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上常说“秦二世而亡”,这一定论说对也对,说错也错,很难判定出一个真正的答案。为什么这样说呢?
秦朝三位君主:始皇帝,二世胡亥,秦王子婴,二世而亡的观点就在于二世胡亥身上。
以历史角度来说明“二世而亡”
“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便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婴为秦王”,在赵高谋杀了秦二世胡亥之后,这时候关东群雄逐鹿,秦朝的地盘已经日益减少,只剩下以前称秦国时的疆域了。
赵高杀害二世后准备登基称帝,却发现大臣们没一个支持自己的,“天弗与,群臣弗与”。无奈之下只好先把扶苏的儿子赢子婴扶上帝位,以便日后做事。为了平息关东怒火,赵高借子婴口下诏取消秦帝的称号,复称秦王。
也就是说秦朝已经降级为秦国了,而子婴因为也没有举行过登基大典,自然不能称秦帝,所以秦朝是“二世而亡”。
以追究责任角度来说明“二世而亡”
秦朝灭亡的真正原因不能只归咎于秦始皇或者秦二世两个人,但二世荒淫无度,宠幸小人却是铁一般的事实,而且国家大乱也是从秦二世时期开始的,以追究责任的角度来看,秦二世是直接导致秦朝灭亡的元凶之一,而又因为他是皇帝,也就受到更多的口诛笔伐了。
其实这样的观点在其他朝代也很多,东汉亡于桓,灵二帝;隋亡于隋炀帝;明亡于万历等等都是以追究亡国责任来划分的。
虽然桓灵之后有少帝,献帝;隋炀帝之后有皇泰主;万历皇帝之后还有天启,崇祯。但在社会来看,那些末代皇帝多多少少都有点值得惋惜,而那些真正把国家败光的人,虽然在当时不用受到亡国之君的屈辱,在后世也必须负起他们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