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辞职手续没有办完,可以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现在正在休假,而且我已经提出了辞职申请,但是单位要求我付违约金,我想在此期间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能解释一下吗?谢谢... 我现在正在休假,而且我已经提出了辞职申请,但是单位要求我付违约金,我想在此期间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如果可以的话,能解释一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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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许延庆
法律答主

2022-01-26 · 资深律师谈生活中的法律,生意中的法律。
北京律师许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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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手续没办完,不可以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办理完辞职说明和原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没有结束,所以原公司是有告你要求赔偿的。
法律分析
认定用人单位承担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应符合的条件是:存在招用的事实,而不论用人单位招用时的心态是故意还是过失,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了能够计算的经济损失,原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直接关系。原用人单位可以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赔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的任何一方也都有义务向原用人单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义务。如果一方对原用人单位的全部损失赔偿之后,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其应当承担的原用人单位的损失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相关法条规定执行。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孔业莹
2025-08-08 广告
在131+年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等。在民事领域,对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刑事辩...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孔业莹提供
苍洱白子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7-09-19 · 热爱苍山洱海,分享大理风光
苍洱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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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TA提问 私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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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与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购买社保的,那么必须先与原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拿到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社保社保手册、员工档案。你才能与新公司签合同,办理社保继结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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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htdroit
2007-04-11 · TA获得超过27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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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你和 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 ,只是在违约金的支付方面存在争议,这不影响你再次找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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