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中,利润表中的“每股收益”怎么计算,怎么填写???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第二章 基本每股收益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第五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
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
第六条 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
(一)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
(二)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四)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二)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三)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扩展资料:
一般的投资者在使用该财务指标时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 通过每股收益指标排序,是用来寻找所谓“绩优股”和“垃圾股”。
二、 横向比较同行业的每股收益来选择龙头企业。
三、 纵向比较个股的每股收益来判断该公司的成长性。
传统的每股收益指标计算公式为:每股收益=期末净利润+期末股份总数
每股收益仅仅代表的是某年每股的收益情况,基本不具备延续性,因此不能够将它单独作为判断公司成长性的指标。我国的上市公司很少分红利,大多数时候是送股,同时为了融资会选择增发和配股或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有这些行为均会改变总股本。
由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总股本发生变化每股收益也会发生相反的变化。这个时候我们再纵向比较每股收益的增长率你会发现,很多公司都没有很高的增长率,甚至是负增长。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填写=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股本数
扩展资料:
一、在进行投资时,一般投资者使用每股收益率指标有以上几种方式:
1、通过每股收益指标排序,是用来初步寻找一些收益率相对较高的股票,标定出所谓的“绩优股”和“垃圾股”;
2、通过横向比较同行业的每股收益来筛选出其中的龙头企业;
3、纵向比较个股的每股收益来判断该公司的成长性。
二、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下列信息。
2、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3、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填写=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股本数
扩展资料:
一、在进行投资时,一般投资者使用每股收益率指标有以上几种方式:
1、通过每股收益指标排序,是用来初步寻找一些收益率相对较高的股票,标定出所谓的“绩优股”和“垃圾股”;
2、通过横向比较同行业的每股收益来筛选出其中的龙头企业;
3、纵向比较个股的每股收益来判断该公司的成长性。
二、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下列信息。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2、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3、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2019-10-24 · 东奥会计在线,成就精彩会计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