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汽车撞了,人受伤,这个责任划分怎么认定?
如果责任认定不满意我该如何,谢谢大家!! 展开
汽车负全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四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主要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方以上的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徐州一汽车和电动车相撞 电动车车主受伤
我家这边是过完红绿灯后面还有个小桥,过了桥的十字路口那儿被撞的,但是我车被撞的时候已经下一半在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到中间的绿化带的范围了,,不是在红绿灯那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是过完红绿灯以后的桥上快下桥的附近
只要在他正常行驶路线上,就是你未让行。
我是在绿化带的尽头就是已经超出绿化带的位置,不在机动车道上被撞的,这样的情况,责任划分会怎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