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公务员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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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广西全区14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市”)和26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046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9日至1993年3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乡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大专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以及招录计划中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9日至1993年3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乡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大专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以及招录计划中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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