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应该怎么处罚?
鄙人祖籍湖南省衡阳祁东县官家嘴镇,由于读书需要转入户口到学校去,从学校出来后,户口还一直放置在学校保管,我出外打工,与我现在的的老婆(未婚,双方家长都同意),由于长期在一...
鄙人祖籍湖南省衡阳祁东县官家嘴镇,由于读书需要转入户口到学校去,从学校出来后,户口还一直放置在学校保管,我出外打工,与我现在的的老婆(未婚,双方家长都同意),由于长期在一起,2007年2月6日,生下一女儿,不知我未婚生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顺便请教一下,我父亲所在的镇计生办,是否可以对我进行计划生育处罚,今天计生办来到我家,扬言要没收我老爸的摩托车,拆我父母家的房,搬我父母家的母亲,不知法律方面关于这种行为是否允许,我应该去哪里接受正当处罚,怎样做才是正确的!
我现在只生有一个女儿(2007年2月6号凌时30分出生),我爱人她今年26岁,我本人24岁,我现在是衡阳市市户口(衡阳市雁峰区雨花亭街105号),但现在我祖籍也就是我父亲所在的计生办前来收取罚金,并扬言没收我老爸的摩托车,拆我父母家的房,搬我父母家的母亲,请问我这种情况,能给予我一点指点不! 展开
我现在只生有一个女儿(2007年2月6号凌时30分出生),我爱人她今年26岁,我本人24岁,我现在是衡阳市市户口(衡阳市雁峰区雨花亭街105号),但现在我祖籍也就是我父亲所在的计生办前来收取罚金,并扬言没收我老爸的摩托车,拆我父母家的房,搬我父母家的母亲,请问我这种情况,能给予我一点指点不! 展开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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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时未办,现在补办。
二、根据当地计划外生育(你的孩子是肯定没有纳入人口发展计划的)孩子的一般原则缴纳罚款。你的情况,只生一胎,不过是没有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当地人口管理政策有轻重之分,应该从轻处理。
三、计生办那些是虚声恫吓,违反政策的是你本人,不关你父母的事,中国的株连政策早已随着旧社会一起埋葬了,他们不敢真正采取类似行动,假如一旦发生此种情况,造成你父母的财产损失,应立即投诉。在你缴纳必要的罚款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二、根据当地计划外生育(你的孩子是肯定没有纳入人口发展计划的)孩子的一般原则缴纳罚款。你的情况,只生一胎,不过是没有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当地人口管理政策有轻重之分,应该从轻处理。
三、计生办那些是虚声恫吓,违反政策的是你本人,不关你父母的事,中国的株连政策早已随着旧社会一起埋葬了,他们不敢真正采取类似行动,假如一旦发生此种情况,造成你父母的财产损失,应立即投诉。在你缴纳必要的罚款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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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婚生子不应受到处罚。你们镇计生办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提起向有关部门检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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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达到婚龄,可以去补办结婚证,再给孩子上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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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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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啥年龄生孩子都合法
2、不办结婚证照样可以给孩子上户口
2、不办结婚证照样可以给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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