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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辟制是汉武帝时开始推行的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
东汉沿袭西汉,在任官制度上实行察举制、征辟制和任子制。
所谓“征辟”制,也可以分为“征”和“辟”两类:
朝廷特征士人,为“征召”。例如《汉书》卷六《武帝纪》,汉武帝特征《诗经》专家鲁申公,是“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长官自行辟除士人,为“辟除”。如《汉书》卷七七《孙宝传》:“孙宝字子严,颍川鄢陵人也。以明经为郡吏。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
西汉之时,既有征召、也有辟除,二者可以合称“征辟”。东汉也是如此。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是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新的选官制度是由魏文帝曹丕时的吏部尚书陈群创议的。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的。
开九品中正制先导的是曹操唯才是举的主张。曹操曾三次发布求才令,他明确指出,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是“高才异质”,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就要起用他们来治理国家,来带兵打仗。这无疑是对当时强调德治和仁孝的儒家思想的一次大冲击,也是对当时用人标准的一次大纠正。指导思想的改变,引来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逐渐改变了东汉以来由门阀世族主持乡闾评议和控制选举局面的形势,从而为建立新的选举制度创造了条件。
曹操死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创议后,就把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制度化了,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当时察举尚未完全废除。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东汉沿袭西汉,在任官制度上实行察举制、征辟制和任子制。
所谓“征辟”制,也可以分为“征”和“辟”两类:
朝廷特征士人,为“征召”。例如《汉书》卷六《武帝纪》,汉武帝特征《诗经》专家鲁申公,是“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长官自行辟除士人,为“辟除”。如《汉书》卷七七《孙宝传》:“孙宝字子严,颍川鄢陵人也。以明经为郡吏。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
西汉之时,既有征召、也有辟除,二者可以合称“征辟”。东汉也是如此。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是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新的选官制度是由魏文帝曹丕时的吏部尚书陈群创议的。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的。
开九品中正制先导的是曹操唯才是举的主张。曹操曾三次发布求才令,他明确指出,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是“高才异质”,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就要起用他们来治理国家,来带兵打仗。这无疑是对当时强调德治和仁孝的儒家思想的一次大冲击,也是对当时用人标准的一次大纠正。指导思想的改变,引来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逐渐改变了东汉以来由门阀世族主持乡闾评议和控制选举局面的形势,从而为建立新的选举制度创造了条件。
曹操死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创议后,就把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制度化了,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当时察举尚未完全废除。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推荐于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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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征辟制是汉代的选拔官员制度。
所谓察举,就是由州,郡等地方官,在自己管辖区内进行考察,发现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等名目,推荐给中央政府,经过一定的考核,任以相应的官职;所谓征辟,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察举和征辟,对于原先实行的世禄世卿制来讲,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一制度又带有举士和举官不分,选举和考课不分,选举与教育分离,没有选官的专职官员,先选后考等特点,给各级官吏在察举和征辟中徇私舞弊留下很多缝隙,所以到了东汉末年,竟然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洁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怪现象。
察举,即经过考察后进行荐举,是在先秦乡里举荐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选官制度。此制度盛行于两汉,中衰于南北朝。具体的方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科目;由丞相、诸侯王、公卿和郡国守按科目要求考察和举荐人才;应举者按不同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丞相、御史二府及九卿策试;根据对策成绩高下分别授官或为郎官候补。考试地点在京城的太常寺或公车司马署等处。
征辟,亦称辟举,是主要长官人用隶属的制度。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一种范围广泛而又十分重要的入仕途径。征辟分为中央长官征辟和地方长官征辟两种途径。
九品中正制,
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是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新的选官制度是由魏文帝曹丕时的吏部九品中正制尚书陈群创议的。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
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的。开九品中正制先导的是曹操唯才是举的主张。曹操曾三次发布求才令,他明确指出,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是“高才异质”,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就要起用他们来治理国家,来带兵打仗。这无疑是对当时强调德治和仁孝的儒家思想的一次大冲击,也是对当时用人标准的一次大纠正。指导思想的改变,引来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逐渐改变了东汉以来由门阀世族主持乡闾评议和控制选举局面的形势,从而为建立新的选举制度创造了条件。
曹操死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创议后,就把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制度化了,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当时察举尚未完全废除。
科举制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也是现代选拔公务员的一种制度,改名为“国考”
所谓察举,就是由州,郡等地方官,在自己管辖区内进行考察,发现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等名目,推荐给中央政府,经过一定的考核,任以相应的官职;所谓征辟,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察举和征辟,对于原先实行的世禄世卿制来讲,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一制度又带有举士和举官不分,选举和考课不分,选举与教育分离,没有选官的专职官员,先选后考等特点,给各级官吏在察举和征辟中徇私舞弊留下很多缝隙,所以到了东汉末年,竟然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洁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怪现象。
察举,即经过考察后进行荐举,是在先秦乡里举荐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选官制度。此制度盛行于两汉,中衰于南北朝。具体的方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科目;由丞相、诸侯王、公卿和郡国守按科目要求考察和举荐人才;应举者按不同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丞相、御史二府及九卿策试;根据对策成绩高下分别授官或为郎官候补。考试地点在京城的太常寺或公车司马署等处。
征辟,亦称辟举,是主要长官人用隶属的制度。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一种范围广泛而又十分重要的入仕途径。征辟分为中央长官征辟和地方长官征辟两种途径。
九品中正制,
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是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新的选官制度是由魏文帝曹丕时的吏部九品中正制尚书陈群创议的。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
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的。开九品中正制先导的是曹操唯才是举的主张。曹操曾三次发布求才令,他明确指出,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是“高才异质”,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就要起用他们来治理国家,来带兵打仗。这无疑是对当时强调德治和仁孝的儒家思想的一次大冲击,也是对当时用人标准的一次大纠正。指导思想的改变,引来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逐渐改变了东汉以来由门阀世族主持乡闾评议和控制选举局面的形势,从而为建立新的选举制度创造了条件。
曹操死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创议后,就把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制度化了,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当时察举尚未完全废除。
科举制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也是现代选拔公务员的一种制度,改名为“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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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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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察举制与征辟制
两汉时期,确立了察举、征辟等选人任官的办法。察举又叫“荐举”,即由公卿、列侯和郡国守相通过考察,把品德高尚、才能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经适当考核,授予官职。西汉初年,汉高祖即位之初曾下诏征召贤能。后来,文帝也曾下诏求“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但形成制度,应始于汉武帝时,董仲舒建议由各地地方官每年选择吏民中贤者二人荐举于朝。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诏令郡国每岁举孝者、廉吏各一人。自此以后,郡国每年都要向朝廷推举“孝廉”便成为定制。到东汉和帝时,更规定按各郡人口比例定出应举人数,除州郡外,中央的三公、九卿或列侯也都向皇帝推举人才。他们察举的对象,主要是公卿或郡县的属吏,或是精通经学的儒生和有德行的处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繁多,一般可分为“常科”(岁举)与“特科”(特举)两类。
“常科”以“孝廉”为主。它起源于汉武帝时董仲舒的奏请,其依据是儒家以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之方。西汉时每郡岁举孝廉两人,一般无须考试,即可授官。由于察举后直接授官,也就带来了一些问题与弊端。如德行的标准不好掌握,徇私舞弊的现象也在所难免,等等。所以到东汉初年,光武帝对德行标准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下令以“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也就是思想品德要符合统治者的要求;“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即文化水平要高;“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也就是要熟悉法令法规,并能以之判断是非;“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就是要求办事果敢,善于应变,能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顺帝阳嘉年间,对孝廉科也要试经书,实行优胜劣汰。据《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132)十一月诏:“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能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这—变化,史称“阳嘉新制”。徐天麟《东汉会要》卷二十六指出:“西都(西汉)止从郡国奏举,未有试文之事;至东都(东汉)则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无异于后世科举之法矣。”可见“阳嘉新制”实已孕育了科举制度的萌芽。
察举常科还有“茂才”,西汉时称为“秀才”,东汉时因避光武帝刘秀名讳而改。与孝廉不同的是,孝廉大多是从未仕者中察举,而茂才中有已仕官吏,有州郡吏和被察举的孝廉以及太学生、平民等,其所授官职也高于孝廉,所以岁举人数往往不及孝廉的十分之一。
汉代察举“特科”的名目尤多,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直言极谏、明经、明法、有道、能治河者、勇猛知兵法者等,尤以“贤良方正”最为显科。
所谓“贤良方正”,意即德才兼备之人。荐举的对象是现任下级官员或州郡属吏,而且必须送往京师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策试。策试的具体做法是:首先由皇帝提出一些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重大问题,称为“策问”;然后把这些问题根据难易程度分为甲、乙等科,密封起来;最后让被荐举者任意抽取问题回答,叫做“射策”。对策完后,朝廷再根据他们政见的高下授予官职。这种策问带有一定的考试性质,它对隋唐科举制度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察举制在实行初期,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但由于察举制基本上是推荐、保送制,荐举者权力极大,所以其腐败也就势所难免。特别是东汉末年,君昏臣贪,政治腐败,请托公行,察举不实的现象更是层出不穷,所以当时就有民谣讥讽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抱朴子·审举》)
除察举外,汉代选官还有一条重要途径,就是“征辟”。“征”指皇帝直接聘请人做官,有时也称“特召”、“特聘”;“辟”指官府聘人任职,也叫“辟召”或“辟除”。对某些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名人,皇帝不经官吏荐举,直接征召到朝廷,授以“博士”、“待诏”等称号,让其侍从左右,以备顾问。如著名辞赋家枚乘,虽已年老,但汉武帝即位之初便把他征召到长安。据史书记载,皇帝在征召某些年老体衰的人时,常常用“安车蒲轮”等礼仪以示敬重。“安车”即一种可以比较安稳地坐在其中的小车;“蒲轮”指用蒲草捆裹车轮,以减小车身颠簸震动。这些都是格外优待、礼遇之意。两汉时期,官府也可以自行招聘僚属,通称“掾史”。在汉代,被皇帝征召做官的人毕竟很少,而被官府辟除为官的人则比较多。
九品中正制:出现在三国到南北朝.这一制度规定,各地设”中正”官负责考察\品评和推荐人才,也就是说,相当于是”推荐考察制”.起初地方中正由各郡有声望的人担任,选官标准比较注重德才.后来”中正”官有世族豪门担任,他们品评人才时间只注重门第,是一批批有真才实学但身份卑微的人受到排斥\压制,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科举制度:当隋朝建立且统一全国后,急需大批人才,隋文帝则废除九品中正制,下令”分科举人”.隋炀帝时开设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创立.其特点是,分科考试,择优录取;且形成相对固定的程序,常科考生通常在州府初试,合格者进京省试.总的来说是以考试为主,更加公平公开.且对我国\外国都有深远影响.
两汉时期,确立了察举、征辟等选人任官的办法。察举又叫“荐举”,即由公卿、列侯和郡国守相通过考察,把品德高尚、才能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经适当考核,授予官职。西汉初年,汉高祖即位之初曾下诏征召贤能。后来,文帝也曾下诏求“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但形成制度,应始于汉武帝时,董仲舒建议由各地地方官每年选择吏民中贤者二人荐举于朝。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诏令郡国每岁举孝者、廉吏各一人。自此以后,郡国每年都要向朝廷推举“孝廉”便成为定制。到东汉和帝时,更规定按各郡人口比例定出应举人数,除州郡外,中央的三公、九卿或列侯也都向皇帝推举人才。他们察举的对象,主要是公卿或郡县的属吏,或是精通经学的儒生和有德行的处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繁多,一般可分为“常科”(岁举)与“特科”(特举)两类。
“常科”以“孝廉”为主。它起源于汉武帝时董仲舒的奏请,其依据是儒家以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之方。西汉时每郡岁举孝廉两人,一般无须考试,即可授官。由于察举后直接授官,也就带来了一些问题与弊端。如德行的标准不好掌握,徇私舞弊的现象也在所难免,等等。所以到东汉初年,光武帝对德行标准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下令以“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也就是思想品德要符合统治者的要求;“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即文化水平要高;“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也就是要熟悉法令法规,并能以之判断是非;“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就是要求办事果敢,善于应变,能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顺帝阳嘉年间,对孝廉科也要试经书,实行优胜劣汰。据《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132)十一月诏:“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能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这—变化,史称“阳嘉新制”。徐天麟《东汉会要》卷二十六指出:“西都(西汉)止从郡国奏举,未有试文之事;至东都(东汉)则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无异于后世科举之法矣。”可见“阳嘉新制”实已孕育了科举制度的萌芽。
察举常科还有“茂才”,西汉时称为“秀才”,东汉时因避光武帝刘秀名讳而改。与孝廉不同的是,孝廉大多是从未仕者中察举,而茂才中有已仕官吏,有州郡吏和被察举的孝廉以及太学生、平民等,其所授官职也高于孝廉,所以岁举人数往往不及孝廉的十分之一。
汉代察举“特科”的名目尤多,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直言极谏、明经、明法、有道、能治河者、勇猛知兵法者等,尤以“贤良方正”最为显科。
所谓“贤良方正”,意即德才兼备之人。荐举的对象是现任下级官员或州郡属吏,而且必须送往京师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策试。策试的具体做法是:首先由皇帝提出一些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重大问题,称为“策问”;然后把这些问题根据难易程度分为甲、乙等科,密封起来;最后让被荐举者任意抽取问题回答,叫做“射策”。对策完后,朝廷再根据他们政见的高下授予官职。这种策问带有一定的考试性质,它对隋唐科举制度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察举制在实行初期,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但由于察举制基本上是推荐、保送制,荐举者权力极大,所以其腐败也就势所难免。特别是东汉末年,君昏臣贪,政治腐败,请托公行,察举不实的现象更是层出不穷,所以当时就有民谣讥讽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抱朴子·审举》)
除察举外,汉代选官还有一条重要途径,就是“征辟”。“征”指皇帝直接聘请人做官,有时也称“特召”、“特聘”;“辟”指官府聘人任职,也叫“辟召”或“辟除”。对某些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名人,皇帝不经官吏荐举,直接征召到朝廷,授以“博士”、“待诏”等称号,让其侍从左右,以备顾问。如著名辞赋家枚乘,虽已年老,但汉武帝即位之初便把他征召到长安。据史书记载,皇帝在征召某些年老体衰的人时,常常用“安车蒲轮”等礼仪以示敬重。“安车”即一种可以比较安稳地坐在其中的小车;“蒲轮”指用蒲草捆裹车轮,以减小车身颠簸震动。这些都是格外优待、礼遇之意。两汉时期,官府也可以自行招聘僚属,通称“掾史”。在汉代,被皇帝征召做官的人毕竟很少,而被官府辟除为官的人则比较多。
九品中正制:出现在三国到南北朝.这一制度规定,各地设”中正”官负责考察\品评和推荐人才,也就是说,相当于是”推荐考察制”.起初地方中正由各郡有声望的人担任,选官标准比较注重德才.后来”中正”官有世族豪门担任,他们品评人才时间只注重门第,是一批批有真才实学但身份卑微的人受到排斥\压制,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科举制度:当隋朝建立且统一全国后,急需大批人才,隋文帝则废除九品中正制,下令”分科举人”.隋炀帝时开设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创立.其特点是,分科考试,择优录取;且形成相对固定的程序,常科考生通常在州府初试,合格者进京省试.总的来说是以考试为主,更加公平公开.且对我国\外国都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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