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纠纷问题

首先说一下这是我亲戚家的真实问题,刚发生,还没解决,我尽量以客观的旁人角度来描述。背景:浙江农村,老人过世多年,老房屋涉及拆迁、搬迁。老人有一个儿子(甲,40岁左右),两... 首先说一下这是我亲戚家的真实问题,刚发生,还没解决,我尽量以客观的旁人角度来描述。
背景:浙江农村,老人过世多年,老房屋涉及拆迁、搬迁。老人有一个儿子(甲,40岁左右),两个女儿(乙:大女儿60多岁,丙:小女儿40几岁;) 另:大女儿的儿子(丁)比甲只小一岁,待甲一直视如亲子。
甲从小读书读出去的,居住在其他大城市,条件相当好,难得过年回老家一次,甚至几年回一次。乙虽属出嫁的,但只是隔壁邻居家。丙出嫁在另外村里,这件事跟丙没什么关系。
老人过世前常年卧病,全是乙进行照顾,丙也时常回娘家探望,甲几乎不回家,照顾老人当然也谈不上了。 基本上在邻居外人眼里,老人跟乙是一家,甲是一家,丙也是一家,总共三家人。
原来老人居住的老房子很旧也比较小,老人过世后就没人住,因为值不了什么钱,没人把这个当作是遗产,所以相安无事。由于房屋较破,乙家既在隔壁,怕塌掉么什么都不是了,也可惜的,所以曾花钱修过。 甲有时回老家,也一直住在乙家,那老房子也确实不好住。甲、乙本来关系就比较好,而且甲以社会上层人的身份回老家,大家当然是好好招待的。
如今,政府说农村要集体搬迁,那老房子按面积算大概可以用搬迁优惠价买100平米稍微不到些的房子,新房子价值大概在20万左右(估计,权当假设)。本来乙家以为凭甲的条件根本不在乎这个老房子(甲在全国一线大城市有多套住房),想就这样先把这老房子按搬迁给换了,等把这事通知甲后,甲没有答应,甲认为这老房子应该归他的,然后甲想以继承人的身份自己再出点钱以优惠价换取这新房子。乙提出甲虽是唯一的儿子,但向来居住在外,也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老房子没有理由就这么全部归甲了,甲如果一定要新房子,乙可以接受甲给乙一定的补偿来解决这事,但甲不同意:如果给你补偿了,那我是不是应该也要补偿丙? 这事就这么闹上了,现在就缰在那儿。 女儿乙是个善良的人,觉得甲一定要,那就给他好了,免得弄的打官司,到时让外人看起来难看,不好听,但乙家其他人总觉得这样太过份了。另外,丙从来没主动参与这事,没有打算争一分钱。
哇,发现描述这问题用了好多字,有点罗嗦了~。 想问下,这事从法律角度应该怎样看待? 甲能否真的可以把这房子全部拿到自己手上? 乙照顾老人、赡养老人,难道在遣产上仅是因为女儿身就不能继承一份?

如果有什么问题我可以再补充。 希望好心人帮忙回答下。当然从人情角度,我知道大部份人是站在乙这边的,但这个没有用。
谢谢各位,小弟是法盲,听你们说的,感觉这不算是什么复杂的纠纷。
这个分只能给一个人么? 怎么给多个人。我有些分的,难得提问下,给掉个一两百分也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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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好吧_倒霉孩子
2011-03-21 · 超过1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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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甲乙丙三人都是老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老人的遗产(房屋)应当平均分成三分,三个子女一人三分之一。不能因为儿子、女儿的身份剥夺女儿的继承权,这在法律上是绝对不行的,甲的行为是错误的!
但如果老人死之前有遗嘱的话就要以遗嘱来继承了,没有遗嘱按上面一分为三。
考虑到具体情况,大女儿对老人尽了较多的义务,而儿子对老人尽了很少的义务,在法律上,儿子应该对老人遗产少分或不分。比例可以不是平均分配,按各自的尽的义务多少来分。
所以,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不能独占老人的遗产,乙应该多分,丙应该分,甲应该少分或不分。我国继承法保护儿子、女儿同样的继承权。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考虑诉讼的方式。
hbl0798
2011-03-21 · TA获得超过186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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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么一大段描述,才给5分,太少了,最好加点分。%^_^%
你提出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遗产继承上不分男女,就是胎儿都有份,即女儿身与男儿身享有同等继承权利。
法律同时规定,对被继承人生前主要赡养的在继承上应适当多分。故本案中乙应在分配比例上多于甲。举例分配一下:甲得25%,乙得45%,丙得30%。
注:分数只能给一个人,不能给多个人,给谁都不要紧,关键是你感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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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s110
高粉答主

2011-03-21 · 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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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种情况是没有遗嘱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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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milywas
2011-03-21 · TA获得超过170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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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相同的遗产继承权,即每人可获得1/3遗产,并且,因为乙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尽了更大的义务,应该更倾向一些才是,甲不能以自己是唯一的儿子就能获得全部财产,至少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当事人自愿的当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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鼕陽
2011-03-21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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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话从医院给老人出具死亡证明时发生法定继承,甲乙丙三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论上三人均分该房产。若乙在照顾赡养老人余生过程中尽得大部分义务,则分配时可以主张倾向,甲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乙丙的继承权,丙如果明确放弃那她的那份就不用给她了,只剩甲乙参与继承,但是如果丙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即使丙无心参与遗产纠纷,在遗产分割时依旧有丙的一份。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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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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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遗产房屋应当由甲、乙、丙三人共同继承,乙平时多尽了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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