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济合作框架的签署对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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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广网8月5日讯 题:ECFA早期收获安排短期上对大陆产业之影响
作者:唐永红
备受海内外关注特别是饱受台湾内部各界争议一年半载的两岸ECFA,终于在6月底向海峡两岸及国际国内社会各界展现其庐山真面目。从ECFA条文内容看,既没有台湾各界担心的关于统战目的政治条款问题,也没有大陆农产品进入台湾农产品市场竞争市场份额问题,更没有大陆劳工进入台湾劳动力市场抢夺台湾劳工饭碗问题,有的是以早期收获为代表的大陆承诺减免关税湾进口台湾539项货物,降低门槛开放台湾11个行业的服务业进入大陆市场,而相应台湾方面仅仅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267项货物,允许8个行业的服务业进入台湾市场,但并未降低门槛。
ECFA的早期收获安排显然并没有遵循对等开放的双边经贸合作协议的国际惯例,更没有遵循发达经济体应率先自由化更大开放以支持发展中经济体的发展这一以 WTO为代表的国际经济社会的共识。ECFA的早期收获安排,短期上一方面将为大陆部分在地产业的发展提供契机,另一方面也将对大陆更多的在地产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冲击。
一、将从ECFA早期收获安排中获益的大陆在地产业
(一)制造业方面
根据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货物的项目清单,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清单付诸实施后,以下的大陆在地制造业因台湾方面减免关税进口其产品(协商前这些产品台湾关税税率集中于2.5%-5%),而有望提升产品在台湾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因而有望扩大对台出口,进而可能增资扩产。
1.石化产品方面。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石化产品(主要是石化工业原料) 42项。包括:杂酚油、燃料油、石油焦等油品;蚁酸 (甲酸)、醋酸 (乙酸)、醋酸乙酯等石化原料;胶及黏合剂、碳黑、界面活性剂、树脂等特用化学品;丙烯酸聚合物、聚碳酸树脂、其它烯烃之聚合物 (PP)等塑料原料。
2.机械产品。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机械产品69项。包括:机械刀具、压缩机及风扇、机械零组件、阀、轴承、密合垫或类似接合垫等机械零组件;热处理机械、过滤器、纸处理机械、其他印刷机纺织机械、橡/塑料加工机等产业机械;液压缸、气压缸、泵、喷水蒸汽机或喷砂机、流体传动、办公室机器等其它机械。
3.纺织产品。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纺织产品22项。包括:棉纱、棉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等纺织中上游产品;不织布、针织物、尼龙、PU合成皮其它织物等纺织下游产品。
4.运输工具。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运输工具产品17项。包括:自行车及其零组件;婴儿车及其零件等其它车辆。
5.其它制造业产品。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其他制造业产品117项。包括:(1)化学制品: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沐浴乳等芳香剂、杂项化学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树脂酸、其它触媒及化学制品等;(2)染颜料:酸性染料、其它合成有机颜料等;(3)运动器材:一般体能设备、体操或竞技比赛用物品及设备、其它高尔夫球设备、其它球等运动器材;(4)仪器:仪器或器具之零件;(5)模具:挤压模、冷压及冲压金属片机器冲头及模、金属用射出模或压缩、其它橡胶或塑料用模;(6)金属制品:精炼铜管、铝板及其它铅片、扁条及箔;(7)橡胶:小客车、大客车、脚踏车轮胎等;(8)玻璃:其它铅水晶玻璃器、道路标志、信号用玻璃等;(9)游乐设备:其它游乐场回转台、秋千台、射击场及其它游乐场之娱乐设备;(10)电子:永磁体、电视摄影机、灯泡及电子管、物镜、电视或电影摄影机或放映机用附加镜头、光学元件、吊灯及电照明配件等;(11)电机:防爆型马达、其它电动机、其它交换式电源供应器、二氧化锰干电池、蓄电池、熔丝装置等。(12)杂项制品:眼镜、手表、保温瓶及其它真空保温器皿、扫帚或刷、拉炼之零件、牙刷、原子笔、铅笔及蜡笔等。
(二)服务业方面
从台湾方面承诺开放大陆服务业进入的业别清单看,大陆以下9个服务业有望向台湾市场或进入台湾市场提供服务。
1.研发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可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研究与发展服务。
2.会议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可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会议服务。
3.展览服务业。大陆企业或事业单位、与会展相关之团体或基金会等可赴台从事与台湾会展产业之企业或公会、商会、协会等团体合办之专业展览,惟须符合相关规定。
4.特制品设计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可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特制品设计服务,室内设计除外。
5.大陆华语与合拍电影片。大陆电影片经台湾主管机关审查通过后,每年以10部为限,可在台湾商业发行映演,并应符合大陆电影片进入台湾发行、映演相关法规。
6.经纪商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经纪商服务。
7.运动休闲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可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运动休闲服务。
8.空运服务业计算机订位系统。大陆服务提供者可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计算机订位系统服务。
9.银行业。大陆的银行经许可在台湾设立代表人办事处且满1年,可申请设立分行。
二、将因ECFA早期收获安排受到冲击的大陆在地产业
(一)制造业方面
根据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货物的项目清单,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清单付诸实施后,以下的大陆在地制造业因大陆方面减免关税进口相关的台湾产品(协商前这些产品大陆关税税率集中于10%-15%),短期上将面临台湾产品的竞争冲击。
1.石化产品。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石化产品88项。包括:(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润滑油、丙烯、异丙醇、二甲苯、氯乙烯、临苯二甲酸二辛酯等;(2)特用化学品:界面活性剂、碳黑、树脂、胶及黏合 剂等;(3)塑料原料:聚丙烯 (PP)、苯乙烯聚合物 (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亚氨酯、其它烯烃之聚合物等;(4)塑料制品:塑料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
2.机械产品。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机械产品107项。包括:(1)工具机:切削金属的数控卧式车床、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车床、切削金属的数控钻床、数控平面磨床、研磨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龙门刨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非数控冲孔、开槽机、冲剪两用机及工具机零件等;(2)产业机械:纸处理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造纸机、橡塑料加工机、过滤机、热处理机械及升降机等;(3)其它机械:泵类、流体传动机械、滚压机等;(4)机械零组件:阀、机械刀具、机械零组件、压缩机及风扇及轴承等。
3.纺织产品。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纺织产品136项。包括:(1)纺织中上游产品:棉纱、棉布、棉与化纤混纺布、与棉混纺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布、合成纤维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合成纤维棉纱、再生纤维棉纱、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棉、合成纤维棉梭织布、再生纤维棉梭织布及化纤填充物等;(2)纺织下游产品:特殊纺织品、针织物、钮扣、擦拭布、其它织物及不织布等;(3)纺织制品:袋包箱、衬衫及套头衫、泳衣、袜、内衣及毛巾等;(4)鞋类:鞋面、橡胶或塑料制的外底及鞋跟、鞋靴零件等。
4.运输工具。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运输工具产品50项。包括:(1)汽车:汽车零组件;(2)自行车:自行车整车及零组件。
5.其它产品。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其他制造业产品140项。包括:(1)钢铁:热轧卷材、非合金钢冷轧卷材、钢丝、不锈钢等;(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3)染颜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制品、钛白粉等;(4)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用具等;(5)医疗器材:人造关节、健身及康复器械等;(6)仪器:量测仪器等;(7)模具:金属拉拔模、金属模、注模或压模等;(8)金属制品:铝及铝制品;铜及铜箔制品等;(9)玻璃:LCD玻璃; (10)橡胶:汽车、自行车及机车轮胎;(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它印刷油墨等;(12)电子: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其它照相机及其他光学仪器用组件、麦克风及其座架、音频扩大器、其它电视录像模块及零件、视频摄像机、数位相机零件; 放电灯管、其它电子管、稀土永磁体、其他金属永磁体等;(13)电机:变压器零件、电源零件、静止式变流器及电感器零件、锂离子电池、熔断器、可编过程控制器、通用信号发生器、同轴电导体、玩具电动机、微电机、玩具用电动机微电机零件、铜制绕组电线、无接头电导体等;(14)小家电:气扇、贮备式热水器,真空吸尘器、食品研磨机、电熨斗、电饭锅、烤箱等;15)手工具: 钳子、扳手、锤子、螺丝刀等。
(二)农业方面
根据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货物的项目清单,大陆方面给予台湾方面以下18个税项农渔产品零关税优惠(18个税项协商前平均税率13.3%,将分期降为零关税)。加上原有30余种免税农产品进口,大陆方面以零关税进口的台湾农产品将超过50种。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清单付诸实施后,以下的大陆在地农业因大陆方面减免关税进口相关的台湾农产品,而将面临台湾农产品的竞争冲击。
1.农产品(涵盖13个税项,8种产品):文心兰、金针菇、香蕉、柳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茶叶(红茶、绿茶、乌龙茶)。
2.渔产品(涵盖5种税项,5种产品):其它活鱼、其它生鲜冷藏鱼、其它冷冻鱼、其它冻鱼片、生鲜甲鱼蛋。(石斑鱼、乌鱼、秋刀鱼、虱目鱼)
(三)服务业方面
从大陆台湾方面承诺开放台湾服务业进入的业别清单看,大陆以下11个服务业将面临台湾相关服务业入大陆市场提供服务带来的竞争冲击。
1.会计审计簿记服务业。台湾会计师事务所将可在大陆开展审计业务,而且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半年延长为1年。
2.计算机服务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提供软件实施服务与数据处理服务。
3.自然科学与工程学研发.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提供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的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
4.会议服务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提供会议服务。
5.专业设计服务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提供专业设计服务。
6.台湾华语电影片进入。台湾华语电影片将可经大陆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在大陆发行放映。
7.医院服务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医院,以及在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独资医院。
8.飞机维修保养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以独资或合资形式投资大陆航空器维修领域。
9.银行业。台湾银行业在大陆设立代表处1年以上将可申请设立独资银行或分行;在大陆开业2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将可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大陆开业1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将可申请经营在大陆的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
10.保险业。台湾保险公司将可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集团,参照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532条件(集团总资产50亿美元,经营历史30年以上,在大陆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申请在大陆设立商业据点,经营保险业务。
11.证券业。台湾证交所、期交所将可列入大陆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名单。
最后,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以上仅仅是基于短期角度的静态分析。长期上,无论是产品进入的竞争还是服务业进入及其带来的竞争,都将有助于两岸产业的分工与合作,并最终有助于两岸产业自身效率与品质的增进。(本文作者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作者:唐永红
备受海内外关注特别是饱受台湾内部各界争议一年半载的两岸ECFA,终于在6月底向海峡两岸及国际国内社会各界展现其庐山真面目。从ECFA条文内容看,既没有台湾各界担心的关于统战目的政治条款问题,也没有大陆农产品进入台湾农产品市场竞争市场份额问题,更没有大陆劳工进入台湾劳动力市场抢夺台湾劳工饭碗问题,有的是以早期收获为代表的大陆承诺减免关税湾进口台湾539项货物,降低门槛开放台湾11个行业的服务业进入大陆市场,而相应台湾方面仅仅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267项货物,允许8个行业的服务业进入台湾市场,但并未降低门槛。
ECFA的早期收获安排显然并没有遵循对等开放的双边经贸合作协议的国际惯例,更没有遵循发达经济体应率先自由化更大开放以支持发展中经济体的发展这一以 WTO为代表的国际经济社会的共识。ECFA的早期收获安排,短期上一方面将为大陆部分在地产业的发展提供契机,另一方面也将对大陆更多的在地产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冲击。
一、将从ECFA早期收获安排中获益的大陆在地产业
(一)制造业方面
根据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货物的项目清单,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清单付诸实施后,以下的大陆在地制造业因台湾方面减免关税进口其产品(协商前这些产品台湾关税税率集中于2.5%-5%),而有望提升产品在台湾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因而有望扩大对台出口,进而可能增资扩产。
1.石化产品方面。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石化产品(主要是石化工业原料) 42项。包括:杂酚油、燃料油、石油焦等油品;蚁酸 (甲酸)、醋酸 (乙酸)、醋酸乙酯等石化原料;胶及黏合剂、碳黑、界面活性剂、树脂等特用化学品;丙烯酸聚合物、聚碳酸树脂、其它烯烃之聚合物 (PP)等塑料原料。
2.机械产品。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机械产品69项。包括:机械刀具、压缩机及风扇、机械零组件、阀、轴承、密合垫或类似接合垫等机械零组件;热处理机械、过滤器、纸处理机械、其他印刷机纺织机械、橡/塑料加工机等产业机械;液压缸、气压缸、泵、喷水蒸汽机或喷砂机、流体传动、办公室机器等其它机械。
3.纺织产品。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纺织产品22项。包括:棉纱、棉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等纺织中上游产品;不织布、针织物、尼龙、PU合成皮其它织物等纺织下游产品。
4.运输工具。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运输工具产品17项。包括:自行车及其零组件;婴儿车及其零件等其它车辆。
5.其它制造业产品。台湾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大陆其他制造业产品117项。包括:(1)化学制品: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沐浴乳等芳香剂、杂项化学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树脂酸、其它触媒及化学制品等;(2)染颜料:酸性染料、其它合成有机颜料等;(3)运动器材:一般体能设备、体操或竞技比赛用物品及设备、其它高尔夫球设备、其它球等运动器材;(4)仪器:仪器或器具之零件;(5)模具:挤压模、冷压及冲压金属片机器冲头及模、金属用射出模或压缩、其它橡胶或塑料用模;(6)金属制品:精炼铜管、铝板及其它铅片、扁条及箔;(7)橡胶:小客车、大客车、脚踏车轮胎等;(8)玻璃:其它铅水晶玻璃器、道路标志、信号用玻璃等;(9)游乐设备:其它游乐场回转台、秋千台、射击场及其它游乐场之娱乐设备;(10)电子:永磁体、电视摄影机、灯泡及电子管、物镜、电视或电影摄影机或放映机用附加镜头、光学元件、吊灯及电照明配件等;(11)电机:防爆型马达、其它电动机、其它交换式电源供应器、二氧化锰干电池、蓄电池、熔丝装置等。(12)杂项制品:眼镜、手表、保温瓶及其它真空保温器皿、扫帚或刷、拉炼之零件、牙刷、原子笔、铅笔及蜡笔等。
(二)服务业方面
从台湾方面承诺开放大陆服务业进入的业别清单看,大陆以下9个服务业有望向台湾市场或进入台湾市场提供服务。
1.研发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可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研究与发展服务。
2.会议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可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会议服务。
3.展览服务业。大陆企业或事业单位、与会展相关之团体或基金会等可赴台从事与台湾会展产业之企业或公会、商会、协会等团体合办之专业展览,惟须符合相关规定。
4.特制品设计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可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特制品设计服务,室内设计除外。
5.大陆华语与合拍电影片。大陆电影片经台湾主管机关审查通过后,每年以10部为限,可在台湾商业发行映演,并应符合大陆电影片进入台湾发行、映演相关法规。
6.经纪商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经纪商服务。
7.运动休闲服务业。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可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运动休闲服务。
8.空运服务业计算机订位系统。大陆服务提供者可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计算机订位系统服务。
9.银行业。大陆的银行经许可在台湾设立代表人办事处且满1年,可申请设立分行。
二、将因ECFA早期收获安排受到冲击的大陆在地产业
(一)制造业方面
根据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货物的项目清单,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清单付诸实施后,以下的大陆在地制造业因大陆方面减免关税进口相关的台湾产品(协商前这些产品大陆关税税率集中于10%-15%),短期上将面临台湾产品的竞争冲击。
1.石化产品。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石化产品88项。包括:(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润滑油、丙烯、异丙醇、二甲苯、氯乙烯、临苯二甲酸二辛酯等;(2)特用化学品:界面活性剂、碳黑、树脂、胶及黏合 剂等;(3)塑料原料:聚丙烯 (PP)、苯乙烯聚合物 (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亚氨酯、其它烯烃之聚合物等;(4)塑料制品:塑料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
2.机械产品。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机械产品107项。包括:(1)工具机:切削金属的数控卧式车床、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车床、切削金属的数控钻床、数控平面磨床、研磨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龙门刨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非数控冲孔、开槽机、冲剪两用机及工具机零件等;(2)产业机械:纸处理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造纸机、橡塑料加工机、过滤机、热处理机械及升降机等;(3)其它机械:泵类、流体传动机械、滚压机等;(4)机械零组件:阀、机械刀具、机械零组件、压缩机及风扇及轴承等。
3.纺织产品。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纺织产品136项。包括:(1)纺织中上游产品:棉纱、棉布、棉与化纤混纺布、与棉混纺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布、合成纤维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合成纤维棉纱、再生纤维棉纱、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棉、合成纤维棉梭织布、再生纤维棉梭织布及化纤填充物等;(2)纺织下游产品:特殊纺织品、针织物、钮扣、擦拭布、其它织物及不织布等;(3)纺织制品:袋包箱、衬衫及套头衫、泳衣、袜、内衣及毛巾等;(4)鞋类:鞋面、橡胶或塑料制的外底及鞋跟、鞋靴零件等。
4.运输工具。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运输工具产品50项。包括:(1)汽车:汽车零组件;(2)自行车:自行车整车及零组件。
5.其它产品。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其他制造业产品140项。包括:(1)钢铁:热轧卷材、非合金钢冷轧卷材、钢丝、不锈钢等;(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3)染颜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制品、钛白粉等;(4)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用具等;(5)医疗器材:人造关节、健身及康复器械等;(6)仪器:量测仪器等;(7)模具:金属拉拔模、金属模、注模或压模等;(8)金属制品:铝及铝制品;铜及铜箔制品等;(9)玻璃:LCD玻璃; (10)橡胶:汽车、自行车及机车轮胎;(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它印刷油墨等;(12)电子: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其它照相机及其他光学仪器用组件、麦克风及其座架、音频扩大器、其它电视录像模块及零件、视频摄像机、数位相机零件; 放电灯管、其它电子管、稀土永磁体、其他金属永磁体等;(13)电机:变压器零件、电源零件、静止式变流器及电感器零件、锂离子电池、熔断器、可编过程控制器、通用信号发生器、同轴电导体、玩具电动机、微电机、玩具用电动机微电机零件、铜制绕组电线、无接头电导体等;(14)小家电:气扇、贮备式热水器,真空吸尘器、食品研磨机、电熨斗、电饭锅、烤箱等;15)手工具: 钳子、扳手、锤子、螺丝刀等。
(二)农业方面
根据大陆方面承诺减免关税进口台湾货物的项目清单,大陆方面给予台湾方面以下18个税项农渔产品零关税优惠(18个税项协商前平均税率13.3%,将分期降为零关税)。加上原有30余种免税农产品进口,大陆方面以零关税进口的台湾农产品将超过50种。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清单付诸实施后,以下的大陆在地农业因大陆方面减免关税进口相关的台湾农产品,而将面临台湾农产品的竞争冲击。
1.农产品(涵盖13个税项,8种产品):文心兰、金针菇、香蕉、柳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茶叶(红茶、绿茶、乌龙茶)。
2.渔产品(涵盖5种税项,5种产品):其它活鱼、其它生鲜冷藏鱼、其它冷冻鱼、其它冻鱼片、生鲜甲鱼蛋。(石斑鱼、乌鱼、秋刀鱼、虱目鱼)
(三)服务业方面
从大陆台湾方面承诺开放台湾服务业进入的业别清单看,大陆以下11个服务业将面临台湾相关服务业入大陆市场提供服务带来的竞争冲击。
1.会计审计簿记服务业。台湾会计师事务所将可在大陆开展审计业务,而且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半年延长为1年。
2.计算机服务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提供软件实施服务与数据处理服务。
3.自然科学与工程学研发.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提供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的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
4.会议服务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提供会议服务。
5.专业设计服务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提供专业设计服务。
6.台湾华语电影片进入。台湾华语电影片将可经大陆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在大陆发行放映。
7.医院服务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医院,以及在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独资医院。
8.飞机维修保养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将可以独资或合资形式投资大陆航空器维修领域。
9.银行业。台湾银行业在大陆设立代表处1年以上将可申请设立独资银行或分行;在大陆开业2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将可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大陆开业1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将可申请经营在大陆的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
10.保险业。台湾保险公司将可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集团,参照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532条件(集团总资产50亿美元,经营历史30年以上,在大陆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申请在大陆设立商业据点,经营保险业务。
11.证券业。台湾证交所、期交所将可列入大陆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名单。
最后,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以上仅仅是基于短期角度的静态分析。长期上,无论是产品进入的竞争还是服务业进入及其带来的竞争,都将有助于两岸产业的分工与合作,并最终有助于两岸产业自身效率与品质的增进。(本文作者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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