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宪法实施的监督及其内容
一、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的合宪性。
二、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宪性。
三、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合宪性审查,也称违宪审查,一般认为是指对宪法以下的各类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随着合宪性审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和全面,今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行为等如果涉嫌违宪,也应当对之进行审查。
因为从现实生活来看,党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法院的判决等,也可能违反宪法的规定,损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予以纠正。
扩展资料
宪法监督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是否违宪。
(2)由普通法院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法院解释宪法,审查法律是否违宪。
(3)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的实施。
这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如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等,履行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监督机构不同,监督方式也相应地有所不同。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和规范审查的方式。
在这种体制下,立法机关可以自己主动审查,也可以应请求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法律规范的内容。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监督方式与普通法院的诉讼方式相同,既是依请求的被动式审查,又是个案审查。
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各有不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实行的是事前监督制;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没有统一的模式,有的实行事后监督制,有的实行事前监督制。
参考资料:
2015-09-1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一)审查法律、法规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如果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同宪法相背离,又任其在国家生活中适用,那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同时也必然要损害宪法的权威,影响宪法的贯彻。因此各国宪制一般均以审查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作为监督宪法实施的主要内容。我国的情况大体上亦是如此,如宪法明文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第67条第7项)。同宪法相抵触就是违宪。
(二)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合宪性
具体内容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是否根据宪法办事,是否有严重的越权行为和失职行为,是否有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行为,尤其是监督政府及其所属行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宪法行使职权。这里,保护公民权利是第一位的考虑,因为政府是执法部门,直接命令公民,所以其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另外,宪法规定了各种国家机关的职权,如果国家机关之间权限不清,发生争议,势必影响宪法的实施,损害宪法的权威,所以处理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端也是监督宪法实施的内容。
(三)审查各政党、社会组织及其行为的合宪性
除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应该遵守宪法外,社会上各种组织也均有守法的义务。因为宪法是最高法,是各政党、各社会团体以至企业事业等社会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所以守法首先必须是遵守宪法。如德国基本法规定:“根据各政党的目的或根据其党员的态度判明,如企图破坏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推翻这种秩序或阴谋颠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都是违反宪法的”(第21条)。到目前为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共判定有4个政党(至1995年)和119个社会团体(至1989年)违宪而被取缔。从我国来说,宪法监督的内容也应包括对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性文件及其行为的审查在内。中国共产党虽然领导着国家政权,但也必须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其行为也应同宪法所确立的原则精神相一致。所以现行宪法第5条规定各政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强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一、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的合宪性。
二、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宪性。
三、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二、审查国家基本行为的合法性
三、审查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
四、审查特定的私人侵害个人基本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