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芜市用工单位没有按规定交纳个人养老保险金的怎么补交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单位未按时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补缴;对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可向当地劳动监督机构举报。无故欠缴社会保险费要收取滞纳金。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按日加收应缴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补缴手续由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建议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益。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