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设立公祭日的意义是什么?
12月13日,第七个南京dts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在仪式上,国旗下半旗,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医护人员等300余名各界代表胸前佩戴白花,静默肃立,对遇难同胞进行了深切的悼念。
1937年12月13日,这是一个深深地刻在国人心中的日子,这是个令无数同胞哀痛的日子,这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血泪史!从2014年起,我们把这个特殊的日子变成了国家公祭日,以国家的名义去祭奠这个国殇之日。有人说,现在中国越来越发达了,也越来越好了,为什么还要保留着这个国家公祭日呢?把这段屈辱的历史抹掉不行吗?对此,我想说,不行!
九十年前,侵华日军在南京制造了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30万同胞惨遭残害。而这一在人类历史上骇人听闻的惨案,不仅充斥着帝国主义反人类的的暴行,更是中华民主心中永远的伤痛。这段历史,我们怎么能忘?怎么敢忘?如果我们忘记了,那三十万那无辜离去的同胞,又有谁来记得呢?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国家、是国人在发声,告诉世人,历史从未被忘却,正义也将代代相传!在南京江东门纪念馆里,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在大屠杀中的幸存者们对当年那人间地狱般惨象的回忆。如果没有文字、没有仪式,那么没有经历过战争的我们要如何了解这段中华民主的黑暗历史呢?
设立公祭日的目的绝不是让我们铭记仇恨,而是让我们可以“以史为镜可以知兴废”。在欢声笑语之时也要做到心中警钟长鸣,从而创造一个更美好、更强大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