示;二是检查本地音频效果,音响能正常扩音;三是检查互通效果,能与集团公司主会场正常互通音视频,与会人员在不发言状态下要关闭本地麦克。
第十四条 会议联调由我矿视频会议会场管理员按上述要求测试,与集团公司主会场管理员能够进行正常视频通话,联调即为完成。
四、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矿应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系统管理员,管理员应能熟练操作系统,熟知《平煤视频会议与会者操作手册》、《联调注意事项》、《视频会议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第十六条 矿党政办公室应做好视频会议设备的保管、清洁、保养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每月定期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自检。包括网络、计算机、视频设备、音响系统及会议室等,并填写相应的维护记录。集团公司总调度室、集团公司办公室会同技术支持部门,定期于每双周的周五下午3时开始,对我矿视频会议系统进行例行检测(检测内容与联调内容相同)。
为加强我矿的信息化工作,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方针,切实发挥信息化在“安全发展”、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效用,提升矿井核心竞争力和持续性活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纵深发展,按照“一抓三查三完善一追究”管理原则,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XX矿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管理机构
矿信息中心是XX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
二、职责:
1.负责矿信息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实施;
2.负责矿计算机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和日常维护;
3.负责全矿网络设备和自动办公机具设备管理、调整、维修和维护工作,保障网络设备和自动办公机具设备运行正常、性能稳定。
第二章 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节 硬件管理
一、网络机房管理制度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是XX矿网络系统的关键设备,须放置网络机房内,不得随便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做它用。
2.网络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接触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4.建立全矿网络设备、办公机具设备管理台帐,对矿局域网络的运行情况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5.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符合规定及频率符合要求,以防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二、办公机具管理制度
(一)各科、队对本单位配置的自动办公机具设备负有使用、管理责任。
(二)各科、队无特殊需要,不得擅自购买办公机具。确因工作需要购置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办公自动化等设备时,应向信息中心申报拟购置设备数量、品牌、型号、用途、资金渠道、技术要求等,由信息中心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采取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包括:
1.计算机设备(含服务器,小型机等);
2.网络设备(含路由器、交换机等);
3.办公自动化设备(含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等)。
(三)各单位配备的自动办公机具设备、硬件及外设(包括单位自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设备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保证计算机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积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开设备、修改配置、更换板卡等;不得随意调换办公机具设备,确需调换的,必须经信息中心现场查看、报矿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管理或使用人员调动(包括副总以上领导)时,不得私自处理或带走办公自动化设备。凡属管理原因造成设备丢失(包括配件)或设备配置与原配置不符的,由使用单位照价赔偿。
(四)维修管理
1.维修范围:计算机设备(含服务器,小型机等)、网络设备(含路由器、交换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含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等)硬件维修;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耗材维修。耗材维修包括以下情况:
(1)复印机耗材维修:硒鼓、碳粉、鼓总成等;
(2)打印机耗材维修:硒鼓、碳粉、色带、色带架、墨盒、喷头等;
(3)速印机耗材维修:油墨等;
2.维修程序
使用单位办公机具出现故障或设备老化无法满足现行工作时,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提出维修或更换设备申请,包括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故障情况等。由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到现场鉴定后,实行集中维修或经过鉴定确属设备老化时,根据其单位现有办公机具设备台数及实际工作量,给予调配。凡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二节 软件管理
一、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1.不允许任何人随意安装非办公软件。
2.设置系统管理员岗位,对系统数据实行专人管理。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方能上岗操作。
3.制定各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对系统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二、网络管理制度
1.信息中心负责XX矿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维护工作。
2.矿属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要进行保密审查,对重要部门和信息应制定周全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访问人员的范围和权限,定期更换密钥。禁止以普通信息形式在网上发送涉密文件和数据,确须发送这类信息时,需作加密处理。
3.严禁利用XX矿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禁止出现以下七种情形:
⑴、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⑵、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⑶、损害集团公司及矿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⑹、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⑺、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任何危害XX矿网络系统安全的活动。
⑴、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擅自接入XX矿局域网,不允许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
⑵、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对网络相关设备、电源、光缆线路、网络线路等进行更改或重新安装。
⑶、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对计算机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⑷、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对网络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等设备的设置参数进行修改,不得对网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⑸、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⑹、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拆卸、移动网络设备、设施及线路。安置在各单位内的设备、设施和线路,确实需要移动的,须经信息中心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移动。
6.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时,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严禁有害信息和反动信息传播。
7.IP地址管理采用静态地址分配,IP地址与MAC地址绑定方式。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修改IP地址。具体实施办法见《IP地址管理办法》。
8.为确保局域网的正常运行,禁止恶意占用网络带宽;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操作系统共享等方式在局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9.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在局域网内部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
三、IP地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XX矿IP地址的管理,保障网络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IP地址是XX矿局域网络的重要信息资源,获得IP地址,是矿区内计算机联网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XX矿入网的所有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 IP地址由XX矿信息中心统一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
第五条 根据网络应用范围、目的、形式的不同,IP地址分为不同的网段。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应当按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
第六条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负责IP地址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矿属各单位申请IP地址的审批、IP地址和网卡地址的绑定、IP地址的监管和网络故障检测等。
第七条 使用固定IP地址上网的单位,享有对该IP地址的专用权,必须承担该IP地址所应担负的网络道德规范责任。
第八条 各单位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所拥有的IP地址。
第九条 信息中心有权根据特殊情况对IP地址进行绑定、更换、封锁、关闭等强制措施。
第十条 各单位新设备入网前,应将上网计算机的网卡地址(MAC地址)、使用单位、负责人上报给信息中心,便于进行IP地址的分配和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计算机更换网卡时,应将网卡的MAC地址、主机IP地址一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XX条 当本单位入网计算机须调整时,应将调整单位、接受单位、主机IP地址、MAC地址、接受单位责任人等相关信息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 各单位获得IP地址后,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地址设为代理服务器地址。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发现IP地址被盗用,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信息中心将先行停止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矿属各部门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立即处理并通知信息中心专职人员。
2.新软件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如:电子邮件、mis系统、OA系统),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计算机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清洁。
2.操作人员必须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3.操作人员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4.不得让任何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不得擅自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5.工作时间禁止上网浏览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6.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节 软、硬件管理考核办法
一、硬件管理考核办法
1.矿属各单位的自动办公机具设备必须人走关机。否则因人为因素造成硬件设备毁坏的,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相关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2.私自接入XX矿信息网的单位,一经发现停止其单位上网权利,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3.私自对网络相关设备、电源、光缆线路、网络线路等进行更改或重新安装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200元。
4.对网络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的设置参数进行修改,对网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200元。
二、软件管理考核办法
1.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200元
2.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的,停止其单位上网权利,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网络管理员各罚款200元。
3.操作人员对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泄密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
4.让无关的人员使用部门计算机,擅自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部门计算机系统重要设置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5.工作时间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信息的,停止其单位上网权利,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
6.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等信息的,停止其单位上网权利,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500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信息化应用系统管理细则
第一节 XX矿网站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管理规定
一、XX矿网站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XX矿网站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分工
1.网站整体设计、制作和技术维护由矿信息中心负责。
2.网站内容更新责任划分:
图片新闻、矿区新闻:主要包括集团新闻、XX矿新闻
责任单位:电视站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3天
企业文化:
主要内容包括:矿安全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信息等。
责任单位:宣传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1周
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包括:涉及矿井安全、企业管理、职工利益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性政策法规,如《工会法》、《劳动法》、《安全法》等。
责任单位: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工会、纪委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媒体链接:主要内容包括国际、国内重要新闻等。
责任单位:宣传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3天
矿井概况、企业领导、企业荣誉: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产品信息:
责任单位:煤质站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网站公告:主要内容是发布矿有关通知及公告。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二)、网站信息维护
1、各网站严禁发布传播、下载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损害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3).传播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散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或教唆犯罪的;
(5).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个人隐私的;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2、上网信息应符合有关语言文字规范。
(1).各单位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用字用词正确,语言通顺简洁;各类文体信息要符合相应文体格式规范。
(2).文字、标点符号、数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规定。
(3).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安全、保密管理
1.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及信息保密相关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上网信息内容不涉密、不泄密;根据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
2.网站管理、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内部管理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将进入系统后台的用户名、密码透露给他人,密码要定期修改。
(四)、网站管理信息发布考核办法
由信息中心负责每月对各科室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参加考核的单位: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
1.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信息管理员对信息发布负有编辑、管理责任,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信息发布内容负有审查、把关责任,所发布的信息出现问题,严格按照矿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2.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根据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必须在相关事件发生后一天内将所需发布的动态信息发送到网站主页上。延缓发布、或发布过时信息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3.应发布的公告、通知、工作目标、任务安排、报表资料等,要求内容完整无误,有一处错误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4.发布信息要遵守各级政策法规及矿各项规定。如有违反,由信息中心给予警告和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一次罚款200元并取消三个月上网权利。
二、XX矿OA办公系统信息发布责任分工
(一)、信息中心负责OA办公系统技术支持和维护。
(二)、OA办公网主页面内容分为四个栏目:即新闻动态、企业资料、业务信息、公共信息。内容更新责任划分:
1.新闻动态: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2.企业资料:设置集团公司信息、行政文件、党委文件、纪委文件、群团文件(工会和团委文件)、矿会议纪要、矿长办公会议纪要、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情况简报、其它简报(宣传信息及其它部门简报)11个文件夹。放置我矿下发的文件、简报、纪要。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3.业务信息:设置8个文件夹。
(1)生产管理
放置生产日报、生产事故通报、调度考核信息、计划管理文件及年、季、月度计划与考核结果。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调度室、计划科、评估队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2)安全信息与质量管理
放置安全信息日报、安全事故通报、动态达标日报及与质量达标规划、计划及考核等。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安检科、评估队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3)一通三防管理
放置一通三防、防突方面的管理文件、各种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通风科、防突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4)机电管理
放置机、电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各种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机电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5)煤质管理
放置煤质管理方面的管理文件、各种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煤质站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6)成本管理
放置与成本支出、材料管理有关的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企管科、物管中心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7)资源管理
放置与资源管理有关的报表及考核文件。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地测科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8)规范化管理
放置规范化管理规定及考核结果。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规范化管理办公室
审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考核单位:矿信息中心
更新周期:即时更新
4.矿务公开
由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信息发布,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XX矿OA办公系统信息发布考核办法
矿信息中心负责每月对各科室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参加考核的单位: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
1.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编辑、管理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要把好关,并负主要审查责任。
2.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必须在相关事件发生后一天内将所需发布的动态信息发送到网站主页上。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3.应公布的公告、通知、工作目标、任务安排、报表资料等,要求内容完整无误,有一处错误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二节 XX矿视频会议系统应用管理规范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矿视频会议系统应用管理,保障我矿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平煤集团视频会议系统应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视频会议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网络、音响、显示等系统的集成应用,重在经常性管理维护,难在实时性会议操作,需要会场操作人员密切协同。
第三条 我矿指定专人作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负责应用和维护。系统管理员应有2人以上,以保证人员替补,并经过培训、熟知计算机、网络知识、音响和显示设备知识,熟练操作平煤视频会议系统。
二、会务管理
第四条 XX矿视频会议会场设在矿调度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室,会议设备由矿党政办公室负责看护管理,会议由矿信息通讯中心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第五条 每次会议召开前,矿党政办公室要于前一个工作日,协同矿信息通讯中心(技术支持部门),到会场进行现场调试。每次会议开始前,会场操作人员要提前一个小时同集团公司主会场操作人员进行会前联调。
第六条 如召开紧急会议,矿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应于接到通知后立即参加联调,保证系统尽快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第七条 会议开始后,矿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不得离开会议室,如因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退出会议时,应尽快重新登录。
第八条 系统管理员应及时解决会议中出现的问题。与会人员场间询问应用问题时,要通过会议系统讨论通话栏用文字交流,不能采用打电话或视频呼叫方式。
第九条 会议结束后,集团公司主会场宣布散会并退出系统后,我矿方可退出视频会议系统。
三、设备配置调试
第十条 视频会议计算机由矿党政办公室管理,要保证专机专用,不得他用和安装与视频会议应用无关的软硬件,以免影响视频会议系统应用。
第十一条 视频会议会场摄像头安装位置要适中,与会人员面向摄像头分排就座,会场灯光宜使用三基色灯,照度合适无强逆光,保证会场视频图像效果。
第XX条 应用视频会议系统,要登陆平煤视频会议服务器下载安装会议软件。进入视频系统时,输入我矿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第十三条 与集团公司主会场会议联调是会议系统软件硬件、音响、显示、网络等系统的综合性调试,我矿要着重做好网络、视频、音频三个方面的连接调试和检查。
(一)网络连接调试三要素。一是网络连接是否完好;二是正确设置本地网络;三是能够正常访问视频服务器。
(二)视频连接调试三要素。一是摄像头驱动程序已安装,并正确连接计算机;二是会议系统即时通讯窗口底部摄像机按钮为蓝色;三是正确调节系统视频设置。
(三)音频连接调试三要素。一是音箱麦克正确连接计算机,开关及电源打开,禁用摄像头麦克;二是会议系统即时通讯窗口底部小喇叭按钮为蓝色,麦克按钮为红色;三是计算机设置不在静音状态,并正确调节音频向导。
(四)连接调试最后做到三检查。一是检查本地视频效果,画面能正常显示;二是检查本地音频效果,音响能正常扩音;三是检查互通效果,能与集团公司主会场正常互通音视频,与会人员在不发言状态下要关闭本地麦克。
第十四条 会议联调由我矿视频会议会场管理员按上述要求测试,与集团公司主会场管理员能够进行正常视频通话,联调即为完成。
四、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矿应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系统管理员,管理员应能熟练操作系统,熟知《平煤视频会议与会者操作手册》、《联调注意事项》、《视频会议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第十六条 矿党政办公室应做好视频会议设备的保管、清洁、保养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每月定期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自检。包括网络、计算机、视频设备、音响系统及会议室等,并填写相应的维护记录。集团公司总调度室、集团公司办公室会同技术支持部门,定期于每双周的周五下午3时开始,对我矿视频会议系统进行例行检测(检测内容与联调内容相同)。
仲一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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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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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M系统运行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EAM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维修工单制作的行为和工单质量,确保各单位的工单制作质量能够整体提高,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企业资产管理(EAM)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矿属使用EAM系统的各单位。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EAM运行管理小组负责对全矿EAM系统使用单位进行工单制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机电科是检查考核EAM系统维修工单制作的职能单位,其具体检查业务在矿EAM运行管理小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 EAM管理小组是矿EAM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其职责:
(一)负责EAM系统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平衡、协调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机电科是EAM系统工单检查的具体执行单位。其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维修工单在系统中的制作情况。
(二)现场运行管理员每月依据各单位进行的设备检修工作,对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工单质量检查,检查员的工单检查业绩将与本人的效益工资挂钩。
(三)负责检查维修工单中所领用物料的准确性,杜绝领用与维修无关的物料。
(四)负责考核各单位在EAM系统中的工单执行情况。
(五)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标准工单及故障体系数据数据的质量。
第七条 机电科EAM检查小组是EAM系统中项目工单检查的具体执行单位。其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检查承修单位大、项修业务在EAM系统中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管理员负责每月对所管辖业务的大项修工单进行工单质量检查,检查员的工单检查业绩将与本人的效益工资挂钩。
(三)负责对不合格的项目工单进行处罚和通报。
(四)负责不定期组织召开系统大项修工单运行情况的总结、分析会。
(五)负责对各区队的EAM系统运行进行考核
第八条 各相关辅助及生产单位是维修工单制作的执行单位。其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EAM系统运行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执行本单位维修业务在EAM系统内的工单制作。
(三)负责收集、填报基础信息、标准维修体系、故障管理体系和每旬的预防性检修计划相关数据。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 EAM系统运行检查采用日常检查与月度机电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检查采用系统内检查和现场维修记录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 月底纳入每月的机电运行考核中,并进行通报。机电科EAM运行检查人员对各单位的EAM用户和自修项目进行工单制作检查。
第十一条 对检查出严重不合格的工单,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处以责任单位EAM负责人50-100元/工单的罚款。对制作质量优秀的工单,将奖励工单编制人员100-200元/工单。
第十二条 对于机电管理人员编制的标准维修工单,经审核和被录用后,按每条100-300元奖励编制人员。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自修项目必须严格按照EAM项目管理流程进行系统内操作,每发现一个项目未按照流程执行罚款300元。
第十四条 对于各基层单位未按期执行PPM工单,每发现一个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 对领取物料与维修设备不符的工单,每发现一个罚款500元。
第十六条 机电科每月底对各单位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依据《EAM系统工单质量考核标准》对各单位当月EAM工单制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见月度考核表),并录入EAM系统维修工单执行情况报表中,根据打分情况进行奖罚、通报。
第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保持EAM系统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将本单位的管理组织体系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科,若有人员调整必须及时与机电科联系。设备管理中心将直接对EAM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奖罚。
第十八条 季度考核奖罚标准:
(一)考核得分排名在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二)考核得分得分排名在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
第十九条 所有罚款进入机电罚款专项账户,奖金由罚款资金中支付。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EAM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维修工单制作的行为和工单质量,确保各单位的工单制作质量能够整体提高,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企业资产管理(EAM)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矿属使用EAM系统的各单位。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EAM运行管理小组负责对全矿EAM系统使用单位进行工单制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机电科是检查考核EAM系统维修工单制作的职能单位,其具体检查业务在矿EAM运行管理小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 EAM管理小组是矿EAM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其职责:
(一)负责EAM系统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平衡、协调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机电科是EAM系统工单检查的具体执行单位。其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维修工单在系统中的制作情况。
(二)现场运行管理员每月依据各单位进行的设备检修工作,对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工单质量检查,检查员的工单检查业绩将与本人的效益工资挂钩。
(三)负责检查维修工单中所领用物料的准确性,杜绝领用与维修无关的物料。
(四)负责考核各单位在EAM系统中的工单执行情况。
(五)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标准工单及故障体系数据数据的质量。
第七条 机电科EAM检查小组是EAM系统中项目工单检查的具体执行单位。其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检查承修单位大、项修业务在EAM系统中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管理员负责每月对所管辖业务的大项修工单进行工单质量检查,检查员的工单检查业绩将与本人的效益工资挂钩。
(三)负责对不合格的项目工单进行处罚和通报。
(四)负责不定期组织召开系统大项修工单运行情况的总结、分析会。
(五)负责对各区队的EAM系统运行进行考核
第八条 各相关辅助及生产单位是维修工单制作的执行单位。其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EAM系统运行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执行本单位维修业务在EAM系统内的工单制作。
(三)负责收集、填报基础信息、标准维修体系、故障管理体系和每旬的预防性检修计划相关数据。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 EAM系统运行检查采用日常检查与月度机电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检查采用系统内检查和现场维修记录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 月底纳入每月的机电运行考核中,并进行通报。机电科EAM运行检查人员对各单位的EAM用户和自修项目进行工单制作检查。
第十一条 对检查出严重不合格的工单,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处以责任单位EAM负责人50-100元/工单的罚款。对制作质量优秀的工单,将奖励工单编制人员100-200元/工单。
第十二条 对于机电管理人员编制的标准维修工单,经审核和被录用后,按每条100-300元奖励编制人员。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自修项目必须严格按照EAM项目管理流程进行系统内操作,每发现一个项目未按照流程执行罚款300元。
第十四条 对于各基层单位未按期执行PPM工单,每发现一个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 对领取物料与维修设备不符的工单,每发现一个罚款500元。
第十六条 机电科每月底对各单位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依据《EAM系统工单质量考核标准》对各单位当月EAM工单制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见月度考核表),并录入EAM系统维修工单执行情况报表中,根据打分情况进行奖罚、通报。
第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保持EAM系统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将本单位的管理组织体系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科,若有人员调整必须及时与机电科联系。设备管理中心将直接对EAM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奖罚。
第十八条 季度考核奖罚标准:
(一)考核得分排名在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二)考核得分得分排名在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
第十九条 所有罚款进入机电罚款专项账户,奖金由罚款资金中支付。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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