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述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组织的机构设置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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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16名(含两委人员编制2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稽查专员6名,正副司长职数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2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
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
200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继续行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职能,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综合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地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组织结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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