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国广东省省辖市,国家副省级计划单列市。
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广东省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
深圳地处广东南部,珠江口东岸,与香港一水之隔,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接壤。
全市下辖9个行政区和1个新区,总面积1997.27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深圳常住人口1252.8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34.72万人,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000万,城市化率100%。
扩展资料: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当地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正因其水泽密布,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深圳又称鹏城。1979年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成立深圳市。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市设置经济特区。深圳的经济特区发展史虽只有30多年,却拥有着6700多年的人类活动史(新石器时代中期就有土著居民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1700多年的郡县史、600多年的南头城史、大鹏城史和300多年的客家人移民史。
深圳以普通话为主流语言。不少公共服务机构、专业人士和工商业界人士都能用英语提供服务,大多数青少年能讲英语、粤语。全市正在开展“深圳市民讲外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外语活动,以提高公共服务的外语普及率,提高市民的外语应用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
截至2019年,深圳属于广东省省辖市。
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其中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粤西: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粤北:韶关、清远、梅州、河源。
广东省辖市当中,广州是国家中心城市,深圳为计划单列市,深圳、珠海和汕头为经济特区,广州和湛江为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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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深圳的建制沿革
1953年,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10公里外的深圳墟。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特区。
1979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这一天,被称为“深圳生日”。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区域。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4年2月,邓小平第一次视察深圳,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2004年6月,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
2009年6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推进以大工业区为中心的东部片区统筹发展,促进深圳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将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和原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整合为坪山新区。
201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延伸到龙岗、宝安。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2011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宝安和龙岗新增两个功能新区,分别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
2017年11月,深圳市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8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2018年2月,国务院同意深圳市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2018年5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
2018年12月,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揭牌,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深圳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走进广东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概览
参考资料: 深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