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一年考两次。一般情况下,上半年笔试时间为三月,面试时间为五月;下半年笔试时间为十一月,面试时间为次年一月。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教师法》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教师资格证每年2次,都在每年3月、11月。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定)。
申报要求: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
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考试
2022-06-20 广告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定),教材由自考办供应。
教学技能测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后公布。
教学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或上课、面试。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允许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但在申请参加教学技能测试时,应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日程安排:
1、幼儿园:上午9点至11点,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101);下午13点至15点,考试科目为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2、小学:上午9点至11点,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201);下午13点至15点,考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职类:上午9点至11点,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 (301);下午13点至15点,考试科目为教育知识与能力(302)。下午16点至18点,考试科目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以及中职文化课)。
教师资格考试一年考两次。一般情况下,上半年笔试时间为三月,面试时间为五月;下半年笔试时间为十一月,面试时间为次年一月。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教师法》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考试方式: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 20 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