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一、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大陆人士: 1、本人的结婚证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华律网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本人的《结婚证》 二、协议离婚程序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2、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3、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协议离婚所需材料以及协议离婚的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针对这个问题您如果还有细节方面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及时为您解答。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呢?首先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代表真实意愿,然后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照片,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的可以到民政局参照离婚协议书的范本,现场填写。
如果夫妻双方需要办理离婚协议,首先双方是需要在我国民政局登记的合法夫妻,如果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是不能够办理到离婚证的。我们国内有很多夫妻因为当地的习俗,摆了结婚宴就以为是夫妻关系,或者来说只是通过了非法同居以为自己是事实婚姻,然后到民政局要求办理离婚证,但这些都是没有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是办理不了离婚证。所以我们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必须是通过民政局办理到的结婚登记手续,国家法律承认的情况下面才能去申请离婚协议。其次夫妻双方必须对于离婚事实达成一致,在达成离婚要求一致的时候, 并且要对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权债务等关系要达成一致,而且不需要民政局的同志进行调解。
在去民政机关办理离婚协议时要提前草拟好离婚协议书,可以提前在网上寻找离婚协议范本填写,也可以到当地民政局通过民政局同志提供的离婚协议范本填写,夫妻双方同意条款并双方一致意见双方签字,双方在民政局婚姻处工作时间内,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还需要准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双方一起到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双方当事人到达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这个是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的,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审核身份信息的证件。交由离婚登记处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查询夫妻双方是否是合法夫妻,并询问双方离婚意愿是否是个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是否考虑成熟。并且对于家庭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问题进行简单询问,双方如无其他异议的时候,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结婚证,并且会在系统内审查。
符合离婚标准的时候,办事人员会要求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当时填写离婚协议。为了避免当事人出于冲动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还会对夫妻双方做调解,并且希望双方能够考虑清楚,如夫妻双方无异议且考虑清楚,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登记并且发放离婚证书,并注销结婚证。并且将证件交还与夫妻双方作为法律留存。如果在婚姻登记期间有一方对于离婚协议和离婚程序有异议,登记人员则不予以发放离婚证。所以如果夫妻两人去婚姻登记处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要离婚且无异议才能带上所需资料办理协议离婚。而且法律上严厉打击假离婚的行为,所以请各位在去登记离婚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