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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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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狗的命运
  巴胥臣
  题记:其实,现实中哀号的不止是它自己
  周日,晴。
  前所未有的好天气,漫长的星辉,交织成一片,只有那冷清的月,孤单单的,无人相伴。低头走在这条远离了闹市的僻静小路上。脚下,支离破碎的斑驳树影无奈地向后退去。在这里,我也许是第一次遇见了你,在这偌大城市的一角。不由自主地扭过头来,找寻那嬉笑声的源头,恍然看到了从黑暗中逃出的你,那一双眼中,又燃起了来两簇火苗,似乎是一种乞求,那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们追了上来,石子、砖头落在地上,弹到墙上,发出几声空荡荡的回音。
  你仓惶地躲闪着,乞求得到一些庇护,而我只是冷眼旁观,最后,你失望了,悲凄地嚎叫了一声,狼狈地逃了,那孩童们又开始了新的追捕。四周空荡荡地,月孤单单地,怅然若失,再也没了走下去的念头。
  周二,微冷。
  又冷了些,许多的店铺也都早早打烊了,月亮才露出头,略略地显出一圈圈白。前晚的一幕幕都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希望今晚可别再遇上。
  可偏偏前面又传来了那梦寐一般的笑闹声,我连忙转过身,“吱—”身后刺耳的刹车声划落天际,惊醒了沉睡的星宿。赶快扭过头,是你,怎么又是你?惊栗地蜷伏在一辆电动车前,半天,才微睁开眼,讨好地向车主摇摇尾巴,那车主从车上蹦下来,绕着车子走了好几圈,恶狠狠地走向你,你连忙站起来,向他迎去,尾巴在皎洁的月光下摇成了一朵怒放的鲜花。
  飞起一脚,来不及躲闪,已被踢到了马路中央,又是一声长长的呜咽。车主忿忿地啐了一口,骑上车子,绝尘而去,又一辆汽车横冲直撞而来,径直碾过,“呜—”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使人毛骨涑然,“哈哈哈!”那在行人群中突然爆发出的大笑是那么尖锐、刺耳,惊飞了几只倒栖在树上的蝙蝠,如海水般,没过了那声哀呜。那轮月也越发的无助孤单起来……
  周四,雨。
  不只为什么,从此不敢在夜间行走,特别是那样的月夜。妈妈购物回来后说,这阵子总有一只狗孤魂野鬼般地四处游荡,跛着一条腿,马路上有了一滩来历不明的血迹,半夜,总会听到声声长嚎,淋浴着月光,如泣如诉。
  我一下子想起,那会不会是你……

  “莎莎,周六有没有空?”阿洁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拿着一包“幸福海苔”往嘴里塞,整个人慵懒地摊在沙发上,肆无忌惮地往外扔电话费。“什么?莎莎,不会连你也抛弃我吧?!算了,拜拜!”阿洁眼睛里的光芒暗了下来,失望地放下话筒,这个周六贩贩贩怎么办?她在心里说。
  阿洁,一个18岁的女孩,从小就爱吃幸福海苔,而且是原味的。她的家庭属于绝对美满的那种,爸爸是某知名公司经理,妈妈开了一家公司,收入颇丰,而阿洁从小就异常聪明,成绩优异,高考考上了北京大学。可阿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幸不幸福,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从他们家被旁人无形地定为模范家庭开始,幸福就不再是原味。
  阿洁望着眼前一大堆的行李,平时思路清晰的大脑突然变得混乱起来。爸爸妈妈已经有三年没有好好陪过她了,周六也不例外。阿洁翻着日历,眼睛直直地盯着全家福,“他们根本不爱我,周洁,你不要再妄想了!”阿洁大大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晶莹的东西,是泪吗?应该吧。
  “叮铃铃!”刺耳的的电话铃声把阿洁从感伤中拉了回来。“喂,阿洁,我是妈妈,周六贩贩贩”“行行行,我知道了。我一个人拎得动。就这样了。再见!”“砰”的一声,阿洁把电话挂了。转身瞬间,阿洁的泪流了下来,她努力想听妈妈讲下去,可是她实在没有勇气!
  转眼到了周六。
  阿洁左右手各拎一个大包,还拖了一个行李箱。她却不觉得重,反而,心里却很沉重。到了火车站了。这是一个悲剧吧。最出人意料的是,阿洁没有带幸福海苔,她想,幸福,对她来说早已淡了,也许这一辈子她都注定不能受到幸福女神的眷顾。“阿洁!阿洁!”好像很熟悉贩贩贩是爸爸妈妈!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甚至不敢回头看,怕是又空欢喜一场,直到一只宽大和一只细洁的双手勾住了她的脖子,她才哭着叫了一声:“爸爸,妈妈!”她的泪水决堤而出,是感动的泪,更是幸福的泪。“你看,我们给你带来了什么?”“幸福海苔!”“我知道你没它不行,所以给你带来了!”阿洁紧紧捏着原味幸福海苔,大喊了一句:“谢谢!我爱你们!”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自己的幸福永远都是原味,永远贩贩贩
  原味的幸福不是长长久久地欢聚,而是一刹那爱的洋溢。

  产品名称:颜红(这个名字可真够土的,不过倒过来就是“红颜”,所以同学“红颜红颜”地叫,以至于考试时她差点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红颜”!为了叙述方便,下文就用“红颜”这个名字写了)
  生产日期:6月1日(是双子座兼儿童节。有时红颜在想,再过个几年,别人已经不过儿童节了,而她可以不停地过自己的生日兼儿童节,直到老得头发都白了,说话都说不动了,还能过儿童节,肯定很有意思!)
  生产者:颜严、柳红
  功能:粉碎老爸老妈的一部分金矿,同时让老爸老妈不停地制造金矿,当然,是为了让红颜过得开开心心,舒舒服服,最重要的一点,她,是他们的女儿。
  产品说实话,一开始红颜真的很讨厌自己的名字,颜红颜红,昵称就是小红,这让她想到裹着红头巾,挎着竹篮的乡村妹,俗得很,抑或是那种只会叽叽喳喳的一二年级小姑娘,幼稚得很。直到有一天——其实也就是她进入中学的第一天——一个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人,对着她的名字研究了半天,最终,得出一个结论——颜红,红颜也。就打那一刻起,颜红红颜真的对那个姓高名诗诗的女生感激涕零,不仅后来和她成了死党,就连毕业后也形影不离,你说奇不奇!红颜想,也许,这就叫缘分吧。
  红颜在班里绝对是少她一个不少,多她一个不多的女孩,考试成绩始终是半瓶水,在认真的边缘徘徊,像大型的考试吗,到考试前夕就恶补,年级也能混个二三十名吧。还好她老爸老妈对成绩这种东西不是很重视,最多只是要求她尽力就行了。每当高诗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对她“哭诉”周六周日,暑假寒假有多少多少补习班时,就轮到红颜拍拍她肩膀,故作深沉地对她说:“唉,听天由命吧!”“唉,你不会了解我的痛的!”看着高诗诗痛苦的样子,红颜很迷茫,也许,只能暗自庆幸自己摊上了一对好爹娘吧。
  说起红颜的家,真的好“老”,颜严叫柳红“老婆”,柳红叫颜严“老公”,嘿,这个红颜也不缓和缓和家里的“老气”,索性“一老再老”,配合着叫颜严“老爸”,叫柳红“老妈”。悲哀!虽然这个家“老”了一点,但这不影响红颜对他们的爱,以及老爸老妈对红颜的爱。红颜她老爸是做编剧的,老妈做作家,以红颜的理解,不管是编剧还是作家,反正都是坐在家里赚钱的呗!照道理,老爸老妈都是搞文学的人,生出来的女儿也应该是文邹邹的,可红颜就是木鱼脑袋不开窍,写出来的东西除了让座就是蛋炒饭,除了蛋炒饭就是骑自行车,总之,不堪入目!老爸颜严时常“痛心疾首”地对她说:“唉,红颜啊,在这么浓郁的家庭文学氛围的熏陶下,你怎么还是贩贩贩唉!”老爸说话总是一套一套的,弄得红颜都背出来了,每次听训都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还好老妈不是这样,不然红颜会疯的!
  产品禁忌:千万别在本产品面前说“红颜多薄命”之类的话!不然,后果就是贩贩不堪设想!

  原本以为,这个世上,只有我自己相信我曾见到过阳光,这样的够了。
  巨趴在我的画纸上,懒洋洋地,他说他就喜欢这样,眯缝着眼睛看着从窗口射进来的阳光。他又说,我的画纸上有一种好闻、洁净的味道——一种只属于阳光的味道。
  于是,我好奇地问:“巨,你说阳光是什么颜色的?”
  巨有意考我:“你猜猜。”
  “是金色,金色的,对吧?”我颇为沾沾自喜,谁也不知道,我亲眼见到过这东西。
  “阿金,你怎么,怎么知道的?”巨的话儿在打颤,这家伙,一兴奋就是这样。正当我准备眉飞色舞大侃一番后,巨却叹了一口气,像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头似的。我一时语塞,又陷入了僵持,巨的叹气不是莫名其妙。
  巨是一只明眼的蚂蚁,这样说来有些废话,谁知道蚂蚁会不会瞎眼呢?巨在那些巨所谓的”坏小孩“的手眼夹击下大战了七七四十九回合逃后余生。一开始,他管自己叫英雄,后来又觉得太空泛了。大概是跑到我这儿的第二个早晨,他冲我抱怨:
  “上帝真不公平,为什么把蚂蚁塑造得那么小呢?你说啊,阿金,如果你没见过蚂蚁,你会认为那是一种很大的动物吗?”
  “会比太阳大吗?”
  我是很认真地问他。
  “哪儿跟哪儿,阿金,你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巨的口气不掩失落。可怜的巨,每每陷入这个苦恼时,却要忍不住幻想一下,可是他却永远不知道太阳有多大。
  我想说,巨,你的愿望永远不可能实现,却不忍心巨在我看不见的情况下暗自伤心。“我的愿望是看到阳光。”我相信我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半晌,我在心里又补充说,”我一定会看到阳光的。”
  空气中飘浮着巨忧愁的苦笑,还有凝滞的,带有同病相怜的目光吧。也许,瞎子的眼睛是瞎了,可是心却是明亮的。
  我一直忘我地画着阳光,在那个窗台边。一片嘈杂声惊扰了我的安静,巨说的坏小孩们来了。不过,我不觉得他们是坏小孩,能看到阳光的都是好孩子——阳光是多么美好的事物啊。
  马上有人问我:“你在干什么啊?”
  我笑笑,刚想拿起画笔,却不知被他们中间的谁拿走了。巨说,那支画笔能画出阳光般的颜色,怪不得我握着它觉得暖暖的呢。
  “我在画阳光!”
  我嘴角的弧度骄傲地保持着,有人一下子“哈”了出来。接着,一阵冷笑,不知是谁,抓着我的手,在上面放了什么东西。
  啊——巨,它一定是被发现了,它费劲地在我手心里翻滚,喉咙里发出难受的咳嗽。是啊,如果他长到比太阳还要大,就不用被欺负了。
  “哎,小瞎子,这就是阳光”
  戏谑的口气,一个男孩的声音。可怜的巨在我手心里咒骂着他,也许是因为盲孩的缘故吧,我竟能和一只蚂蚁正常沟通。过了一会儿,他们大概是走了。哎,明眼的孩子总是这样,不过,我依然相信他们是美好的孩子,没有坏心眼。
  谁知,一切迅疾令我无法想象,包括那如雪纷纷的碎纸。
  那天的巨不知为了什么事,像是已经变成了比太阳还要大的生灵。“阿金……这是你画的吗?”巨的话儿又打颤了。
  呵——笨笨的巨,当然是我画的喽,谁会教我这小瞎子画阳光啊?
  “你画得真像耶”这是巨的感叹吗?我正感觉他跨过我手臂上的绒毛,好像是隔着千山万水,步子磕磕绊绊,前一步还没站稳,后一步就迈出去了。巨在激动我画得好吗?
  “这真的是你画的吗?”
  巨的声音一次次在我耳边回旋,拉长又截短,我竟被弄得不真实起来,舔了一下发干的嘴唇,不知道说什么好。不等我思索,那群孩子像是风风火火地进来了。一个孩子立马叫起来:“快看,阳光跑到他的纸上去了。”声音未落,又被另一个声音抵住了:“笨蛋,这不是阳光。”听得出,他就是那个曾嘲弄过我的男生。
  男生的脚步威胁着我的神经,无法预料,他几秒钟之后将会有怎样的举动。我下意识地压住我的画纸,嘴唇紧闭,可——天有不测风云,顷刻,那团压在我臂弯下暖暖的东西不见了。是谁?是哪双手把他拿走了?我的呼吸急促起来,且不均匀。
  “不好,阿金!”是巨在一旁惊叫。
  顿时,“刺啦刺啦”的声音划破了空气,轻轻悠悠地,或许是零碎的小块儿,有几片划破了我原本淡定寂静的脸。
  窗外分明有那种叫阳光的东西射进来。巨,你在哪儿?巨,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巨,你告诉我,是我的阳光碎了吗?
  那群坏蛋终于走了。巨傍着我冰冷的指尖一言不发。在那时,我觉得我整个人都被撕碎了,化作精巧的蝶,空灵而又凄伤地拍着翅膀。
  “阿金——”巨艰难地叫出了声。
  我的泪落下来,会打湿那些静静飞落的碎片吧。忽然地,泪水仿佛淡却了在眼前横旦的黑色,我能看到,我的泪融化在阳光里,也有阳光的温度。
  “巨,你知道我唯一认识的是什么颜色吗?”
  我苦笑着:“是黑色,黑色侵占了我的世界。”
  “不是啊,阿金,你不是知道阳光的颜色吗?是金色,难道你忘了?金色是你的名字!”
  巨的口气像极力辩解什么。
  ……
  泪竭,梦却醒了。
  一个梦,一个梦吗?回答我的只有阳光——真实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还有一张被口水弄湿的画纸。
  我冲着阳光微笑,尽管谁都不知道,巨和阿金在另一个世界与它邂逅。
  只是,那个只属于阿金的梦,却被揉碎了。

  有时候,糖吃起来,未必是甜的!
  ——题记
  家——无奈
  她是家中的长女,因为父母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没有消退,从而导致她家已是拥有六姐妹的严重性超生家庭,面临着她母亲那带着落后思想而每日增大的肚皮,她的思想里只有——那个是男生。
  她家并不贫穷,住着商品房,但因为超生的原因,付出天价般的罚款……她父母卖车又卖房,落迫到要去每月对于他们已是沉重负担的600元仅有40平方的出租房。生活的压力,加剧了她父母对于金钱的需求量,不用的尽量不买,能省的尽量节俭。无疑,她父母的决定,会落在她作为长女的身上……
  校——等待
  学生会主要干部,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的她,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她节俭,使她成为了学校的环保大使;她勤奋,使她的名字总能出现在光荣榜前列;她热心,使她的人缘好,与同学相处融洽。她喜欢学校的生活方式,轻松。但她却总是在最放松的时候,想起家中母亲能否独自照顾好她的妹妹,想着立足在社会上的父亲能否安全工作,顺利回家。
  常常想起这些,使她脸上常常浮起的,不是学校中的快乐,而是忧心忡忡。同学们看见平时的开心果不再有以前的笑声,老师们看见平时的好问女不再有以前的辫子,便都想问问是什么事困扰着她,而她,家中迫使她不能说出实话,学校里的一切,她的思想控制着她说不想被污染,然而她,选择用苦笑来面对着那些全因出于关心她的老师和同学们的问候,长大就好,她经常说这句话,或许,那是真的吧……
  家——逼迫
  果真,那些不好的一切,都在同一时间降临在她身上了。
  放学后的她,看见父亲额头上的皱纹,像似乎一日之内增加了许多,而母亲那曾经对每日充满憧憬的眼睛,换做了浮肿而又通红。原来,父母亲为了她的学业问题,争吵的许久,可最终的结果,不意外,就是让她退学。
  她没有哭,也没有说话,只是走近她那她最亲爱的母亲前,拥抱的,她母亲眼眶中的眼泪,像泉水般涌出……
  校——离开
  第二天,同学们照样像往常那样早早起床去到课室进行早读,也像往常那样书声朗朗,只是,课室的一角里的一个座位空了出来而已……过了早读后,同学们也便知道了她退学了,但没有人知道是怎么的一回事,各种说法也在一时之间传出,生病,出国,移民,休学……唯一就是没有说她是被生活逼的。
  一年后的她,回到了学校,那些昔日曾经同窗的伙伴,已经上了初三,她今次回来学校,背后背着一个小孩,是个男孩,而她手上拿着一大袋东西,看见了以前的同学,也便打开了那个被刺眼的阳光照的别样通红的袋子,拿出一个印有喜字包装袋的糖果,放在我们的手上,每个人都有。她说,她妈妈开始工作了,爸爸也当上了馆长,很快她就可以重新上学了,而这颗糖,是因为弟弟满月才派的。我想她等这颗糖,也等了很多年了吧,可糖迟迟不来,导致她的肩上,多了一个不应该是她所承担的负担。真的可以吗,真的可以重新上学吗?还是,那只是个寄托在远方的一个愿望……
  我打开手,看了看她那颜脸上所忽隐忽现的辛苦,我拆开糖的包装袋,把那颗红色的糖放入口中,为什么,我吃不出甜味……

  一块橡皮
  一块橡皮,它静静地、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桌上。我刚刚用它的一角擦掉了本子上铅笔描绘的图画。它不再干净了,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黑色的一角就像它张大的嘴巴,它在向我无声地哭诉。这不禁令我想起了豆——一个曾经是我童年时的伙伴,她也曾这样向我哭泣过。
  豆以前就住在我家隔壁,我们从小就认识,我们两家的阳台只隔了一米多远。早上,谁先起来,跑到阳台的窗户前,向对面大喊一声:“懒猪起床啦!”就能看到另一个穿着睡衣揉着眼睛光着脚丫“啪嗒啪嗒”地跑过来含糊不清地嘟嚷上几句,然后上学路上互相交流着夜晚如何与周公相会,再一边吃吃地笑。
  我和豆不在同一个班,但我们的感情却从来没有因此而淡薄,每天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写作业,有时还一起吃饭,无论是亲人还是同学都说我们形影不离像连体姐妹。
  豆很爱笑,她笑起来时嘴角边会有两个可爱的酒窝,和她在一起,我也会被她灿烂的笑容所感染,情不自禁地挂上笑脸。
  只是我们幼小的心灵却又都是那样敏感脆弱,禁不住风雨的折磨。
  那天早晨,我们还有说有笑地一同去上学。傍晚,豆在我家,和我一起写作业,那时我们还用铅笔,橡皮是必不可少的。几天前我刚刚央求妈妈给我买了一块淡黄色的橡皮,橡皮中间有一部分是镂空的,中间装了一个小铃铛擦作业本上的字时,“叮当叮当”的声响很是引人注目。豆常常拿起我的橡皮赞叹,羡慕:“好好看的橡皮!嗯,又很好玩,我也让我妈帮我买。”
  可是这天我打开笔袋准备取出橡皮,谁料翻了好几遍就是看不到那抹黄色的影子,正巧豆拿起自己的橡皮。我想再找吧,把作业先写完。将豆的橡皮拿在手上,我突然觉得很是熟悉,那也是中间装有铃铛的淡黄色橡皮,我翻来覆去地看,越看越像我丢失的那块。
  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豆偷了我的橡皮!”没错,应该就是她!不喑世事的我一口咬定就是豆拿走了我的橡皮。
  “豆,你是不是拿了我的橡皮!”我用生硬的语气问她。她抬起头,眨着大眼睛,满脸疑惑地看着我:“什么?这是我妈妈帮我刚买的呀。”
  我的无名火一下子冒了出来:“我一直和你在一起写作业,那我的橡皮哪儿去了?”
  豆怯怯地说:“我,我真不知道,我只是看你的橡皮好看,才让妈妈买了一块给我,我没有拿你的橡皮,……没有……没有!”豆急了,竟大声地哭了起来。妈妈正在炒菜,闻声跑过来,我指着豆对妈妈不满地说:“豆拿了我的橡皮,她不承认!”妈妈叫来了豆的家长。
  豆的妈妈说,那橡皮是她买给豆的。可当时脾气暴躁,心眼又小的我怎容解释?我不依地哭闹起来:“反正就是她拿了我的橡皮,就是她嘛!还我橡皮,快还我橡皮!”
  豆被她妈妈带走了,走之前,她回头望了我一眼,嘴巴张了张,似乎想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口。豆哭得很厉害,满脸满手的泪水。
  好几天过去了,我每次看到豆,依旧是气鼓鼓的样子,有时碰面,我都侧身走开,理都不理豆。
  又过了几天,我的气消了些,同学帮我在桌缝里找到了我的橡皮,我才知道自己错怪了豆。
  那快橡皮脏脏的,就像那时流着泪委屈的豆,满脸的泪痕。
  只是年少的我们又是多么倔强,为了面子,我不愿再向豆道歉。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再回到从前,和以前那样和好如初了。
  长大了一些,感到自己是那么不可理喻,然而豆却搬家了,我和她也失去了联系,我再也找不到向她道歉的机会了。
  如今,再一次看到这样的一块橡皮,我不禁想起了那个曾经是我的好伙伴的女孩——豆。

  懒惰的朝阳还未露出惺忪的睡眼,整个城市处于昏睡之中。惟有城郊的菜场,渐渐苏醒……
  老王斜倚床沿,叼着劣质香烟,眉头紧蹙,叹息不止。寂寞的烟雾萦绕周身,仿佛多年的老友般安抚着他。地上掉落的烟蒂,还为熄灭。
  “这月底,儿子要带多少钱去?”
  “大概500吧。”
  “怎么这么多?”
  “我也问过他,他还气愤着呢,说老师说除去生活费,还得另外交200,至于是交的什么费老师就不告诉了。”
  老王不语,眉头又往里深了一层。这些日子,生意不见起色,一直亏本,管委会来催房租,儿子学校又要交钱,还有自己腰部一直犯病,这可怎么办?
  他颤颤巍巍地从抽屉里层摸出一直舍不得拿出来的钱,一遍,二遍,三遍地数着,哎,再数也只能是这么多啊。他摸了摸口袋,里边只有30块钱。
  老伴也摸摸荷包,拿出了唯一的一点钱给了老王,总算凑够了。
  老王望望窗外,朝阳终于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她温暖的光泽洒向城市的各个角落,却惟独遗忘了菜场。菜场里永远那么潮湿,那么阴暗。
  老王点亮了昏暗的白炽灯,开始一天的忙碌。老伴在一旁打下手。生火,洗菜,放调料……一切具备,只欠顾客。
  可是却迟迟不见有人朝自己的摊点瞥一眼。老王越来越绝望。
  “老王啊,咱店这墙都破得不成样子了——对了,自来水管也破了,管委会怎么还不来修啊,你到底跟他们说了没啊?”
  “我说了,可他们说,要修就得自己掏钱,否则,你就搬出去,我这还有别人会来!”
  “他们这些人就会欺负我们穷人!哼,前几天,小李的水管也破了,人家还没开口,那些管委会的就屁颠屁颠地跑去给修好了,还不是因为人家小李后面有个当官的亲戚!”
  “嘿,没办法啊,咱们没钱没势。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儿子抚养成人,等儿子考出去后,咱们的重担也算放下了。”
  “是啊,你一定得督促儿子好好学习,免得他以后沦落成我们这样。”
  嗯。老王点燃一枝香烟,佝偻着坐在板凳上,他望望外面的阳光,内心顿生希望。一切都会好的,老王想。

  伊晓云很疲惫地将一大箱书拖上楼,手痛得发胀,她一路安慰着自己,现在总算能解脱了,用不着天天看着父母吵架,用不着天天听到碗筷咣当咣当被暴怒的父亲摔在地上的声音,即使再无助,又怎么样,不是都习惯了吗?
  以为我会哭吗?伊晓云甩下周围人们同情的目光,很随意地甩甩刘海,脸上甚至浮上了一丝微笑,伊晓云,她真的很坚强,而且倔强。
  这个新家打理得很精致,就好像是一间伊晓云做梦时无数次幻想过的房子。她打扮得很时尚,也很得体,一袭黑色印花的连衣裙,衬得她白晰高挑,
  牵着儿子的手站在门口,父亲也笑眯眯地立于一旁,伊晓云讷讷地站着,她像个多余的人。
  “晓云,过来,进来呀!”声音软软的。
  “晓云,干什么呢?妈妈在叫你呢!”父亲冲着她说,“哼,妈妈,我只有一个妈妈,她是我什么人?”伊晓云愤愤地想。
  “晓云!”她又亲切地叫着,跨出门拿过晓云手中的箱子,不由自主地伊晓云跟了进来,在父亲和弟弟间坐下。一下午的时间,连同晚餐,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晚上,她带晓云进了一个漂亮小巧的房间,絮絮叨叨地讲着,只是晓云闷闷的,侧着脸,躺在床上,连一个笑容也不给。
  第二天,迷迷糊糊地醒来时,感到浑身滚烫,啊,又发烧了!晓云心里一惊,这才发现她也坐在床沿,更是一脸的惊慌失措,“完了,完了。”晓云的心“咚咚”直跳,不安地转了个身,“妈妈,你别坐在那了,再不走,我上学要迟到了。”她那宝贝儿子大声地喊着,“快走吧!我……呀,上学?!这怎么办呢?”想着,硬撑着,要起床,被她一把按住了,“爸爸上班了,你发烧了。”又听她转头喊道:“乖,今天自己去上学,妈妈要送你姐姐去医院。路上小心些。”
  “晓云,妈妈先替你去倒杯水。”又是妈妈,不知不觉,泪水溢满了眼眶,晓云轻轻地拭去了,脸上浮现了一丝笑容。
  哦,这是含泪的微笑,完美的眼泪。

  —闯入魔法城堡
  我叫丽莎,是四个人中最小的。老三叫丽可,(是朱艺茹)。老二叫丽珊,(是廉开伟)。老大叫丽娜,(是杨淑丹)。
  我们四人是姐妹,住在同一个家里,都有音乐天分。称呼一般都喊名字叫人,就叫姐姐或妹妹。
  “喂!妹妹们,快一点,晚会就要迟到了!”丽娜说。
  “好了我们准备好了”我说。“出发吧!”丽娜说。
  “let'sgo!”。
  我们登上舞台,我弹起钢琴,丽娜唱起歌,丽珊弹起吉他,丽可敲起鼓。
  台下的人又唱又笑。我看在台下这群人中有一位身穿黑色衣服的女巫,她鬼鬼崇崇,不知在搞什么鬼。我收回心思,弹完曲字。我们一鞠躬,转眼下台。
  “姐姐们!嘘,看见那个女巫了吗!”
  我指着那个女巫问。
  “我看见了,她鬼鬼崇崇地干什么?”丽珊说。
  “要不要跟踪她?”丽可说。
  “过去看看!”丽娜说......
  我们悄悄地跟了过去,只见她转身捡了一个东西就跑了,我们紧追不舍,她钻进了一扇门里,我们也跟着进去,里面有一些田鼠,坏鸟,这些都是她变的。
  原来,这里就是魔法城堡,她一拍手,整个房间变得金光灿烂。
  她真坏她,把所有的人都变成了动物,还有,魔法城堡的王后变得很好可爱,她变成了一只小白兔,丽可把她装进口袋,没想到我们被女巫发现了,她念着咒语,我们眼前一闪,就进了一个白色的世界。
  这里一片洁白,有点凉,我们四人紧紧地挨在一起,手拉手。走啊走,这里什么东西也没有,也没有出口。突然,从我们面前闪过一双眼睛,“哈哈哈哈,你们逃不掉了!”只听一个鬼叫声。
  “完了,快跑!丽娜说。于是,我们跑进一个黑洞洞的地方......
土豆女生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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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与《三国志》相比,《三国演义》变得艺术性更强了。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来点评一下这部66万字的名著。

一、真实与虚构

演义与正史的最大区别就是,演义不是全部真实的,演义是小说。人人都说《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的确是这样。但是虚构,使用艺术的手法进行虚构,而不是随便那段史实就可以拿来虚构的。比如,关公温酒斩华雄,史书上并没有写这件事。又如,关于单刀赴会见鲁肃,史书上写的是鲁肃单刀赴会见关羽。类似的例子当然是数不胜数。读过之后,稍做分析,可知这些虚构的情节,大部分是为小说描述的一个个人物作铺垫的。因为,如果仅仅是象正史中所说的塑造真实的人物,有些人物就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观相违背了。而且,作者在虚构的同时,还注意到了情节的合理性、连贯性,而不是生硬的去虚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过之后,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总之,作者在这方面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而且这些情节也表现了作者的一部分主观愿望。

二、神化与丑化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并不完全是真实人物,而是正史经过加工后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被神化的人物和被丑化的人物。

被神化的人物的典型代表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了。诸葛亮被神化的地方是“未卜先知”,关羽被神化的地方则是“忠”“义”。下面,我想简单比较一下作者为什么着重的神化这两个人。

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朱熹,认为三国之中蜀汉是正统。而朱熹以前的观点,从陈寿开始大部分都是以曹魏为正统。自朱熹之后,君王、大臣、百姓也开始接受朱熹的观点,原因就是这种观点是符合儒家思想,并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的。罗贯中也是同意朱熹的观点的。所以他神化的人物大多是忠于“汉室”的。这其中,作者又把诸葛亮写成了“智”的化身,把关羽写成了“忠”“义”的化身。这也就是为什么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道光年间的统治者曾给关羽长达三十余字的谥号了。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人物与线索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郃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四、封建与王道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三国演义》中描写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中,是一个看问题比较敏锐、处事比较有胆识谋略、能随机应变的人。然而,他之所以具有这些优势,就是因为它重视实践。如,在曹操攻占荆州,领兵南下时,诸葛亮曾向孙权分析当时形势,预计到曹操必败,正是因为诸葛亮在战争之前就已经对敌我双方的优势和弱点作了比较的缘故。又如,诸葛亮敢于使“空城计”,就是因为他对敌我将领的情况作了分析,料知司马懿了解自己“生平谨慎,必不弄险”,从而利用司马懿对自己长期形成的认识,采用了十分“弄险”的疑兵之计,解除了危机。然而,在更多的章节中,作者却把诸葛亮写成了“先知先觉”的人物。如,诸葛亮的几次“夜观天相”,几次“锦囊妙计”。而在“七星坛祭风”,更是荒诞不经的描写。类似的问题,还可以在“巧布八阵图”“班师祭泸水”“五丈原禳星”“定军山显圣”中看到。

关羽也是《三国演义》中着力描写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关羽也从《三国志》中的一名与赵云、黄忠地位相同的武将,变成了《三国演义》中勇猛忠义的大英雄。《三国演义》如此美化关羽,完全是为了提倡封建的“忠”“义”思想。《三国演义》后,关羽就成为完全符合封建统治阶级理想的人物,关羽在民间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广。明、清的统治者曾经几次封其为“大帝”,到处为其立庙。这就清楚的说明,通过关羽鼓吹“忠”“义”的这种描写,是多么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

此外,也是为了提倡为封建主子卖命,《三国演义》还塑造了一系列所谓“忠臣”形象,如董承、王子服、吉平等等,他们为了尽忠汉献帝诛除“国贼”曹操,“虽灭九族,亦无后悔”。作者把这些人吹捧为流芳千古的模范人物。此外,写姜维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孝道”,写孙夫人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节烈”。由此可知,《三国演义》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贯穿了作者的社会政治观点的。

五、诗词与歌赋

《三国演义》的另一大成功便是引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虽然数量比《红楼梦》中要少,但是其中不乏精品之作。一部分诗词是为了表达情感而引入的,另一部分则是出现在人物的吟唱中或笔下。如,“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第三十七回),此乃文中诸葛亮所作。又如,“曹操奸雄不可当,一时诡计中周郎……”(第四十五回),此乃后人叹曹操中计误杀蔡瑁、张允之事。篇头词“临江仙”,气势磅礴,让读者感到一股浩然之气;读过之后,更有一种意犹未尽、引人入胜的感觉。篇尾诗“古风”,则把三国一个世纪的兴衰成败、长达66万字的文字概括成仅300余字的长篇叙事诗。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却像一片押韵的后记一般,带领读者重温三国风云。其最后几句,更是引发了作者对历史的思考与认识:“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留给读者无限的遐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仅次于《红楼梦》的精品小说。虽然其中有些思想值得我们去探讨,但是它留给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篇二: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有。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 ,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 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篇三: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闲来无事,捧起一卷《三国演义》,阅读之余被描写的已经很熟悉的情节再次吸引,决定重温那一段脍炙人口的风云故事。数天之后感慨颇深,记录下来,也算是收获。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下面我最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214和217年连续下了三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
最值得我欣赏,是他那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篇四:
《三国演义》一书,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篇五:
《三国演义》读后感
在短短的寒假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
这部书内容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国纷争的故事。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为止。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在书中,我知道了有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也有像董卓一样恶贯满盈的人,更有像周瑜一样小心眼的人。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了他。他能利用自然环境及气候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度惜才的人,曾经七次生擒孟获,而每次都因孟获不服而放走他,直到第七次才使孟获心服口服而最终投靠了诸葛亮
在书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是《草船借箭》。由于诸葛亮聪明博学,用兵如神,这便使周瑜非常的嫉妒,心怀诡计,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借口害他,于是对诸葛亮说在水上打仗最好的兵器是箭,这当时没有造箭的条件下却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弓箭,如果完不成就要严惩。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他的智慧和学识,在三天内向曹操“借”了十万余支箭¬¬,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

篇六: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篇七: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100个英雄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降汉。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我认为都不如孔明,但是他们都对刘备忠心耿耿。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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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q123777
20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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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已在小小说网上去找,那里有好多励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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