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可以转专业么
可以,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二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准允学生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1、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已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75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的;
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需要作专业调整时,所涉及到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扩展资料
学院考核办法及原则
1、对申请转入管理学院的同学已修课程成绩考查:原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者不予接受(培养计划详见附件),必修课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0。
2、学生综合成绩构成
学生综合成绩=已修课程成绩考查*70%+学院考核*30%,学院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大于等于专业计划接受数时,不接受第二志愿。
武汉理工大学可以转专业。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准允学生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1、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已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75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的;
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需要作专业调整时,所涉及到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不予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一般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及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2、委托培养的学生、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艺术特长生、航海类专业学生、国防生;
3、申请转入专业的招生科类与本人高考科类不一致的学生;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
6、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在校期间因违纪(或违法)受到处分者;
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国防生;
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的学生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航海类专业;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学院要重点考查学生已修课程的成绩,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的排名作为录取的依据(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占综合评价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60%),优生优录。绩点3.5以上比较好,热门专业绩点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