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病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点:
一、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登记范围
城镇居民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躁狂症、强迫症、癫痫伴发精神障碍、放射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登记手续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
2、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
扩展资料: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保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社保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社保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参考资料:
上海大病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点:
一、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登记范围
城镇居民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躁狂症、强迫症、癫痫伴发精神障碍、放射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登记手续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
2、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不久前,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群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参考资料:
医疗登记办理所需资料
1、《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2、《社保卡》/《医保卡》;
3、本人有效证件;
4、代办人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
5、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进行登记。登记后,按规定在选定医院进行所登记项目相关治疗,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拓展资料:
上海医保查询办法:
1.个人帐户基本信息。包括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
2.个人帐户清算信息。包括上一医保年度个人每月缴费额、个人帐户注入额、年度清算额等信息。
3.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信息。包括本医保年度个人门急诊、住院、 急诊观察室、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购药累计医疗费用等信息。
4.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本人最近12个月内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医保卡或社保卡
3、上海银行医保认同卡或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医保网-大病医保
大病医保参保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主要为参保人提供在患高额医疗费大病后可“二次报销”的机会。大病保险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负担30%。办理大病医保,需带齐证件到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