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分手两年多了还是每天会想到前女友的名字?

 我来答
晴天便好0K

2021-11-20 · TA获得超过12万个赞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16.3万
采纳率:84%
帮助的人:6395万
展开全部

分手很久了,还会想起前任女朋友,可能是两种原因。第一种,你心里还爱着这个前任女朋友,还舍不得她放不下她。对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念念不忘,非常留恋。第二种,可能纯粹就是对朋友的一种想念。毕竟曾经在一起过,如果对过去一点记忆都没有,完全没有想起过,那就说明你对前面的感情不深。

为什么分手很长时间还能想起前任,那是你心里还有他,还没忘记他。条莱垍头相爱过的人,不是你想忘就忘的,比较你们曾经有过美好,有过甜蜜。莱垍头条都说了爱一个容易,忘掉一个人却要用一辈子,何况你们以前还是相爱过的,谈何容易啊,相爱过的人,有时候会不自觉想想也正常,毕竟谁都无法控制自己的内心。

体娱荒原
高能答主

2021-12-30 · 体育、娱乐让人快乐、让人奋进,你我同路!
个人认证用户
体娱荒原
采纳数:6838 获赞数:22638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分手两年多了,每天还是会想起前女友的名字,是因为你已经形成一种习惯和思维的固化了,所以就总是想起他的名字,这样是要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情感解析华老师
情感倾听者

2021-12-11 · 挽回一段情,成就一段爱!
情感解析华老师
采纳数:5669 获赞数:20020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如果你分手两年多的时间了,还是每天会想起你的前女友,那么顾名思义,其实你压根就是没有忘记过他,心里面还是有对方的身影的,不然是不会每天还会想起他来的,你自己没有把他忘记,当然会想起来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丫丫乐分享
情感倾听者

2021-12-20 · 生活的理想就是理想的生活
丫丫乐分享
采纳数:147 获赞数:455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说明你还是对前女友是有感情的,没有忘记她,才会一直记得她的名字,虽然分手两年了,但你对她的爱还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匿名用户
2021-11-21
展开全部
每个人都想拥有一段甜蜜的爱情,但并不是谁都能如愿。

有些喜欢只是一厢情愿,你自以为付出了全部,可换来的只是自我感动罢了,又或者你们已经分手,你还在期盼着他能回头,一旦对方没这个意思,你这种行为就属于“自作多情”了。

人还是要有些自知之明,不要总是卑微地爱着,不要总是一再地打扰,如果他对你无意,不管你再怎么努力,他都不会理你,反而会觉得这对他是种困扰。

爱情是需要缘分的,也是需要天时地利的,哪个环节错了,你们都不可能遇上,即使遇上了,也不可能在一起,这就是爱情的无常。

有一种打扰,叫“自作多情”,在这两种情况下,还是别再纠缠了。

一、在对方不爱你的情况下,别再打扰

有些人总是很执着,她总是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一直对他好,他就会感动,最后爱上自己。

可惜的是这种情况大多数感动的人是自己,却感动不了对方,不喜欢你的人,就算你把真心捧到他面前,他也不会看一眼。
二、如果已经分手,又不可能在一起,那就别再打扰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那就是两个人已经分手了,但又觉得后悔,想要拼命挽回,所以会一再地联系对方,希望还能有这个机会。

对于已经分手的两个人,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感情出现了问题,确定不能在一起才选择了分手,这样的情况下,基本不可能重新在一起,那么这个时候,就没必要再打扰对方,给彼此一点空间吧。
一段感情,最怕的就是,你还停留在原地,对方已经走了很远,你想用时间忘记他,而他却选择了用新欢来忘记你。
既然已经分手了,就别再纠缠着那段往事不放了,或许一开始会很难放下,但一定不要让自己对过去有所幻想,当你频频回头时,已经输了。
感情中,若你遇到这两种情况,那就别再打扰了,不然就真的成了“自作多情。”

如果明知道对方已经不爱你,那就别纠缠,你的纠缠只会让对方觉得你廉价,会觉得你不够爱惜自己,他自然也不会主动爱你;

如果两个人已经分手,又不可能重新在一起,那就放手吧,你的打扰在他的眼里或许是最丑的样子,何必让他看轻自己呢?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爱情也不可能都圆满,但只要我们心怀希望,积极努力地面对生活,总有一天,会遇到那个真正适合你的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00)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