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究竟为二战赔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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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kie岁月
201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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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anhua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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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末尾,各同盟国大国开始构建战后世界体系。在1945年2月举行的雅尔塔会议上,同盟国首脑围绕战后处置德国、波兰问题、远东问题和建立联合国等重大问题展开讨论。

  在考虑德国的赔偿问题时,同盟国的政治家们没有忘记一战后的20年间在德国发生的戏剧性转变。因此,如何处理德国的赔偿问题面临着两难选择:一方面,要尽可能削弱德国工业的生产水平,从而保证德国不会重新崛起并威胁世界和平。

  另一方面,如果惩戒和索取赔偿的程度太重,以至于德国的工业水平根本不足以满足德国人民生活的需要,则很可能会导致社会动荡,重新把德国推回到一战后的那个危机四伏的局面,再度成为世界安全的巨大隐患。

  在这个问题的权衡上,美英对赔偿的态度趋向于宽容。在雅尔塔会议中,丘吉尔明确表示:“我的脑子里浮现出饥饿不堪的德国的魔影……我们是安稳地坐在那里说:‘你们活该挨饿呢’,还是想法子让他们活命呢?如果让他们活命,这笔钱由谁来付?如果你有一匹马,要它拉扯,你就得喂它一些粮草。”

  而苏联则倾向于严厉的赔偿。究其原因,在于苏联在战争中的损失更为惨重。根据官方统计,苏联有700万人在战争中死亡,还有千百万人残废。绝大多数城镇沦为废墟,苏联欧洲地区很大一部分乡村也成为一片瓦砾。举例来说,顿涅茨克的煤矿完全被淹,有2500万人完全无家可归,住在窑洞、战壕和泥舍里。

  因此早在1942年,斯大林就提出实物赔偿,特别是用机床赔偿的方案。在雅尔塔会议上,苏联代表团第一次正式提出赔偿问题,他们要求德国总共赔偿200亿美元,其中50%应归苏联,赔偿的一半用拆迁的工厂支付,另一半应在十年内以当年产品支付。针对丘吉尔马和粮草的比喻,斯大林反驳称:“一定不要让马踢你一脚。”

  而美国对于德国赔偿的态度始终摇摆不定。美国国力雄厚,也未受到战争破坏,并不期望从德国获得大量赔偿,只是为换取苏联在波兰问题上的支持,对200亿美元的赔款数额表示了原则性同意。

  当英国人坚决反对定出任何具体的赔偿数字时,美国总统特别助理霍普金斯给罗斯福递了一个条子说:“既然苏方在这次会上做出了这样大的让步,我以为我们不应当让他们失望。如果英方不同意,就随他们的便。”

  雅尔塔会议后,盟国在莫斯科设立了由英美苏三方组成的赔偿委员会,负责研究出具体计划,以苏联提出的数字“作为初期研究时的讨论基础”。

  分区赔偿

  雅尔塔会议上悬而未决的德国赔偿问题在5个月后得到了解决。1945年7月,英、美、苏领导人召开波茨坦会议,确立了“分区赔偿”的原则。

  所谓“分区赔偿”原则,即美、英、苏三国从各自在德国的占领区获得战争赔偿。苏占区面积较小,境内主要为农业与轻工业;西占区经济更为发达,拥有鲁尔区这一重工业基地。

  事实上,在波茨坦会议召开前后,4个占领国,特别是苏联已经开始以不同形式索取赔款,如要德国支付占领费、拆卸工厂设备、没收德国在国外的财产、使用德国劳工等。

  战后的德国虽然一片狼藉,但在一片瓦砾堆下有很多重要的机器设备仍然完好无损。1945年的鲁尔地区的煤炭工业日产量只有2.5万吨,而战前平均日产量为40万吨。

  再者,1944年以前,德国靠掠夺欧洲各国发了横财,其他各国所受损失更甚于德国。战争期间,有20万台机床拆迁到德国。德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在战争期间大大提高。在欧洲,包括英国和苏联在内,唯有德国1944年的工业总产值高于1938年。

  由于各国擅自开始赔偿活动,美国领导人争论说,盟国之间的公平分配已经成为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惟一满意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四国各自从其占领区内提取赔偿。由于大概有40%可资利用的工厂坐落在苏占区,这就使得问题比较容易得到解决。如果再从西占区60%的工厂中抽取10%给苏联,那么就能满足苏联占总数一半的赔偿份额。

  苏联最初并不同意这一原则,但美国把对德赔偿问题与波兰西部边界问题绑定在了一起。只有苏联同意“分区赔偿”,美国才会在苏联边界问题上让步。由此苏联不得不接受了“分区赔偿”。

  据估计,到1950年为止,苏联人拿走价值41亿马克的固定设备,以及价值64亿马克的现有产品,还有价值9.7亿马克的食物,共计114.7亿马克。按照盟国战争赔偿管理局规定的四个马克等于一美元的汇率折算,苏联人获得了超过28亿美元的赔偿。

  1945年12月,在巴黎赔偿会议上18个西方盟国依照在战争中的损失,规定了从西部占领区获取赔偿的方法及份额分配。他们总共从西占区获得价值5.023亿美元的物资,其中美、英、法分别分获1.24
亿美元、1.06 亿美元和8700万美元。

  减免债务

  希腊也参与了巴黎赔偿会议的谈判,并在分配方案中享有2.75%的A类赔偿以及4.35%的B类赔偿。但希腊等国坚持,《巴黎协议》并非一劳永逸地排除了德国对各盟国的其他赔偿义务,他们有权分别就德国单独提出赔偿申请。

  在“分区赔偿”政策实施没多久之后,德国陷入了分裂。随着冷战的到来,为了复兴德国对抗苏联,美英千方百计削减西占区的赔偿计划,不断调整工业水平计划。正是由于拆迁工厂数量的不断减少,德国西占区的生产能力不但没有遭到严重削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得以保持和增长。

  1952年5月,联邦德国与西方盟国签订《波恩条约》,结束美、英、法三国的军事占领(柏林除外),停止拆卸,免除联邦德国的所有赔偿义务。为不给西方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同时避免因过分剥削,引发民主德国的更大骚乱,苏联在1953年也宣布放弃对民主德国的一切赔偿要求。

  与此同时,联邦德国为了尽快融入国际社会,与美、英、法等23个国家在伦敦开始债务谈判,讨论联邦德国需要支付的外债总额和获取国外贷款的额度。联邦德国能否恢复信用、获得国外贷款在此一举。

  1953年2月,经过为期一年的谈判,包括希腊在内的国家与联邦德国签订《伦敦债务协定》。联邦德国需要偿还的外债总额从293亿马克缩减到145亿马克,期限为1953年到1994年。德国战前债款的资金总额从83亿马克降到60亿马克,战前债款中的利息欠款从44亿降到14亿马克。

  从1951年至1952年的经济状况来看,联邦德国似乎负担不了这种重担。但几年以后的事实表明,联邦德国可以毫不费力地从它繁荣的对外贸易中以日益增长的外汇收益来支付上述款项。《伦敦债务协定》规定的债款交付期限本来延长至1994年,但联邦德国在1966年就提前归还了全部债款。

  与此同时,《伦敦债务协定》还同意将二战赔偿问题推迟至德国统一和最终和平协议确定后再行决定,但同时规定联邦德国必须从1953年起对纳粹德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约定支付赔偿金600亿马克。

  从1959年到1964年间,联邦德国同12个国家缔结一揽子赔偿协定。1960年,联邦德国和希腊达成双边协议,为希腊的纳粹受害者赔偿1.15亿马克,条件是从此德国不再受理来自希腊的个人对受害的索赔。

  1990年,包括希腊在内的欧洲国家签订了《建设新欧洲的巴黎宪章》。《巴黎宪章》宣布欧洲对抗和分裂的时代已经过去,欧洲从此将走向合作与团结,并欢迎《关于解决德国事务的最终条约》。根据该条约,4个二战同盟国宣布放弃此前在德国所持有的所有权利。

  此时,两德统一时距二战结束已45年,再提出赔偿申请已经明显不合时宜。因此《巴黎宪章》宣布欧洲各国不应再被历史束缚,而应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未来。德国认为《最终条约》和《巴黎宪章》已经终结了一切和二战有关的法律赔偿义务。

  民间赔偿

  虽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德国完成了二战战争赔偿的义务。但是针对个人的赔偿却依然在进行之中。

  二战还没结束时,盟国即开始讨论由德国对纳粹受害者赔偿的事宜,授权德国的新政府先没收纳粹政府所掠夺的一切财产。战后,管制委员会即着手将没收的财产物归原主,但仅限于财产,当时赔偿还没延伸到从肉体和精神上遭受纳粹迫害的受害人。

  这类财产的清单读起来好像一家成批回收废品店的存货单,处理的产权包括:1113个教堂里的钟,2000条驳船,110只小船,700个火车头,1670匹马,2800辆铁路货车……

  1947年美国实行的一项军管法规定,这些财产或物归原主,或给予被掠夺者相应补偿。此后,该法成为德国联邦政府制定一系列赔偿法的指导性原则。

  1951年,阿登纳总理将刚成立的联邦德国的立场归纳如下:“纳粹政权以全体德国人的名义犯下了滔天罪行,对此,我们有义务进行道德和物质的赔偿。”同年,德国联邦议会发表声明,表示德国将“在德意志偿付能力的限度内”对犹太人在二战中因法西斯德国的迫害所蒙受的物质损失给予赔偿。

  1952年3月,德国同以色列在海牙开始会谈,并于同年9月10日与以色列就赔款问题签署了“卢森堡协议”。根据该协议,德国向以色列支付30亿马克,向“犹太人要求德国提供物质赔偿协会”支付4.5亿马克。这笔赔款虽是以国对国的形式完成的,但以色列实际上是作为一个国家来接受德国对受迫害犹太人的个人赔偿。

  此次赔偿执行的最普遍方式是,以色列驻科隆代表团根据以色列政府指令向联邦德国的工厂出具订单,联邦政府为此付款,货物最终由德国航运公司运往以色列。联邦政府在每年4月15日和8月15日分两次拨款,经过财政部长同意后,款项汇入以色列代表团在德意志联邦银行的账户。

  除此之外,德国公民个人或基金会还向战时的劳工支付了约7500万马克。根据1954年制定的《联邦补偿法》以及1965年制定的《联邦补偿终结法》,德国向第三帝国时期因种族、宗教、出身和意识形态等原因而受迫害的个人特别是犹太人支付了总计为784亿马克的赔偿。

  1992年5月1日,德国统一两年后,《继联邦德国队纳粹占领区受害人赔偿法》出台。根据新法,那些在前联邦德国时期因故不能得到赔偿的纳粹受害者可以重新提出申请,特别是那些以前居住在民主德国的受害者。

  在纳粹统治时期,德国一些知名大公司也都曾不光彩地使用过所谓的“强迫劳工”。其中大部分是从占领区抓来的犹太人、吉普赛人和东欧人。“纳粹劳工”总数为1000万-1400万人,他们大部分在第三帝国的军工厂、矿山、企业和农场被管制劳动。

  联邦德国成立后,昔日的纳粹劳工开始向曾经奴役压榨过他们的德国大企业发起诉讼,要求它们支付赔偿。来自国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也迫使这些大企业以赔偿的形式来洗刷自己的罪恶。为了洗刷自己的罪恶,这些大公司也积极参与赔偿。

  1999年,施罗德总理与克林顿联合倡导了一个称为“纪念、责任与未来”的公共基金会,基金发起者包括大众、鲁尔煤炭、巴斯夫这样的大公司。德国政府及德国企业向基金会捐赠了100亿马克,用于向战时被德国奴役的劳工发放赔偿,其中也包括战时德国企业的过失补偿。

  2000年1月,德国政府内阁开始讨论制定一部《强制劳工赔偿法》用于“纪念、责任与未来”基金会的运作规范。当年7月,来自德国、美国、以色列、俄罗斯以及波兰、捷克、乌克兰、白俄罗斯等东欧国家的代表在德国首都柏林签署了纳粹劳工赔偿协议。这是经过长达一年半的谈判后,德国政府与有关国家就纳粹劳工赔偿问题签署的最后文件。

  德国总理施罗德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纳粹罪恶历史的最后一个章节的结束,德国所肩负的历史和道德责任能够在这项协议中经受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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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挥霍了青春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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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个统一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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