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的问题
我刚进一家公司,面试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上班时间是晚上2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可是实际上班是晚上19点开始到早上6点左右,请问我可以辞职么能拿到工资么这是一家大型物流公司...
我刚进一家公司,面试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上班时间是晚上2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可是实际上班是晚上19点开始到早上6点左右,请问我可以辞职么 能拿到工资么 这是一家大型物流公司 我去办公司问了下 说辞职可以但是工资到下个月20号才能拿到,而且一进这家公司就签了劳动合同而且还体检了,花了我100多 能向这家公司索赔回来么 能立即拿到工资么 请高手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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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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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20830.htm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四、关于拖欠工资
《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未及时就是拖欠,未足额就是克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四、关于拖欠工资
《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未及时就是拖欠,未足额就是克扣。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请问我的体检费能要回来么 法律我不是很懂 请赐教
追答
可以,没有法律规定,体检费由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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