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什么史书有记,书,志,史的不同称谓,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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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和史的区别以及志的性质与特点
一、什么叫志
志是方志的简称,又叫地方志。一般的称志为记,认为“志者记也”,为记载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各个方面情况的典籍,誉称为“一方之全史”,“地方百科全书”。
二、志和史的区别
1、编写方法形式不同 史体,主要记述历史,一般以时间、事件、人物等线索,倾向于纵向的发展,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故论述是史书的主体。志体,寓褒贬于叙事之中。有时也追溯过去,但主要的是记载现状,就是把事物横向分门别类地记载,只有记载而不论述。
2、主体门类广狭不同 史体是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中心轴线,记事集中,论述深入、系统,虽也有许多门类,却围绕着一个核心内容,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线。志体重在资料收集,举凡一地的自然、社会、人文等各个方面,事无巨细,只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发展变化的事物,各个门类,各种重要资料,都在记述范围之内,平列叙事,并无明显的特定轴心。
3、内容详略不同 一般说,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则较广、较博。
4、成书方法不同 史主要依据文献、调查研究或考古发掘论证过去,详古略今,论点集中,具有论述的特点。志则依靠调查采访,积累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类,各成体系。因此,史可由一个或数人写成,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等,而志则须各行各业,兴师动众,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共同来完成。还有,志是当代人写的,史是后代人写的。
三、志的性质与特点
从志的性质来看,它属于地方文献。在学科上,从广义上讲,属于历史学范畴,因为它们同是记载过去事迹的书,虽然志书详今略古,记当代为主,但仍是记载已经发生了事迹,不书写未来。
志的特点:(1)地域性、(2)时代性、(3)百科性、(4)连续性、(5)资料性、(6)可靠性、(7)思想性、(8)科学性、(9)人民性。
四、志的功用
(1)“存史”。 (2)“资治”。 (3)“教化”。 (4)“补国史”。
五、志的体例
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三项内容。
1、 结构,指各组成部分的构成,即志书的编排形式,包括总体结构和各局部结构。总体结构决定志书的体例类型。
(1)总体结构,与我们熟悉的史书结构不一样。古代史书体例都是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论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要求史论结合。它的结构是一条线,形同圆柱。这是“史体”。而“志体”侧重于从横的方面来表现各种事物的广泛性,纵横结合,以横为主。所以章学诚认为:史体纵看,志体横看。这就是说,志体的结构象一个共同横断面,形同沙盘。
(2)局部结构 总体结构之下,各个部分也存在一个局部结构问题。如大事记,是采用编年体,还是采用纪事本末体,抑或采用编年与记事本末结合体,都须精心安排。各专志,是先分期后分类,还是先分门别类,后依时顺叙,其结构是迥然不同的。其他部分如人物传、附录等,也都有个结构安排问题。
制定体例,首先要把类型确定下来,继之把各部分的结构也确定下来。一般新编地方志,是由概述、大事记、各专志、人物志、附录五部分组成,卷首加序和凡例,卷末附跋。以概述为纲,以大事记为经,以各专志为纬,形成总体基本结构。各专志是地方志的组成部分,结构上要服务总体设计,受其制约。
2、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考、录等。以志为主,各有专用。
(1)述 指简述、概述或总述。即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地纵述本志所述范围的历史发展之大势,横陈现状的最基本情况。
(2)记 用于大事记,以时系事。它是为志体所吸收的史体。
(3)志 这是志书的一种特殊的体裁,是志书的主体。采用记事本末体横排纵述各项事业及其各个侧面的内容。
(4)传 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传是“二十四史”大量采用的一种体裁。
(5)图 各种地图、图片、照片、统计图、分布图、示意图等。
(6)表 各种表格。也是过去修史的一种专门体裁。
(7)考 所载资料的考证。
(8)录 附录、丛录,系资料辑存。
根据记述的需要,以上诸体分别运用,这是志体的一大特征。
3、章法,方志的章法,不仅与体裁、结构有关,更主要取决于志书的宗旨。方志的功能在于分门别类的记叙一方之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达到三个目的:资政、存史、教育。
方志的显著特点是区域性、综合性和资料性。它是特殊形式的“百科全书”。它是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积累和提供资料的;而本身却难以直接担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功能。同时志书的体裁和结构,对志书的章法有着很大的制约。为此,志书的章法要求:
(1)重在记述,叙而不论;
(2)以类系事,注意横向,横排纵写。
章法的具体内容还包括对编写的一些具体规定,如志书的类型、志名、断限、称谓、纪年等。
①类型 新修志书的类型有省志、市志、县志;基层志有厂志、公司志、站志、所志、校志、矿志、乡志;还有山志、江河志等专志。
②志名 旧志中,全国性的志书称“一统志”,如《大清一统志》。省志称“通志”,如《河南通志》,州、府、县志分别称“州志”、“府志”、“县志”。新编地方志的志名,按规定则分为“省志”、“市(地)志”、“县志”等。
③断限 地方志要贯通古今,上限一般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下限应统一规定。
④称谓 人物称谓,一律直书其名,不加褒贬之词。属于资料引用的,一仍其旧,不作变更。
⑤纪年 新编地方志中,凡历史朝代的称呼,一律沿用通称,如“明”、“清”、“中华民国’’等,不另加政治性定语。
朝代纪年要按当时通用年号,在括号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公元年代
⑥地名 志书中的地名应根据需要,凡记述历史沿革的,用古地名,在括号中加注今地名,其余一律用今地名。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要求,都要在拟定体例时认真考虑。
六、志的文体 要求使用语体文,记述体。
语体文,指运用现代汉语著述的文体。
记述体是文章体裁的一种。把事物的特点,事情的发展、变化过程和人物的经历,如实地记录下来,表述出来,这就是记述。 记述文体有六个必要的因素,即: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原因和结果。在记述文体中,作者必须直接或间接地交待清楚这六个问题。否则就不能圆满地达到记载和叙述人物、事件的目的。
志书对是非、功过、得失、褒贬、盛衰、成败、经验、教训等要寓于记述之中,让事实说话,不须妄加评论,叫做“述而不论”。在编修时要指导思想明确,立场、观点鲜明。志书有自己特定的文体。它既不同于文艺文体,不同于议论文体,不同于公文文体,不同于教科书文体,也不同于新闻文体,和一般历史著述即所谓史体也有某些差异。(转引自燕山大学校志网)
浅谈学校志和年鉴的编纂
一、 什么是史、志、鉴
史、志、鉴都是记述描写历史的书籍。这也是三者的共同点,但是三者又有不同之处,史:是以探索与总结某区域或某行业历史发展规律为基本任务的著述。志:是记载某行政区划范围内、某个领域内自然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综合资料著述。年鉴:是以编年的形式记述某区域某行业发生于当年的信息、事件,是逐年连续出版,属工具书类。一次编纂几年的叫通鉴。年鉴对历史的记录完全是白描式的,实事求是,如实记录,不修饰,不议论,不加进个人思想观点,平铺直述。志与鉴的要求基本相同,可稍有议论,但不能大发议论,不单独议论,不空泛议论。史的撰写则带有极强的作者个人色彩和阶级烙印,融进了修史人的思想、观点。鉴、志只记述历史,史不但要记述,还要论述。鉴、志是官书,其编修是政府行为,而史则不是,个人、集体和官方都可编修。鉴记录的是刚刚过去一年的历史,是条目体.一事一条,按年月日序记事是一种具有科学性、信息性、权威性和时间性的工具书,是修史纂志的资料库;志记录的是一个时代或一段时限内的历史,志的体裁是述、记、志、传、图、表、录,以志为主,属篇章结构,是一种介于资料汇编和学术专著二者之间的资料性著述,史则完全是一种学术专著。史一般是隔代修成,即隔代修史。鉴是历史的横断面,志是纵断面,史则是带有阶级烙印的历史全景。古人云:“治国读史,治郡读志,知事读鉴”。
二、关于史志鉴的编修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的祖先遗留下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极为珍贵的一部分,就是流传至今的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盛世修史、懿年纂志。我国编修史志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设有史官,比如《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太史令、《汉书》班固是兰太令史,在唐朝之前一般是个人编修,比如《史记》《汉书》,《史记》编了近十年,《汉书》编了二十多年。从唐朝开始设立史馆,几个人共同编修,由宰相监管。我国官修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志书编修的延续不断。自我国古代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问世以后,历代仅著名的纪传体的史书就编修了二十六部,即著名的“二十四史”和《新元史》《清史稿》。新中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史志鉴领导机构。党中央三代领导人都非常重视修志工作,江泽民同志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时期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重要事业” 胡锦涛同志指出:“浩瀚而宝贵的历史知识既是人类总结昨天的记录,又是人类把握今天,创造明天的向导”。两位领导人的讲话,既说明他们对编修史志的重视,也说明史志鉴的地位和作用。志书是官书,编修志书是政府行为,一般是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河北省1987年下达文件编修史志,各级政府和各个行业及领域,都编史修志,一些有名望的学校都编纂了学校志。2004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下达文件,要求启动二轮修志工作,我所了解石家庄市各个区现在都在做这项工作。我们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史志鉴的编纂工作,主管局长张继科同志对这项工作,既高度重视,又在各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我们局的这项工作,多次受到省、市的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石家庄市年鉴工作先进单位。
一、什么叫志
志是方志的简称,又叫地方志。一般的称志为记,认为“志者记也”,为记载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各个方面情况的典籍,誉称为“一方之全史”,“地方百科全书”。
二、志和史的区别
1、编写方法形式不同 史体,主要记述历史,一般以时间、事件、人物等线索,倾向于纵向的发展,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故论述是史书的主体。志体,寓褒贬于叙事之中。有时也追溯过去,但主要的是记载现状,就是把事物横向分门别类地记载,只有记载而不论述。
2、主体门类广狭不同 史体是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中心轴线,记事集中,论述深入、系统,虽也有许多门类,却围绕着一个核心内容,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线。志体重在资料收集,举凡一地的自然、社会、人文等各个方面,事无巨细,只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发展变化的事物,各个门类,各种重要资料,都在记述范围之内,平列叙事,并无明显的特定轴心。
3、内容详略不同 一般说,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则较广、较博。
4、成书方法不同 史主要依据文献、调查研究或考古发掘论证过去,详古略今,论点集中,具有论述的特点。志则依靠调查采访,积累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类,各成体系。因此,史可由一个或数人写成,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等,而志则须各行各业,兴师动众,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共同来完成。还有,志是当代人写的,史是后代人写的。
三、志的性质与特点
从志的性质来看,它属于地方文献。在学科上,从广义上讲,属于历史学范畴,因为它们同是记载过去事迹的书,虽然志书详今略古,记当代为主,但仍是记载已经发生了事迹,不书写未来。
志的特点:(1)地域性、(2)时代性、(3)百科性、(4)连续性、(5)资料性、(6)可靠性、(7)思想性、(8)科学性、(9)人民性。
四、志的功用
(1)“存史”。 (2)“资治”。 (3)“教化”。 (4)“补国史”。
五、志的体例
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三项内容。
1、 结构,指各组成部分的构成,即志书的编排形式,包括总体结构和各局部结构。总体结构决定志书的体例类型。
(1)总体结构,与我们熟悉的史书结构不一样。古代史书体例都是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论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要求史论结合。它的结构是一条线,形同圆柱。这是“史体”。而“志体”侧重于从横的方面来表现各种事物的广泛性,纵横结合,以横为主。所以章学诚认为:史体纵看,志体横看。这就是说,志体的结构象一个共同横断面,形同沙盘。
(2)局部结构 总体结构之下,各个部分也存在一个局部结构问题。如大事记,是采用编年体,还是采用纪事本末体,抑或采用编年与记事本末结合体,都须精心安排。各专志,是先分期后分类,还是先分门别类,后依时顺叙,其结构是迥然不同的。其他部分如人物传、附录等,也都有个结构安排问题。
制定体例,首先要把类型确定下来,继之把各部分的结构也确定下来。一般新编地方志,是由概述、大事记、各专志、人物志、附录五部分组成,卷首加序和凡例,卷末附跋。以概述为纲,以大事记为经,以各专志为纬,形成总体基本结构。各专志是地方志的组成部分,结构上要服务总体设计,受其制约。
2、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考、录等。以志为主,各有专用。
(1)述 指简述、概述或总述。即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地纵述本志所述范围的历史发展之大势,横陈现状的最基本情况。
(2)记 用于大事记,以时系事。它是为志体所吸收的史体。
(3)志 这是志书的一种特殊的体裁,是志书的主体。采用记事本末体横排纵述各项事业及其各个侧面的内容。
(4)传 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传是“二十四史”大量采用的一种体裁。
(5)图 各种地图、图片、照片、统计图、分布图、示意图等。
(6)表 各种表格。也是过去修史的一种专门体裁。
(7)考 所载资料的考证。
(8)录 附录、丛录,系资料辑存。
根据记述的需要,以上诸体分别运用,这是志体的一大特征。
3、章法,方志的章法,不仅与体裁、结构有关,更主要取决于志书的宗旨。方志的功能在于分门别类的记叙一方之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达到三个目的:资政、存史、教育。
方志的显著特点是区域性、综合性和资料性。它是特殊形式的“百科全书”。它是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积累和提供资料的;而本身却难以直接担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功能。同时志书的体裁和结构,对志书的章法有着很大的制约。为此,志书的章法要求:
(1)重在记述,叙而不论;
(2)以类系事,注意横向,横排纵写。
章法的具体内容还包括对编写的一些具体规定,如志书的类型、志名、断限、称谓、纪年等。
①类型 新修志书的类型有省志、市志、县志;基层志有厂志、公司志、站志、所志、校志、矿志、乡志;还有山志、江河志等专志。
②志名 旧志中,全国性的志书称“一统志”,如《大清一统志》。省志称“通志”,如《河南通志》,州、府、县志分别称“州志”、“府志”、“县志”。新编地方志的志名,按规定则分为“省志”、“市(地)志”、“县志”等。
③断限 地方志要贯通古今,上限一般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下限应统一规定。
④称谓 人物称谓,一律直书其名,不加褒贬之词。属于资料引用的,一仍其旧,不作变更。
⑤纪年 新编地方志中,凡历史朝代的称呼,一律沿用通称,如“明”、“清”、“中华民国’’等,不另加政治性定语。
朝代纪年要按当时通用年号,在括号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公元年代
⑥地名 志书中的地名应根据需要,凡记述历史沿革的,用古地名,在括号中加注今地名,其余一律用今地名。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要求,都要在拟定体例时认真考虑。
六、志的文体 要求使用语体文,记述体。
语体文,指运用现代汉语著述的文体。
记述体是文章体裁的一种。把事物的特点,事情的发展、变化过程和人物的经历,如实地记录下来,表述出来,这就是记述。 记述文体有六个必要的因素,即: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原因和结果。在记述文体中,作者必须直接或间接地交待清楚这六个问题。否则就不能圆满地达到记载和叙述人物、事件的目的。
志书对是非、功过、得失、褒贬、盛衰、成败、经验、教训等要寓于记述之中,让事实说话,不须妄加评论,叫做“述而不论”。在编修时要指导思想明确,立场、观点鲜明。志书有自己特定的文体。它既不同于文艺文体,不同于议论文体,不同于公文文体,不同于教科书文体,也不同于新闻文体,和一般历史著述即所谓史体也有某些差异。(转引自燕山大学校志网)
浅谈学校志和年鉴的编纂
一、 什么是史、志、鉴
史、志、鉴都是记述描写历史的书籍。这也是三者的共同点,但是三者又有不同之处,史:是以探索与总结某区域或某行业历史发展规律为基本任务的著述。志:是记载某行政区划范围内、某个领域内自然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综合资料著述。年鉴:是以编年的形式记述某区域某行业发生于当年的信息、事件,是逐年连续出版,属工具书类。一次编纂几年的叫通鉴。年鉴对历史的记录完全是白描式的,实事求是,如实记录,不修饰,不议论,不加进个人思想观点,平铺直述。志与鉴的要求基本相同,可稍有议论,但不能大发议论,不单独议论,不空泛议论。史的撰写则带有极强的作者个人色彩和阶级烙印,融进了修史人的思想、观点。鉴、志只记述历史,史不但要记述,还要论述。鉴、志是官书,其编修是政府行为,而史则不是,个人、集体和官方都可编修。鉴记录的是刚刚过去一年的历史,是条目体.一事一条,按年月日序记事是一种具有科学性、信息性、权威性和时间性的工具书,是修史纂志的资料库;志记录的是一个时代或一段时限内的历史,志的体裁是述、记、志、传、图、表、录,以志为主,属篇章结构,是一种介于资料汇编和学术专著二者之间的资料性著述,史则完全是一种学术专著。史一般是隔代修成,即隔代修史。鉴是历史的横断面,志是纵断面,史则是带有阶级烙印的历史全景。古人云:“治国读史,治郡读志,知事读鉴”。
二、关于史志鉴的编修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的祖先遗留下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极为珍贵的一部分,就是流传至今的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盛世修史、懿年纂志。我国编修史志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设有史官,比如《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太史令、《汉书》班固是兰太令史,在唐朝之前一般是个人编修,比如《史记》《汉书》,《史记》编了近十年,《汉书》编了二十多年。从唐朝开始设立史馆,几个人共同编修,由宰相监管。我国官修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志书编修的延续不断。自我国古代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问世以后,历代仅著名的纪传体的史书就编修了二十六部,即著名的“二十四史”和《新元史》《清史稿》。新中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史志鉴领导机构。党中央三代领导人都非常重视修志工作,江泽民同志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时期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重要事业” 胡锦涛同志指出:“浩瀚而宝贵的历史知识既是人类总结昨天的记录,又是人类把握今天,创造明天的向导”。两位领导人的讲话,既说明他们对编修史志的重视,也说明史志鉴的地位和作用。志书是官书,编修志书是政府行为,一般是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河北省1987年下达文件编修史志,各级政府和各个行业及领域,都编史修志,一些有名望的学校都编纂了学校志。2004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下达文件,要求启动二轮修志工作,我所了解石家庄市各个区现在都在做这项工作。我们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史志鉴的编纂工作,主管局长张继科同志对这项工作,既高度重视,又在各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我们局的这项工作,多次受到省、市的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石家庄市年鉴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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