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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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方面

1921年3月21日颁布《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法令,规定农民交纳粮食税后,剩余的粮食等农产品可以到市场交换物品。

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大为减少,1921——1922年度全国税额比上年度减少43.3%。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

2,工业方面

在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部分国有企业以租借制和租让制的形式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

1920午11月颁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

1921年5月。国家把一部分小企业发还原主经营。7月又决定把一批中小工厂和商店租借给本国的合作社或个人。

这些租让和租借企业由私人经营,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者必须接受国家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令,按期交纳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国家。

3,流通方面

废除国家配给制和国家贸易垄断制。在坚持国家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实行自由贸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扩展资料:

历史影响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表明,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放弃了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和实践,开始从国情出发,利用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来扩大生产,改善和巩固工农联盟,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②新经济政策受到了广大工人和农民的欢迎,工农业生产逐步恢复到战前的水平,苏维埃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

③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是列宁对小农占优势的俄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一步探索的结果,是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现实意义

第一,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1921年春天的危机迅速消失,生产稳步恢复。它满足了劳动者的经济要求,受到广大农民工人的欢迎。巩固了工农联盟,使苏维埃政权日益巩固。

第二,它探索了在小农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在苏联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条件。

第三,它的一些原则和经验,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第四,新经济政策是列宁根据俄国经济落后、生产力低下的国情,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新方法的伟大实践。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创造性地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新经济政策的最大区别是:前者想越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后者则是利用资本主义,通过市场渐近地过渡到社会主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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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税取代粮食征收制。

2、允许农产品自由买卖,从而承认了市场机制。

3、在国家保持经济命脉(冶金、运输、燃料工业、石油等)的情况下实行中小企业的非国有化。

4、把大工业企业联合成托拉斯和辛迪加,实行经济核算。

5、取消劳动义务制和劳动动员,按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

6、在一定程度上允许私人资本在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中自由发展,鼓励合作社,农村雇工和租佃合法化。

7、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实行租让和租赁;重建银行和税收制度。

8、实行货币改革,取消苏维埃纸币,发行稳定的货币切尔文卢布。

拓展资料

十月革命后,在苏维埃俄国内忧外患,经济苦难的情况下,苏俄政府实行余粮征集制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引起农民为代表的广大老百姓极其不满。后列宁同志经过充分考虑,在1921年3月开始实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以征收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按国家规定交纳一定的粮食税,超过税额的余粮完全归个人所有,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并且允许外资企业管理国家暂时无力经营的企业,恢复商品货币关系进行调节生产的作用。这使小农经济占优势的苏俄找到了向社会主义经济阶段过渡的道路。后来因斯大林上台而被逐步取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新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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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政策的内容:

  • 农业方面:

1921年3月21日颁布《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法令,规定农民交纳粮食税后,剩余的粮食等农产品可以到市场交换物品。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大为减少,1921—1922年度全国税额比上年度减少43.3%。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

  • 工业方面:

在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部分国有企业以租借制和租让制的形式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1920午11月颁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1921年5月。国家把一部分小企业发还原主经营。7月又决定把一批中小工厂和商店租借给本国的合作社或个人。这些租让和租借企业由私人经营,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者必须接受国家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令,按期交纳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国家。

  • 流通方面:

废除国家配给制和国家贸易垄断制。在坚持国家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实行自由贸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可以把新经济政策归纳为下列一系列措施 :

1、粮食税取代粮食征收制

2、允许农产品自由买卖,从而承认了市场机制

3、在国家保持经济命脉(冶金、运输、燃料工业、石油等)的情况下实行中小企业的非国有化

4、把大工业企业联合成托拉斯和辛迪加,实行经济核算

5、取消劳动义务制和劳动动员,按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

6、在一定程度上允许私人资本在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中自由发展,鼓励合作社,农村雇工和租佃合法化

7、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实行租让和租赁;重建银行和税收制度

8、实行货币改革,取消苏维埃纸币,发行稳定的货币切尔文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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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苏俄在1921年3月开始实行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Новая экономическая политик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以征收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按国家规定交纳一定的粮食税,超过税额的余粮归个人所有,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在流通方面,1921年5月 ,苏维埃政权通过关于交换的法令,宣布实行产品交换。国家通过合作社组织工业品同农民手中余粮直接交换。同时,允许私人在地方范围内进行商业往来。在工业方面,一切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厂矿企业仍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经营。而中小企业和国家暂时无力兴办的企业则允许私人经营。1920年11 月,人民委员会发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新经济政策的实行,重新建立了工业与农业之间正常的经济联系,巩固了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的欢迎,使1921 年的危机迅速得到克服

第一,农业方面:1921年3月21日颁布《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法令,规定农民交纳粮食税后,剩余的粮食等农产品可以到市场交换物品。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大为减少,1921—1922年度全国税额比上年度减少43.3%。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

第二,工业方面:在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部分国有企业以租借制和租让制的形式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1920午11月颁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1921年5月。国家把一部分小企业发还原主经营。7月又决定把一批中小工厂和商店租借给本国的合作社或个人。这些租让和租借企业由私人经营,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者必须接受国家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令,按期交纳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国家。

第三,流通方面(商业方面):废除国家配给制和国家贸易垄断制。在坚持国家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实行自由贸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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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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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农业方面:1921年3月21日颁布《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法令,规定农民交纳粮食税后,剩余的粮食等农产品可以到市场交换物品。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大为减少,1921—1922年度全国税额比上年度减少43.3%。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
第二,工业方面:在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部分国有企业以租借制和租让制的形式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1920午11月颁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1921年5月。国家把一部分小企业发还原主经营。7月又决定把一批中小工厂和商店租借给本国的合作社或个人。这些租让和租借企业由私人经营,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者必须接受国家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令,按期交纳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国家。
第三,流通方面(商业方面):废除国家配给制和国家贸易垄断制。在坚持国家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实行自由贸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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