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乡镇劳动就业指导、培训、办理失业登记及其他社会保障类工作。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帐”:
即:高校毕业生台帐、下岗职工台帐、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用工单位、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安置、用工信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等台账)。办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来、外出人员情况。
3、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4、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并按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每月的用工洽谈会,并及时协助区劳务办做好辖区内社区、各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
5、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小额贷款。跟踪调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及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再就业情况。
6、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和流动人口管理统计和基本信息工作。
扩展资料: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除了劳动就业方面的工作职责,其社会保障的范围主要有:
1、做好乡镇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审批,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放低保金;
3、负责对低保人群廉租住房的申请上报工作;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填写帐,卡、册,建立上报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一年一大审;
4、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及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上报,填写各类帐、卡、册,建立参保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等。
参考资料来源:
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组织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
指导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好辖区内的劳动者就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享受财政补助资格、补助金额和个人缴费额度的复审和监督其待遇落实情况。
负责指导、督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好辖区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督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负责指导、督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农民工职业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工作。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信息网络管理、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发布,指导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做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招聘要求: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4)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射洪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办理失业职工到龄退休手续。
3、办理退休职工档案材料整理以及社区接收移交手续。
4、办理失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接续和自由职业人员社保新参保手续。
5、办理失业职工社保手续转入、转出以及社保退费。
6、办理求职登记和录用新员工备案手续。
7、办理单位和个人劳动事务代理手续。
8、办理和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以及审核手续。
9、办理全民医保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