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买房不加女方名字合理吗?
随着时代的步伐,如今的青年男女结婚,女生大多数都会是相中的是,男方有房,有车的,以及要生活上要比富有的,才会去追求结婚。如果每个男生都拥有这样的条件,那该多好。女人来到男方家,就能享受清闲。不用苦,不用累,能拥有如此生活,哪是每个女人梦寐以求的想法。可是,现实社会并没有达到这种境界。生活,必须得经过俩人的努力,才能造就你想要的人生。
至于,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加不加女方的名字。我认为,既然女生认定了这个男生,那就没有必要去计较这些东西了。写谁的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婚后,俩人商量如何去拼搏,共同努力,来还清房贷。尽早的属于俩人的房子,这才是最终的结果。
既然俩人选择了在一起,成家后一切家庭事务,都得由你俩人去承担。而并不是说,写了谁的名字,你就能坐享其成,难道就不用还贷了吗?
俩人有缘分在一起,既然成为了夫妻,就什么东西都不能分你的,我的。其实我觉得吧,家里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去纠结,生活就会过得平安,踏实。如果真的要分出个你的,我的,那么一天到晚都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去争夺的话。这样的夫妻,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
夫妻本是同命鸟,必须要相互持。夫妻要共同经营家庭,生儿育女,赡老哺幼,同甘共苦。懂得珍惜,才配拥有。
用一颗朴素的心,爱着每个清晨的今天,憧憬着每一个想要的明天!自己手上的命运,要自己去改。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