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郡县制是谁制定的,它是现在中国行省制度的开端吗?
秦朝的郡县制正史上面记载是由秦朝丞相李斯所设计的,但事实秦国的郡县制最早可以追溯到商鞅时代!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很多史书中记载的都是秦始皇一统中国之下,采取丞相李斯建议,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就连我们所学习的中学历史课本中,也是这样记载的,但事实上这种说法不妥!
最早的秦国郡县制可以追溯到商鞅变法,商鞅到达秦国之后,积极说服自己的领导秦孝王,建议他在全国内实行“法制”,也就是采取法家的政策措施来治理国家,在这些措施当中,有一条就是实行郡县制,这是后来秦国一统后实行的郡县制原型!到了秦始皇时期,秦始皇积极采取了这条治理地方政府的举措!
当然啦,商鞅时代的郡县制和秦始皇时期的郡县制也是有区别的,商鞅变法的时候就早已经意识到周朝实现的分封制弊端,它导致皇权的旁落,也完全不利于中央集权,这自然和法家的主张相悖,这个时候呢,商鞅就借取了其它国家地方行政改革的经验教训,最后成功开创了郡县制这一行政体制!
在这里还需要说明一点的是,秦朝的郡县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中国现代行省制度的开端,秦朝的地方制度只是为后世的地方制度提供了经验和教训,但是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并没有行省划分这样的意识,也不具备建立行省制度这样的物质条件!中国现代的行省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元朝,元朝才是最早建立行省制度的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