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是湖北省直管县级市。它的上级就直接是湖北省政府,潜江就是湖北的潜江市。
1949年7月以前原为边区县,从1949年7月开始撤销,恢复原县名、县域,江荆潜、天潜沔、天京潜县撤销。潜江县人民政府设于熊口,隶属于湖北省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
1988年5月撤县建市。
1994年10月被列为湖北省直管市,直至今日。
扩展资料
潜江县古为云梦泽一角,历经江水复合冲积和湖水缓慢沉积而逐渐形成。
潜江地域夏、商、周三代属荆州域。
公元前5世纪前后的春秋战国时期,在本县南部的岗后和北部的平原上出现了章华台、竟陵等邑居,其地属于诸侯国中的楚国。
公元前278年(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白起率秦军攻占楚郢都(今江陵西北),东下竟陵,并分别设郡建县,这里成为秦南郢竟陵县辖地。
公元前206年西汉建立,其后在章华台设置了华容县,潜江分属竟陵、华容。
三国时,潜江之地辖于吴国,隶属郡县与汉无异。
晋初分江夏郡置竟陵郡,潜江为竟陵郡之竟陵,南郡之江陵二县地。
隋朝时,潜江东北境属荆州沔阳郡竟陵县,西南境属紫陵县。
唐初省紫陵入江陵县,潜江西南境属江陵府江陵县,东北境属复州竟陵县。
965年(宋乾德三年),升白 伏巡院为县。因境内有河道分流汉水入长江,取“汉出为潜”意,命名潜江。县治设在安远镇(在今下蚌湖附近),隶属于荆湖北路江陵府。
1276年(元世祖至元十三年),改江陵府为上路总管府,后又改为中兴路,均领有潜江,上隶于河南江北行中书省。1293年(至元三十年),因水患县治迁至斗堤,即今治所在。
1368年,明朝建立。此前已改中兴路为荆州府,所以明初潜江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1531年(嘉靖十年)升安陆州为承天府,潜江改属之。
1646年(清顺治三年),改承天府为安陆府;1664年(康熙三年),分湖广为湖北、湖南。潜江属湖北省安陆府。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次年,改府为道,以道为省县之间的行政机构,潜江属鄂北道(后改称襄阳道)。1925年废除道制,遂直辖于省。1932年,在省县之间设行政督察区,潜江属第七区(1934年曾属第六区,后还属)。
本县属水网湖区,民国时期“十年淹九水”,人民除受“三座大山”的压迫之外,还苦于水患。由于距中心城市较远,人民富有革命传统,有利于革命力量的集聚和回旋,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成为革命根据地。
1942年春至1945年秋,为抗日根据地,是鄂豫边区襄南、襄河两行政公置的荆潜、天潜沔、天京潜县抗日民主政府辖地。荆潜县抗日民主政府驻莫家岭,天潜沔县抗日民主政府一度驻总口陶和岭,天京潜县抗日民主政府驻夏家场。
1947年12月至1949年6月,全县为解放区,是江汉区襄南、鄂中两行政专员公署的江荆潜、天潜沔、天京潜县人民民主政府辖地。江荆潜县人民民主政府驻熊口,天京潜县人民民主政府驻夏家场。
1949年7月撤销边区县,恢复原县名、县域,江荆潜、天潜沔、天京潜县撤销。
1988年5月撤县建市。
1994年10月被列为湖北省直管市。
参考资料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网-历史沿革
湖北全省有13个地级行政区,即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03个县级行政区,即39个市辖区、26个县级市、35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其中,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由省直管。
潜江属于湖北省直管市。
潜江市位于东经 112°29′至113°01′,北纬30°04′至30°39′,全市国土面积20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67394公顷。辖15个镇、场、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6个管理区。潜江北枕汉江,南接长江,东邻仙桃通武汉,西接荆州达宜昌。境内有318国道和汉宜高速公路横穿东西,潜监和荆潜两条省道纵贯南北。是江汉平原唯一的路网建设试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密度和通达度居全省前列。内河航运四季畅通,流经北面的汉江,建有2个港口,年吞吐量达300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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