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回芜湖鸠江区开个小模具厂政府有什么可以帮助的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创业富民优惠扶持政策
一、小额担保贷款
城乡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和通过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最高贴息额度分别可达10万元、50万元、600万元。
申请程序:
模式一:属地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受理申请→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区人社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模式二:属地邮储银行各支行受理申请→区人社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邮储银行芜湖分行发放贷款
二、创业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合伙经营或独自创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式营业1年以上的,根据创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2万元,分3年到位。
申请程序: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下的新创业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确需缴纳的,由县区给予返还补助。
申请程序:区工商分局或各工商所受理→发放扶持政策告知单→办理工商登记→各工商所现场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及工商登记收费收据原件→工商分局汇总材料→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开发处复核→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四、财税奖励
首次创办(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个体、私营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在享受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3年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奖励。
申请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各工商登记窗口发放扶持政策告知单→区工商分局提供初创企业名单→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五、岗位补贴
各类初创企业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企业实际招用人数给予1500元/人、2000元/人的岗位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分3年到位,每年不超过7000元。
申请程序: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六、创业培训实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者可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SYB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
申请程序:
一、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受理申请→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汇总→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受理申请→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七、入驻创业载体费用减免
入驻创业基地的经济实体,自入驻之日起3年内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实行“定量补贴”,由创业基地承担;场租、水电实行“限价定额补贴”,场租按照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实际发生租赁费用给予补贴。
申请程序: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减免费用
八、升级补贴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法人企业,给予每户10000元的升级补贴,分2年等额到位。
申请程序: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九、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创业优惠
本市城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继续按规定领取其应该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创业成功后,创业所得收入1年内暂不计为家庭收入;创业期间遭遇突发事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临时生活救助。
申请程序: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芜湖市鸠江区创业富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3-5968335
一、小额担保贷款
城乡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和通过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最高贴息额度分别可达10万元、50万元、600万元。
申请程序:
模式一:属地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受理申请→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区人社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模式二:属地邮储银行各支行受理申请→区人社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邮储银行芜湖分行发放贷款
二、创业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合伙经营或独自创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式营业1年以上的,根据创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2万元,分3年到位。
申请程序: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下的新创业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确需缴纳的,由县区给予返还补助。
申请程序:区工商分局或各工商所受理→发放扶持政策告知单→办理工商登记→各工商所现场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及工商登记收费收据原件→工商分局汇总材料→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开发处复核→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四、财税奖励
首次创办(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个体、私营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在享受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3年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奖励。
申请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各工商登记窗口发放扶持政策告知单→区工商分局提供初创企业名单→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五、岗位补贴
各类初创企业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企业实际招用人数给予1500元/人、2000元/人的岗位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分3年到位,每年不超过7000元。
申请程序: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六、创业培训实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者可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SYB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
申请程序:
一、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受理申请→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汇总→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受理申请→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七、入驻创业载体费用减免
入驻创业基地的经济实体,自入驻之日起3年内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实行“定量补贴”,由创业基地承担;场租、水电实行“限价定额补贴”,场租按照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实际发生租赁费用给予补贴。
申请程序: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减免费用
八、升级补贴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法人企业,给予每户10000元的升级补贴,分2年等额到位。
申请程序: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九、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创业优惠
本市城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继续按规定领取其应该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创业成功后,创业所得收入1年内暂不计为家庭收入;创业期间遭遇突发事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临时生活救助。
申请程序:属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拨付
芜湖市鸠江区创业富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3-5968335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