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际网”是不是传销组织
“中国人际网”是传销组织。
“中国人际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据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孟儒等人利用“中国人际网”,以兜售“人际网-国网-GK卡”为手段引诱人员加入,要求加入者缴纳3900元获得一个“GK”卡编号,并谎称加入者每年可获得不低于15万元的收益及诸多额外福利,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目前,检察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据警方初步统计,该犯罪集团吸纳会员人数众多,仅在2017年9、10月份两个月就发展会员近10万人,涉及辽宁、北京、天津等25个省区市,涉案金额达6亿元人民币。在2018年5月15日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公安部发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件,本案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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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际网”是一个从东北传过来的传销组织,号称花费3900元办理gk 卡,建立与公务员的人际关系,以后创业会有政府的扶持和帮助。该组织就会已这种人群为目标,大肆宣讲其利益之道,致富之路,其实不过是为了哄人交3900的办卡费而已。
经查,该团伙头目孟勇等人编造谎言,骗取群众信任,吸收群众参与,实施传销犯罪活动。孟勇、朱美红等人宣称,参与者通过缴纳会费取得入会资格,届时每年可获得不低于15万元的收益。
同时,每名会员发展一位新入会人员,即可获得奖金数百元,发展的下线会员越多,上线拿到的钱越多,达到的级别也更高。在东北已经很多人被骗,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小心,不要被骗子描述的美好给击倒,谨防上当受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公安机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件曝光
中国人际网是传销组织。
“中国人际网”的宣传文案具备很强的洗脑特性,把国家发展经济的大战略套在虚假的项目中,甚至虚构国家项目,然后大肆宣传推广,这种亦真亦假的推广套路,让很多普通百姓上当受骗。除此之外,利用大部分人想赚取高额利息的心理,“中国人际网”用极具“贴心”和暗示性的语言进行宣传。
以刘某莉为首的“中国人际网”传销在后面加上了“国网”两个字,以区分所谓的18家假网“假网”。
并鼓吹其是国家为了拯救民族企业搞的商业改革试点项目,目的是打造一个5亿中产阶级的营销网络,使国家在WTO框架下全面开关后税收不受损失,抵御外国对我国经济的侵略。把执法部门对该传销组织的打击和媒体的报道说成“宏观调控”。
该组织继续沿用“武汉新田”使用的“五级三阶制”模式,每人需要通过推荐人缴纳3900元现金成为会员,并根据发展下线人员购买的套数逐级晋升为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以及代理商级别,级别越高获得“编网费”就越多,“编网费”分为直销奖、差额奖、育成奖、分红奖等奖项。
会员做到代理商,退役后可一次性拿退役金1到5千万元,并获得价值7万元的退役金牌一枚,可享有无期无息贷款1亿元用于国家公益事业。
并承诺加入后,会员名字进入国家人才信息库,和国家签订公务员合同,并且由国库颁发一张经过工商总局注册的GK卡以及领取一套“兰望德薰衣草植物精华”化妆品。该化妆品传销组织称是为“国网”量身定做的,化妆品名称寓意为“难忘的寻找你振兴中华”。
国家《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中国人际网明显违反了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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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销正规产品的名义,打着从事“抵御国外商品倾销”的幌子,运用高科技的“网络平移”手段,收拢、整编被有关部门打散的传销网络,形成结构完整、发展迅猛的“传销帝国”。
近年来,在“拉人头”、严密控制人身自由、强制洗脑、施加暴力等传统手段之外,传销开始借助网络实现信息化,与非法集资、诈骗等错综交织,犯罪活动复合化,传销人员结构变得高学历、年轻化,涉及金额巨大,发现和查处的难度增加,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际网
垃圾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