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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封: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可以加封的信封。
其他相关名词解释(货代)
货管监管: 简称货管。是海关代表国家在口岸,根据《海关法》和国家其他进出口法 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合法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重要管理职权,也是海关完成征收关税、制止走私违法、编制海关统计等各项任务的基础。
货运监管的基本制度: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审单(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是货管的基本作。
查验(检查):是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对货主申报的内容进行直接实际的核实和查对,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的查验,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单货相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经查验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
单货不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时,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
放行:就是指对经过审单、查验、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的监管行为。
开验:海关在查验过程中。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的行为。
开拆:海关在查验工作中,对需要重点查验的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的监管行为。
重封:对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的行为称为“重新加封”,简称重封。
关封: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可以加封的信封。
关锁:一种用于对海关监管货物加封的金属制一次性使用的长条形封锁。
纸封:用于加封小件海关监管物品的纸质封条。
海关封志:加封海关监管物品的纸封在施封时,注明具体海关的称谓及年、月、日的称为封志。
签印: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的作业环节的内容,海关在有关的单证及文件上加盖不同印章的行为。
骑缝章:为了保证海关监管货物留存单据的完整齐全以及核对有关单证,在单据交接处所加盖的印章。
签字:办理有关海关具体手续时,经海关关员认可后在有关单证上签名批注的行为。
结关: 办结或暂时办结海关监管手续的行为。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实行对外贸易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是根据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全面管理的制度。
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进出口贸易通关证件,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局和特派员办事处审核签发,从92年起,进出口许可证上各项标注中英文对照、商品名称、编码和计量单位,采用“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
三级管理:指进出口许可证的具体发证工作实行经贸部、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和省级对外贸易管理部门三级管理。
发证机关:具体指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对外经济贸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其发证机关为省级对处经济贸易厅(委局);另外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所属单位的发 证机关为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
保函:是由担保人按照海关的要求向海关提交的,订有明确义务的一种担保文件。
担保:以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的方式,保证在一定期内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法律行为。
保证金:是由担保人向海关缴纳现金的一种担保形式。
滞报金: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应当向海关申报。超期未报的,从第十五天开始海关所征收的延期未报罚金称为滞报金,日征收金额为进口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10元的免收.
报关期限: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批文:指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经贸管理的内容,而向有关管理部门申领的进出口批准文件。
机电产品:是指使用机械、电器、电子设备所生产的各类农具机械、电器、电子性 能的生产设备和生活用机具。
配额: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对一些商品在进出口数量上予以限制的方式。
配额管理:是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国际间根据惯例和协定对一些商 品在进出口数量上进行一定限制的管理。
自动出口限额:指出口国在进口国的经贸压力下,或为了维护出口价格的稳定,而自动 限制某项商品对进口国的出口。
出口配额证商品:指在对外经贸活动中,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以内,对一些商品的进口 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这种限制下的商品,对出口国来说就首先 要领取配额证,而这些商品也因此称为出口配额证商品。
对台贸易:亦称直接对台贸易,指由经贸部批准和指定的有关外贸进出口总公司、工贸总公司和其它公司可以直接和台湾省进行经贸活动。
转关货物:指经收、发货人申请并经海关核准进口货物可以转至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办理进口手续;出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起运地办理出口手续后,再转运至出境地海关核查放行出口。转关货物向海关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接
载进口货物:是指境内汽车到口岸海关监管区接载由境外汽车载运进境后倒装的海关监管货物。
卸转出口货物:是指境内汽车载运至口岸海关监管区后倒装由境外汽车载运出境的海关监管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对进出境受海关监管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切货。统称为海关监管货物。
中转运输:常指商品运输在商业系统内的中间转运。即商品运输不直达目的地,须在中途变换运输方式或更换运输工具的一种运输方式。
承运:指运输企业承受托人委托运送货物的行为。
托运:发货人委托运输企业将一批货物支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的行为。
进出境运输工具:运载海关监管货物进出境包括船舶、航空器、火车、汽车和其它运输工具。
进出境列车:是指进出关境的机车、客车、货车、邮政车、发电车、守车和轨道车等。
进出境汽车:是指受海关监管,用于载人或载货类进出境汽车,包括特种用车
进出境航空器:指受海关监管,用于载人、载货或其它用途的进出境航空器,包 括各种飞行工具。
货柜车:指将密封箱式货柜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运输车辆。
集装箱车:是指用以运载可卸下的集装箱的专用运输车辆。
进出境驮畜:指受海关监管,用于驮运货物进出境的驮畜。
特殊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货物:指受海关监管,以特殊的承载和输送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包括水、电、油等。
进出口货物证明书:由海关出具并鉴发,证明货物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文件。
转关运输: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需由进境地或启运地设立的海关转运至目的地或出境地海关,这种转运方式称为转关运输。经海关同意可采用不同的交通工具,承运接驳转关运输货物。
押运:对某些质量不佳或交货时间延误买方拒收或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且退运的进出口货物。
退关货物:对已办理了进出境海关手续的货物,由于某种原因,在征得海关同意后,货物取消进出口并按海关规定办理退关手续,这类货物称为退关货物。
经营范围: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及企业可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一类进口商品:指国家统一经营、代理订货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的敏感性的重要进口商品包括粮食、钢材等。
二类进口商品:指国家定为联合成交的国际市场供应相对集中、价格敏感、国内紧缺、国内外差价较大的大宗进口 商品,包括羊毛等。
三类进口商品:指国家规定除一、二类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
统一经营: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对一些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大宗敏感商品由 国家指定有经营权力的外贸专业总公司统一经营这类货物。
出口纺织品配额证:为了履行我国与纺织品进口设限国家签定的双方纺织品贸易协定,对输往协定国的纺织品, 由经贸部或有关地方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纺织吕出口证书。
国货复进口:对我国出口货物,再办理有关的经贸手续复进口的统称为国货复进口。
进口机电设备审批机关:国务院责成原因国家经委统一负责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审查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按国家经委授权范围成立相应 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机构。目前国务院设立机电设备审查协调办公室,替代原国家经委审批。
科教仪器:为促使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对进口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仪器设备等称为科教仪器
药品检验:为防止有害人民健康的药品流入国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凡进口药品(药材)以及出 口成药必须经口岸药品检疫所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出口。
出口文物:为了保护我国的文化遗产,打击走私文物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口和个人 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文物出口特许证,出口 时须从指定口岸报出。
进出口濒危物种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和我国加入世界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成为缔约 成员的设想,凡进出口濒危动植物,都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的“允许进出口证明”办 理进出口海关手续。
进出口金银及其制品管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进口金银不加限制,如属加工贸易的金银原材料件,在进口时应报中国人 民银行备案,在经人民银行核准后方能准予出口。凡出口金银及其制品或含金银成份较高的产品,都必?/ca>
出境货物一般报检需提供的材料
1、出境货物报检单
2、外贸合同(销售确认书或定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以信用证结汇的提供信用证(信用证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3、厂检结果单(出境纺织制成品需提供标识查验记录)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5、不具备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办理报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
6、进/来料加工提供加工贸易备案手册
7、实施质量许可、卫生注册的提供注册编号或许可证编号,预包装食品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决定书》
8、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有关审批文件。
通关手续
韩国进口通关过程大体经历以下程序,货物进港、卸货;把货物运进保税区或其他经韩国批准的存放场所;查验存放情况;申报进口(其中包括请求减免关税及分期缴纳关税的申请报告);海关查验与校对并确定税率及计算税金;纳税人申请修订税额,海关的更正;发出纳税通知,纳税,批准进口;从保税区或其他存放场所运出;进口申报由货主或货主委托的关税士(代办关税手续的人员)办理。进口申请中应记载的事项包括:包装及标志、货物本身资料、运输工具的国藉及运输起经点、税号、税率、完税价格、请求减免时的法律依据及其他参考事项、补充事项、附加证明文件等资料。
进口关税
韩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四大要素为课税物品(课税客体)、纳税人、税率及课税标准。课税物品是指进口货物或物品。纳税人是指进口货物的货主。但由进口代理行办理进口时,是委托进口人;把保税区物品出让时,则是收受转让人,进口政府调配物品时,则是申请调配物品部门负责人;其他物品则是收货人即为纳税人,现行关税率分为国定关税率与国际间协定税率,课税标准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完税标准。
进出口分类管理
韩国海关按进出口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汇款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 汇款方式上的出口,是指将出口货款以外汇方式接受后再行出口的外贸方式,特别是通过双方的合同或订货单实现贸易,汇款方式上的进口,是指在货物离岸以前,按照外汇数额、签字交付指定货币等对外支付办法的要求,事先结清货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进口相应货物的贸易方式,一般情况下,单纯汇款方式上的进口,如果在货物通关前360天内将所有货款汇齐,可按常规进口结算方式处理,并且只要取得外汇银行行长的认可即可。
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许可
加工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又分为委托加工贸易和受托加工贸易两种,委托加工贸易和受 托加工贸易是指以交付加工为条件,将要加工的原材料全部或一部分出口给外国贸易商,对方将加工后的产品出口给委托者的贸易方式,委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出口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除再进口手续,其进口认可须由外汇银行行长签批。如果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商品编码(H.S)相同,可以不受出口公告上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在进口有效期内要将加工品进行再进口时,必须从进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再进口申报,并要附有进口许可证副本,受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须要注意,受托加工贸易方式上的出口认可必须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对加工物品的再出口必须在进口通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上出口许可副本。
转口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许可
转口贸易是指以出口为目的,将货物进口后再出口至第三国的贸易方式,转口贸易的进出口许可必须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不允许运进保税区以外的地方;进出口物品的离岸单据,必须通过曾经给予进出口订可的外汇银行行长签发;进出口认可不受进出口公告等规定制约,如果将转口贸易进口货物运进韩国,由外汇银行行长审批。
连带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许可
连带贸易一般是指包括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在内的出口和进口加带进行的贸易往来的总和,由于连带贸易风险很大,若取得连带贸易的认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出口和进口原则上要写在一张合同上;出口要用与连带贸易有关的特殊信用证,只有在特殊赙况下才能用还付保证替代;进出口物品在连带计算上所出现的差价应该按外汇管理的要求进行货款结算。
第三国到岸进口许可
第三国到岸进口是指在国内支付进口货款而在第三国口岸提货。第三国到岸进口的条件上:进口品是得到进口认可的国外器材;获得进出口认可的委托者,将要加工的部分原料从第三国购入后,原封不动地向加工出口产品的国家送交;按境外建设促进法,需要送往施工现场的设备、原材料及器材。另外,韩国政府在商工商设立贸易委员会,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管理,对进口商品的卫生检查也非常严格。
一、进出口船只的报关
英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的船只、飞机等运输工具,必须在海关指定的口岸、机场进出国境,并向海关报关。外籍船只进入沿海12英里领海时,必须遵守英国法律,不得任意开舱倒装货物,倾倒杂物。船只入港后,应驶往指定地点,由海关缉私关员登船查询免疫性,封存剩余船用物品,接受船只和旅客的申报。船长应在船只进口后24小时内向本港海关申报,送交进口货物情况报告(即进口舱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码头值班关员。
二、进口货物的报关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在船长报告送交海关的14天内,向海关报关。报关时应用海关规定的报单格式,详细填报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起运港、标记、件数、货名、税率、价格和应纳关税等,随同其他应交的单证,送海关审核,办理纳税和放物手续。报单正本应由码头值班关员核对放行。进口报单格式有以下三种1、免税报单2、从量税报单 3、从价税报单(须附发票)英国海关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船只抵港后21天内卸清,否则海关将船只扣留直至所载货物全部纳税和放行后方能发给结关证(Certificate of Inward Clearance)作为装运出口货的凭证。现行办法是,进口化物准许卸入经海关特许设立的卸货关道。由码头负责保管。货物逾期未向海关报关将由海关扣留,移交官方仓库,所有费用和损失由货主承担。最近,按照共同体理事会的要求,关税必须在提货前缴纳,可以由银行给进口商以30天的提货信贷,向海关担保在限期内清关税,使进口商能提前取货,这种办法称关税后纳制。
三、空运货物的报关
空运货物的报关手续同船运相似,报关期限为7天。英国海关把重点放在加速收音机运转和加快货物验放上。凡赂海关预交常年押金的进口商,在货物运到后即可向海关查验关员直接交送临时申报单,使货物可以提前放行,纳税手续随后办理。低税货物可在何税货棚登记册(Bonded Shed Register)上登记放行。
英国伦敦希思罗航空港(Heathrow Airport)拥有联接各海关的办事处、航空公司和货运公司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LACES)。这套系统能用于接受申报、审核报单、复核关税和增值税,并在大量报单中选出应予重点查验的货物,根据查验结果计算税款,在各航空公司的终端打印出关税缴款书。每分报单不论运算如何系杂,都能在5秒钟内计算完毕,在1小时内办完一切报关手续。
四、关栈货物的报关
关栈货物必须填写专用报单向海关报关。所以有关栈,不论系公有或私有关栈,均须由海关实地查看,认为适于储存关栈货物,并有适当保证方准设立。货物存栈期一般为3年,货物在存栈时间,不许进行加工,只许进行改换包装、挑选分档,进行与货物的保管或出售有关的操作。关栈货物如货主决定进口内销,应向海关呈送出栈报单,申请进口。由海关审核之后,交申请人纳税出栈,申请人纳税出栈,申请进口的关栈货物,应同时填写栈报单各一份,由特派或驻栈关员查验押送、运往码头。
五、关税缴纳
英国海关对外税则是采用《布鲁塞尔税则分类目录》制定的,共有21部99类和1097个税则号列,用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表明项和目。税率有自主乘率和协定税率,适用优惠关税和差价税。税则中的征税标准既有从价税也有从量税,以从价税为主。工业品中绝大数征从价税,农产品均征从量税,税率以欧洲计算单位表明。
六、关于暂准进口货物的监管
英国是1960年海关合作理事会《关于暂准进口货物公约》的签字国。该公司保证货运车辆和集装箱经过成员国国境时,无须在边境关卡查验。因此,不论所装货物系运来英国或过境往另一成员国,可凭司机交验的暂准进口货物报关手册《ATA Gamet》通过, 无须另办报关手续。
英国海关发布的《关于暂准进口和复出口货物的范围和免税手续的通令》规定,进口商得缴纳押金或出具保证,为货物的应红缴税款提供担保。当上述货物复出口时,保单可以撤销,押金可以发还。复出口的期限定为12个月,并可申请延长,享受暂准进口权利的货物一般为用于工业生产、修理或技术检验的机器、工厂设备、器具等。
有关货运单证的基本常识
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托运单(BOOKINGNOTE)
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ORDER)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RECEIPT)
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OFLADING)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LODINGLIST)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舱单(MANIFEST)
舱单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详细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
货物积载图(CARGOPLAN)
货物积载图是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舱的文件。
提货单(DELIVERY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附:提单种类
已装船提单SHIPPEDORBOARD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FORSHIPPING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DIRECT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MT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班轮提单LINER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PARTY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记名提单STRAIGHT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指示提单ORDER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OFSHIPPER或ORDEROFCONSIGNEE**COMPANY;ORDEROF**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
不记名提单BLANKB/L或OPEN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清洁提单CLEAN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
不清洁提单FOUL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包裹提单PARCLERECEIPT或NON-NEGOTIABLE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
并提单OMNIBUSB/L或COMBINED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
分提单SAPARATE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
过期提单STALE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交换提单SWITCH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
倒签提单ANTE-DATED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ADVANCED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
舱面提单或称甲板货提单ONDECKB/L指货物装载于船舶露天甲板,并注明“甲板上”字样的提单。
货运提单HOUSEB/L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这种提单从技术上和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缺乏提单效力的。
其他相关名词解释(货代)
货管监管: 简称货管。是海关代表国家在口岸,根据《海关法》和国家其他进出口法 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合法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重要管理职权,也是海关完成征收关税、制止走私违法、编制海关统计等各项任务的基础。
货运监管的基本制度: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审单(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是货管的基本作。
查验(检查):是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对货主申报的内容进行直接实际的核实和查对,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的查验,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单货相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经查验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
单货不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时,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
放行:就是指对经过审单、查验、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的监管行为。
开验:海关在查验过程中。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的行为。
开拆:海关在查验工作中,对需要重点查验的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的监管行为。
重封:对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的行为称为“重新加封”,简称重封。
关封: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可以加封的信封。
关锁:一种用于对海关监管货物加封的金属制一次性使用的长条形封锁。
纸封:用于加封小件海关监管物品的纸质封条。
海关封志:加封海关监管物品的纸封在施封时,注明具体海关的称谓及年、月、日的称为封志。
签印: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的作业环节的内容,海关在有关的单证及文件上加盖不同印章的行为。
骑缝章:为了保证海关监管货物留存单据的完整齐全以及核对有关单证,在单据交接处所加盖的印章。
签字:办理有关海关具体手续时,经海关关员认可后在有关单证上签名批注的行为。
结关: 办结或暂时办结海关监管手续的行为。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实行对外贸易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是根据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全面管理的制度。
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进出口贸易通关证件,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局和特派员办事处审核签发,从92年起,进出口许可证上各项标注中英文对照、商品名称、编码和计量单位,采用“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
三级管理:指进出口许可证的具体发证工作实行经贸部、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和省级对外贸易管理部门三级管理。
发证机关:具体指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对外经济贸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其发证机关为省级对处经济贸易厅(委局);另外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所属单位的发 证机关为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
保函:是由担保人按照海关的要求向海关提交的,订有明确义务的一种担保文件。
担保:以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的方式,保证在一定期内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法律行为。
保证金:是由担保人向海关缴纳现金的一种担保形式。
滞报金: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应当向海关申报。超期未报的,从第十五天开始海关所征收的延期未报罚金称为滞报金,日征收金额为进口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10元的免收.
报关期限: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批文:指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经贸管理的内容,而向有关管理部门申领的进出口批准文件。
机电产品:是指使用机械、电器、电子设备所生产的各类农具机械、电器、电子性 能的生产设备和生活用机具。
配额: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对一些商品在进出口数量上予以限制的方式。
配额管理:是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国际间根据惯例和协定对一些商 品在进出口数量上进行一定限制的管理。
自动出口限额:指出口国在进口国的经贸压力下,或为了维护出口价格的稳定,而自动 限制某项商品对进口国的出口。
出口配额证商品:指在对外经贸活动中,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以内,对一些商品的进口 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这种限制下的商品,对出口国来说就首先 要领取配额证,而这些商品也因此称为出口配额证商品。
对台贸易:亦称直接对台贸易,指由经贸部批准和指定的有关外贸进出口总公司、工贸总公司和其它公司可以直接和台湾省进行经贸活动。
转关货物:指经收、发货人申请并经海关核准进口货物可以转至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办理进口手续;出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起运地办理出口手续后,再转运至出境地海关核查放行出口。转关货物向海关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接
载进口货物:是指境内汽车到口岸海关监管区接载由境外汽车载运进境后倒装的海关监管货物。
卸转出口货物:是指境内汽车载运至口岸海关监管区后倒装由境外汽车载运出境的海关监管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对进出境受海关监管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切货。统称为海关监管货物。
中转运输:常指商品运输在商业系统内的中间转运。即商品运输不直达目的地,须在中途变换运输方式或更换运输工具的一种运输方式。
承运:指运输企业承受托人委托运送货物的行为。
托运:发货人委托运输企业将一批货物支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的行为。
进出境运输工具:运载海关监管货物进出境包括船舶、航空器、火车、汽车和其它运输工具。
进出境列车:是指进出关境的机车、客车、货车、邮政车、发电车、守车和轨道车等。
进出境汽车:是指受海关监管,用于载人或载货类进出境汽车,包括特种用车
进出境航空器:指受海关监管,用于载人、载货或其它用途的进出境航空器,包 括各种飞行工具。
货柜车:指将密封箱式货柜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运输车辆。
集装箱车:是指用以运载可卸下的集装箱的专用运输车辆。
进出境驮畜:指受海关监管,用于驮运货物进出境的驮畜。
特殊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货物:指受海关监管,以特殊的承载和输送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包括水、电、油等。
进出口货物证明书:由海关出具并鉴发,证明货物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文件。
转关运输: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需由进境地或启运地设立的海关转运至目的地或出境地海关,这种转运方式称为转关运输。经海关同意可采用不同的交通工具,承运接驳转关运输货物。
押运:对某些质量不佳或交货时间延误买方拒收或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且退运的进出口货物。
退关货物:对已办理了进出境海关手续的货物,由于某种原因,在征得海关同意后,货物取消进出口并按海关规定办理退关手续,这类货物称为退关货物。
经营范围: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及企业可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一类进口商品:指国家统一经营、代理订货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的敏感性的重要进口商品包括粮食、钢材等。
二类进口商品:指国家定为联合成交的国际市场供应相对集中、价格敏感、国内紧缺、国内外差价较大的大宗进口 商品,包括羊毛等。
三类进口商品:指国家规定除一、二类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
统一经营: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对一些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大宗敏感商品由 国家指定有经营权力的外贸专业总公司统一经营这类货物。
出口纺织品配额证:为了履行我国与纺织品进口设限国家签定的双方纺织品贸易协定,对输往协定国的纺织品, 由经贸部或有关地方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纺织吕出口证书。
国货复进口:对我国出口货物,再办理有关的经贸手续复进口的统称为国货复进口。
进口机电设备审批机关:国务院责成原因国家经委统一负责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审查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按国家经委授权范围成立相应 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机构。目前国务院设立机电设备审查协调办公室,替代原国家经委审批。
科教仪器:为促使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对进口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仪器设备等称为科教仪器
药品检验:为防止有害人民健康的药品流入国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凡进口药品(药材)以及出 口成药必须经口岸药品检疫所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出口。
出口文物:为了保护我国的文化遗产,打击走私文物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口和个人 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文物出口特许证,出口 时须从指定口岸报出。
进出口濒危物种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和我国加入世界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成为缔约 成员的设想,凡进出口濒危动植物,都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的“允许进出口证明”办 理进出口海关手续。
进出口金银及其制品管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进口金银不加限制,如属加工贸易的金银原材料件,在进口时应报中国人 民银行备案,在经人民银行核准后方能准予出口。凡出口金银及其制品或含金银成份较高的产品,都必?/ca>
出境货物一般报检需提供的材料
1、出境货物报检单
2、外贸合同(销售确认书或定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以信用证结汇的提供信用证(信用证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3、厂检结果单(出境纺织制成品需提供标识查验记录)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5、不具备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办理报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
6、进/来料加工提供加工贸易备案手册
7、实施质量许可、卫生注册的提供注册编号或许可证编号,预包装食品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决定书》
8、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有关审批文件。
通关手续
韩国进口通关过程大体经历以下程序,货物进港、卸货;把货物运进保税区或其他经韩国批准的存放场所;查验存放情况;申报进口(其中包括请求减免关税及分期缴纳关税的申请报告);海关查验与校对并确定税率及计算税金;纳税人申请修订税额,海关的更正;发出纳税通知,纳税,批准进口;从保税区或其他存放场所运出;进口申报由货主或货主委托的关税士(代办关税手续的人员)办理。进口申请中应记载的事项包括:包装及标志、货物本身资料、运输工具的国藉及运输起经点、税号、税率、完税价格、请求减免时的法律依据及其他参考事项、补充事项、附加证明文件等资料。
进口关税
韩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四大要素为课税物品(课税客体)、纳税人、税率及课税标准。课税物品是指进口货物或物品。纳税人是指进口货物的货主。但由进口代理行办理进口时,是委托进口人;把保税区物品出让时,则是收受转让人,进口政府调配物品时,则是申请调配物品部门负责人;其他物品则是收货人即为纳税人,现行关税率分为国定关税率与国际间协定税率,课税标准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完税标准。
进出口分类管理
韩国海关按进出口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汇款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 汇款方式上的出口,是指将出口货款以外汇方式接受后再行出口的外贸方式,特别是通过双方的合同或订货单实现贸易,汇款方式上的进口,是指在货物离岸以前,按照外汇数额、签字交付指定货币等对外支付办法的要求,事先结清货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进口相应货物的贸易方式,一般情况下,单纯汇款方式上的进口,如果在货物通关前360天内将所有货款汇齐,可按常规进口结算方式处理,并且只要取得外汇银行行长的认可即可。
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许可
加工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又分为委托加工贸易和受托加工贸易两种,委托加工贸易和受 托加工贸易是指以交付加工为条件,将要加工的原材料全部或一部分出口给外国贸易商,对方将加工后的产品出口给委托者的贸易方式,委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出口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除再进口手续,其进口认可须由外汇银行行长签批。如果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商品编码(H.S)相同,可以不受出口公告上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在进口有效期内要将加工品进行再进口时,必须从进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再进口申报,并要附有进口许可证副本,受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须要注意,受托加工贸易方式上的出口认可必须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对加工物品的再出口必须在进口通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上出口许可副本。
转口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许可
转口贸易是指以出口为目的,将货物进口后再出口至第三国的贸易方式,转口贸易的进出口许可必须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不允许运进保税区以外的地方;进出口物品的离岸单据,必须通过曾经给予进出口订可的外汇银行行长签发;进出口认可不受进出口公告等规定制约,如果将转口贸易进口货物运进韩国,由外汇银行行长审批。
连带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许可
连带贸易一般是指包括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在内的出口和进口加带进行的贸易往来的总和,由于连带贸易风险很大,若取得连带贸易的认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出口和进口原则上要写在一张合同上;出口要用与连带贸易有关的特殊信用证,只有在特殊赙况下才能用还付保证替代;进出口物品在连带计算上所出现的差价应该按外汇管理的要求进行货款结算。
第三国到岸进口许可
第三国到岸进口是指在国内支付进口货款而在第三国口岸提货。第三国到岸进口的条件上:进口品是得到进口认可的国外器材;获得进出口认可的委托者,将要加工的部分原料从第三国购入后,原封不动地向加工出口产品的国家送交;按境外建设促进法,需要送往施工现场的设备、原材料及器材。另外,韩国政府在商工商设立贸易委员会,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管理,对进口商品的卫生检查也非常严格。
一、进出口船只的报关
英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的船只、飞机等运输工具,必须在海关指定的口岸、机场进出国境,并向海关报关。外籍船只进入沿海12英里领海时,必须遵守英国法律,不得任意开舱倒装货物,倾倒杂物。船只入港后,应驶往指定地点,由海关缉私关员登船查询免疫性,封存剩余船用物品,接受船只和旅客的申报。船长应在船只进口后24小时内向本港海关申报,送交进口货物情况报告(即进口舱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码头值班关员。
二、进口货物的报关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在船长报告送交海关的14天内,向海关报关。报关时应用海关规定的报单格式,详细填报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起运港、标记、件数、货名、税率、价格和应纳关税等,随同其他应交的单证,送海关审核,办理纳税和放物手续。报单正本应由码头值班关员核对放行。进口报单格式有以下三种1、免税报单2、从量税报单 3、从价税报单(须附发票)英国海关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船只抵港后21天内卸清,否则海关将船只扣留直至所载货物全部纳税和放行后方能发给结关证(Certificate of Inward Clearance)作为装运出口货的凭证。现行办法是,进口化物准许卸入经海关特许设立的卸货关道。由码头负责保管。货物逾期未向海关报关将由海关扣留,移交官方仓库,所有费用和损失由货主承担。最近,按照共同体理事会的要求,关税必须在提货前缴纳,可以由银行给进口商以30天的提货信贷,向海关担保在限期内清关税,使进口商能提前取货,这种办法称关税后纳制。
三、空运货物的报关
空运货物的报关手续同船运相似,报关期限为7天。英国海关把重点放在加速收音机运转和加快货物验放上。凡赂海关预交常年押金的进口商,在货物运到后即可向海关查验关员直接交送临时申报单,使货物可以提前放行,纳税手续随后办理。低税货物可在何税货棚登记册(Bonded Shed Register)上登记放行。
英国伦敦希思罗航空港(Heathrow Airport)拥有联接各海关的办事处、航空公司和货运公司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LACES)。这套系统能用于接受申报、审核报单、复核关税和增值税,并在大量报单中选出应予重点查验的货物,根据查验结果计算税款,在各航空公司的终端打印出关税缴款书。每分报单不论运算如何系杂,都能在5秒钟内计算完毕,在1小时内办完一切报关手续。
四、关栈货物的报关
关栈货物必须填写专用报单向海关报关。所以有关栈,不论系公有或私有关栈,均须由海关实地查看,认为适于储存关栈货物,并有适当保证方准设立。货物存栈期一般为3年,货物在存栈时间,不许进行加工,只许进行改换包装、挑选分档,进行与货物的保管或出售有关的操作。关栈货物如货主决定进口内销,应向海关呈送出栈报单,申请进口。由海关审核之后,交申请人纳税出栈,申请人纳税出栈,申请进口的关栈货物,应同时填写栈报单各一份,由特派或驻栈关员查验押送、运往码头。
五、关税缴纳
英国海关对外税则是采用《布鲁塞尔税则分类目录》制定的,共有21部99类和1097个税则号列,用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表明项和目。税率有自主乘率和协定税率,适用优惠关税和差价税。税则中的征税标准既有从价税也有从量税,以从价税为主。工业品中绝大数征从价税,农产品均征从量税,税率以欧洲计算单位表明。
六、关于暂准进口货物的监管
英国是1960年海关合作理事会《关于暂准进口货物公约》的签字国。该公司保证货运车辆和集装箱经过成员国国境时,无须在边境关卡查验。因此,不论所装货物系运来英国或过境往另一成员国,可凭司机交验的暂准进口货物报关手册《ATA Gamet》通过, 无须另办报关手续。
英国海关发布的《关于暂准进口和复出口货物的范围和免税手续的通令》规定,进口商得缴纳押金或出具保证,为货物的应红缴税款提供担保。当上述货物复出口时,保单可以撤销,押金可以发还。复出口的期限定为12个月,并可申请延长,享受暂准进口权利的货物一般为用于工业生产、修理或技术检验的机器、工厂设备、器具等。
有关货运单证的基本常识
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托运单(BOOKINGNOTE)
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ORDER)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RECEIPT)
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OFLADING)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LODINGLIST)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舱单(MANIFEST)
舱单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详细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
货物积载图(CARGOPLAN)
货物积载图是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舱的文件。
提货单(DELIVERY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附:提单种类
已装船提单SHIPPEDORBOARD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FORSHIPPING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DIRECT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MT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班轮提单LINER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PARTY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记名提单STRAIGHT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指示提单ORDER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OFSHIPPER或ORDEROFCONSIGNEE**COMPANY;ORDEROF**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
不记名提单BLANKB/L或OPEN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清洁提单CLEAN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
不清洁提单FOUL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包裹提单PARCLERECEIPT或NON-NEGOTIABLE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
并提单OMNIBUSB/L或COMBINED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
分提单SAPARATE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
过期提单STALE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交换提单SWITCH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
倒签提单ANTE-DATED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ADVANCED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
舱面提单或称甲板货提单ONDECKB/L指货物装载于船舶露天甲板,并注明“甲板上”字样的提单。
货运提单HOUSEB/L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这种提单从技术上和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缺乏提单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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