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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与于富都是苍梧县石桥镇人。2006年,17岁的陈丽(女)和12岁的于富(男)在苍梧县石桥镇某中学读书时认识并谈起了恋爱。2007年,为了他们眼中的完美爱情,两人双双辍学到广东打工,并开始同居生活。
当时间来到2012年,此时刚年满18岁的于富和23岁的陈丽,已经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的父母亲。由于未达结婚的法定年龄,陈丽和于富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只是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了婚礼。
和所有人一样,陈丽和于富的爱情故事开始也是甜蜜的,甜蜜得让两人忘却了生活的艰辛。而等到“当家”后,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皆要考虑时,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尤其在陈丽生下女儿后不久,陈丽、于富便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闹。
为了结束这段痛苦的生活,陈丽返回其母亲家居住,与于富解除同居关系,两个子女随于富生活。
当时间来到2012年,此时刚年满18岁的于富和23岁的陈丽,已经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的父母亲。由于未达结婚的法定年龄,陈丽和于富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只是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了婚礼。
和所有人一样,陈丽和于富的爱情故事开始也是甜蜜的,甜蜜得让两人忘却了生活的艰辛。而等到“当家”后,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皆要考虑时,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尤其在陈丽生下女儿后不久,陈丽、于富便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闹。
为了结束这段痛苦的生活,陈丽返回其母亲家居住,与于富解除同居关系,两个子女随于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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