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问题求解。
1、某酒厂2009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1)某酒厂自制粮食白酒对外销售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含包装费3万元),另收包装物押金0.2万元(单独核算)。(2)自产粮食...
1、某酒厂2009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某酒厂自制粮食白酒对外销售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含包装费3万元),另收包装物押金0.2万元(单独核算)。
(2) 自产粮食白酒2吨,分给职工,成本2万元。无同类货物销售价。
(3)上月委托A酒厂加工药酒10箱,当月收回,A酒厂无同类产品价格;提供的原材料价值2万元支付辅料价格0.15万元,加工费0.85万元,增值税0.17万元。
(4)当月其他可抵扣进项税12.1万元
计算该企业应消费税和增值税为多少?
4、.某居民企业2009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32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收到另一居民企业分配的红利200万元;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25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科技研发费100万元);缴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15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55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10万元,支付工商部门罚款支出5万元。另外计入成本的工资总额500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0万元.缴消费税和增值税为多少?
第二道是发错了,应该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 展开
(1)某酒厂自制粮食白酒对外销售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含包装费3万元),另收包装物押金0.2万元(单独核算)。
(2) 自产粮食白酒2吨,分给职工,成本2万元。无同类货物销售价。
(3)上月委托A酒厂加工药酒10箱,当月收回,A酒厂无同类产品价格;提供的原材料价值2万元支付辅料价格0.15万元,加工费0.85万元,增值税0.17万元。
(4)当月其他可抵扣进项税12.1万元
计算该企业应消费税和增值税为多少?
4、.某居民企业2009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32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收到另一居民企业分配的红利200万元;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25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科技研发费100万元);缴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15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55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10万元,支付工商部门罚款支出5万元。另外计入成本的工资总额500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0万元.缴消费税和增值税为多少?
第二道是发错了,应该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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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
1、消费税=4*2000*0.5+(20+0.2/1.17)*10000*20%+2*2000*0.5+2*10000*(1+10%)/(1-20%)*20%=51841.88(元)
备注,销售白酒既要缴纳从价消费税,又要缴纳从量消费税。从价20%,从量每斤0.5元。白酒包装押金一律于当期视为含税销售额合并计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2、增值税=38965.6-122700=-83734.4(元)
销项税=20*17%+0.2/1.17*0.17+2*(1+10%)/(1-20%)*17%=3.8965(万元)=38965.6(元)
进项税=0.17+12.1=12.27(万元)=122700(元)
所以,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为51500元,因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尚留抵增值税83734.4元。
备注:白酒包装押金一律于当期视为含税销售额合并缴纳增值税。
第四题:
这道题不该是问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吧,题目已经给出来了。看题目应该是计算所得税,我按照计算所得税给出解题步骤。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会计利润=3200-2500-150-25-55=470(万元)
⑴居民企业分会红利免税,调减所得额=200(万元)
⑵广告费扣除限额=(3200-100-200)*15%=435(万元)>200万元,无需调整
⑶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200-100-200)*0.005=14.5(万元),100×60%=60(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00-14.5=85.5(万元)
⑷科研支出调减所得额=100*50%=50(万元)
⑸捐赠支出调增所得额=100-470*12%=43.6(万元)
⑹直接捐赠调增所得额=5(万元)
⑺非广告支出调增所得额=10(万元)
⑻工商罚款调增所得额=5(万元)
⑼职工福利费调增所得额=80-500*14%=10(万元)
⑽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
工会经费无需调增。
⑾职工教育经费调增所得额=50-500*2.5%=37.5(万元)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70-200+85.5-50+43.6+5+10+37.5=401.6(万元)
应纳税额=401.6*25%=100.4(万元)
所以本题应纳所得税额为100.4万元。
1、消费税=4*2000*0.5+(20+0.2/1.17)*10000*20%+2*2000*0.5+2*10000*(1+10%)/(1-20%)*20%=51841.88(元)
备注,销售白酒既要缴纳从价消费税,又要缴纳从量消费税。从价20%,从量每斤0.5元。白酒包装押金一律于当期视为含税销售额合并计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2、增值税=38965.6-122700=-83734.4(元)
销项税=20*17%+0.2/1.17*0.17+2*(1+10%)/(1-20%)*17%=3.8965(万元)=38965.6(元)
进项税=0.17+12.1=12.27(万元)=122700(元)
所以,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为51500元,因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尚留抵增值税83734.4元。
备注:白酒包装押金一律于当期视为含税销售额合并缴纳增值税。
第四题:
这道题不该是问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吧,题目已经给出来了。看题目应该是计算所得税,我按照计算所得税给出解题步骤。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会计利润=3200-2500-150-25-55=470(万元)
⑴居民企业分会红利免税,调减所得额=200(万元)
⑵广告费扣除限额=(3200-100-200)*15%=435(万元)>200万元,无需调整
⑶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200-100-200)*0.005=14.5(万元),100×60%=60(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00-14.5=85.5(万元)
⑷科研支出调减所得额=100*50%=50(万元)
⑸捐赠支出调增所得额=100-470*12%=43.6(万元)
⑹直接捐赠调增所得额=5(万元)
⑺非广告支出调增所得额=10(万元)
⑻工商罚款调增所得额=5(万元)
⑼职工福利费调增所得额=80-500*14%=10(万元)
⑽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
工会经费无需调增。
⑾职工教育经费调增所得额=50-500*2.5%=37.5(万元)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70-200+85.5-50+43.6+5+10+37.5=401.6(万元)
应纳税额=401.6*25%=100.4(万元)
所以本题应纳所得税额为100.4万元。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请问计算会计利润的时候为什么不加上租金收入100万和红利200万?而计算销售收入时为什么是(3200-100-200)呢?
追答
3200已经是总收入了。题目给出其他业务收入和红利收入是为了让能计算出销售收入,以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这两个限额必须是销售(营业)收入,而不是总收入,看教材时要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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