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于离婚抚养费问题

我爸爸和我妈妈与1993年离婚,我出生于1991年,我爸爸从我满18岁起便不再负担每月300元微薄的生活费,他的理由是判决书上写的是给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但是我现在要读... 我爸爸和我妈妈与1993年离婚,我出生于1991年,我爸爸从我满18岁起便不再负担每月300元微薄的生活费,他的理由是判决书上写的是给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但是我现在要读大学,各种费用繁重,我母亲下岗,请问我能够起诉找他要回所有的抚养费吗?谢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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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tangwei
行业观察员

2011-03-16 · TA获得超过5.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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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我能够起诉找他要回所有的抚养费吗?”:
(1)很遗憾,如果是按法律规定来说,你已经满18周岁、且已经高中毕业考上大学,你父亲确实没有抚养义务了。如果你到法院起诉索要以后的抚养费,不会赢。
(2)但从中国的风俗习惯来说,没有工作的成年子女上学期间,父母一般都会资助费用:如果你想要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就去找他闹,但不要到法院起诉,白搭诉讼费,很难赢,除非是法院调解时他自愿给。

2、其实,最初判决的抚养费,如果日后随着子女的成长或其他原因子女所需费用大幅增加的,你母亲在你未成年前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这会得到法院支持。但现在你已成年,你母亲再起诉也很难赢了。

3、建议:有四个办法,一是找他闹,要到多少算多少,还可以动用亲友(比如你爷爷奶奶叔叔大伯等);二是申请助学贷款,三是努力学习争取奖学金完成学业;四是大学期间找家教等勤工俭学的工作来做。
祝你顺利!
追问
但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规定过尚在就读的仍需给抚养费啊?难道这个东西不算吗?没有法律效力吗?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追答
补充回答:
1、以上解释仍然有效,但是部分条款和其后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冲突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原则,有冲突的条款失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是1993年11月3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7日实施)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另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忻光熙Rf
2011-03-16 · TA获得超过84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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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 这正是目前法律的空白
法律只规定爸爸负担到你高中 但没有强制爸爸负担你的大学学费生活费 除非你爸爸自愿
靠爸爸不大可能了 只有自己来解决 比如勤工俭学 申请助学金
追问
但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规定过尚在就读的仍需给抚养费啊?难道这个东西不算吗?没有法律效力吗?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追答
是有这个规定 但是这个规定已经由更新的司法解释代替了:

见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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